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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租赁经营的诉讼主体资格邓自力一、租赁经营的一般诉讼主体资格从传统民法看,租赁系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租与他人使用收益,他方交付租金的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性合同,其标的是物,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上的使用和收益的权能。而租赁经营是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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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租赁经营的诉讼主体资格谭绍瑜,邓自力一、租赁经营的一般诉讼主体资格租赁经营是租赁合同的内容之一,也称企业租赁,是指在不改变企业性质的条件下将所有权分离,使有权主体将企业租与他人使用收益,他方交付租金的合同。无论是个人承租、合伙承租还是全员承租、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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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和实践中适用范围不明确,合同规定不完整,从而导致租赁经营问题尚多.尤其在诉讼主体上,给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了困难,就此,我们从租赁经营合同的实体内容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一、租赁经营的一般诉讼主体资格从传统民法看,租赁系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租与他人使用收益,他方交付租金的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性合同,其标的是物,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上的使用和收益的权能.租赁经营是租赁合同的内容之一,也称企业租赁,是指在不改变企业性质的条件下将所有权分离,使有权主体将企业租与他人使用收益,他方交付租金的合同.这是在我国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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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实行企业承包经营,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适用范围不明确,合同规定不完整,从而导致企业承包存在着紊乱现象。形成诉讼后,法院对适用范围、诉讼主体以及债权债务承担的处理难以确定,既影响法院迅速审结案件,也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现就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适用范围、诉讼主体的确定以及处理承包经营企业的对外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谈点看法。一、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适用范围承包经营责任制中,承包合同的客体是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也包括联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有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亦将自己的企业发包给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如吴某将其经营的正广烤鸭店发包给周某经营,为期二年。协议签订后,周某即交付部分承包费,并从事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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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7年6月5日,富美经营部与成都市西城区第一饮食公司(下称西饮司)签订并申请公证了由富美经营部租赁经营南林小餐的协议。协议规定,南林小餐实行租赁经营后,除申报改名为“富美商场”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变更企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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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行政法治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和地区已经普遍建立,在我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是在理论界已有诸多论述,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机制已是学界共识。但这些探讨,几乎都是力图建立一套类似于西方法治国家的行政公益诉讼机制,尤其是在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上,采取了以检察机关为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辅的原则。但我认为现有的理论探讨在学理层面相当充分,在实践层面由于对中国的具体国情重视不够,缺乏可超作性。笔者现就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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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租赁经营的逐步推广,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在对外进行购销、加工承揽、代理等民事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纠纷,甚至形成诉讼。正确地确定租赁经营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对于正确、及时地处理租赁经营企业的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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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在确认承租者的主体资格时,不仅要求承租人以个人的财产作为承租期间的抵押,而且要求承租者有一定可作抵押财产的两位保人。当然,这主要是指公民个人作为承租主体的法律要求,合伙租赁、企业之间的租赁一般不以有无保证人作为限制其成为承租者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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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审议中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笔者认为,对于公益诉讼的诉权主体既不可确定过宽,也不可失之过窄,而应当从实际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加以确定。我建议民事诉讼法修改将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赋予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三类主体。理由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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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企业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国家或政府授权的单位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企业租赁经营,是自一九八八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后开始实行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租完善,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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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租赁企业中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明确规定,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为三个层次:即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两高”对执行该《补充规定》的《解答》,将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解释为: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至于承包、租凭经营中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犯有侵吞行为的,特别是在现实社会中承包、租赁经营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其性质迥然不同.是否均构成受委托从事公务的贪污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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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中,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仍然悬而未决,为业主权益的保障带来了困难。本文通过论述,认为应当赋予业主委员会完整的诉讼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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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汕汕  殷娜 《法制与社会》2013,(16):108-109
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给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由于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尚不健全,人们的环境权的实现遇到了很大的障碍,特别是当前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是环境权实现的最大瓶颈。因此,要扫除实现环境权的道路,首先要解决的是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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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晨 《法制与社会》2010,(4):185-185
以业主委员会为原告起诉维权是近年来物业纠纷中的新型疑难问题。本文从现实案例出发,分析业主团体的性质及其民事主体资格,针对现行立法中对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问题规定的空白,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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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行为利害关系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情】原告沈卿于2002年7月与第三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唐园新苑住宅小区房屋一套。后沈卿发现该小区用地系划拨方式取得,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加之房屋质量有瑕疵,向该公司提出退房,并要求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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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案件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近几年来在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中频频出现。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意识的作祟,双方当事人为了各自无论是合法的利益还是不合法的利益,都想争取案件在各自的所属地区或认为对自己较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以谋求所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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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模式,认为在目前可以把业主委员会归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其进行诉讼应当限制在物业管理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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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首开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先河,从诉讼程序上确立了该制度的法律地位。但由于该条款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于谁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未有明确规定。本文以环境保护的感性认识为逻辑起点,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则悟性到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制度的实践理性,完成该制度的逻辑自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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