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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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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之路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为传统、经典的测谎技术,多道心理生理测谎是指测谎员有结构地对被测人进行提问,并运用多道生理记录仪记录其生理反应;根据对被测人生理反应的分析给出其在所调查的问题上是否说谎的意见。虽然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在运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技术,但在司法实践中其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一直存有争议。本文首先介绍美国、日本及中国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立法状况,然后提出在当前中国应该如何看待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最后提出应如何推进其证据发展之路。一、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美国的证据之路美国法院对待多道心理生理测…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测谎技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逐渐增多,但对测谎结论能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及其证据种类,仍有争议。从证据的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看,测谎结论具有证据能力,是鉴定结论的一种。但鉴于目前我国相应技术、人员的不规范,现阶段还不能将其纳入诉讼、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只有当相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测谎结论进入诉讼程序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测谎技术才能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身也得到发展。  相似文献   

3.
美国测谎制度的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是否采信包括测谎结论在内的科技证据 ,美国经历了由弗赖伊判例所确立的“普遍接受”标准向达伯特判例所确立的“综合观察”标准的转变 ,这标志着美国的测谎制度日渐成熟。目前 ,我国的测谎实践基本上无章可循 ,因此 ,应借鉴美国的做法 ,结合我国测谎实践的现状与不足 ,制定规范测谎实践的法律、法规。在该法律、法规中 ,应该明确规定测谎结论的证据属性为鉴定结论 ,并在规定测谎人员专业素质与诉讼地位的同时 ,建立统一的测谎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4.
关于测谎证据有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所谓测谎证据,是指通过测谎检查所获得的证据材料。所谓测谎检查,是指专门技术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测谎仪器设备记录被测谎对象在回答其所设置的问题的过程中某些生理参量的变化,并通过分析测谎仪器设备所记录的图谱,对被测谎对象在回答有关问题时是否说谎作出判断的活动。测谎仪器设备通常称为“测谎仪”或“测谎器”,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语言分析仪,一种为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检查被运用于刑事司法领域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在我国,诉讼法学界以往对刑事诉讼中测谎检查及由此获得的材料的使用问题简单地持否定态度。进入8…  相似文献   

5.
张钦廷  黄富银 《证据科学》2004,11(4):305-307,304
作为传统、经典的测谎技术.多道心理生理测谎是指测谎员有结构地对被测人进行提问.并运用多道生理记录仪记录其生理反应:根据对被测人生理反应的分析给出其在所调查的问题上是否说谎的意见。虽然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在运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技术,但在司法实践中其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一直存有争议。本文首先介绍美国、日本及中国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立法状况.然后提出在当前中国应该如何看待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最后提出应如何推进其证据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6.
潘志玉 《政法论丛》2012,(6):109-114
事实认定对于司法裁判具有关键作用,民事诉讼中事实的认定是靠证据来支撑的。测谎技术本身是科学的,关键在于怎么科学地去用它。测谎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可以归于鉴定结论之列。测谎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不仅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而且也不存在理论障碍,测谎证据的应用能为解决陷入事实认定僵局的疑难案件打开一扇希望之门。对待测谎证据,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民事诉讼中严格规范测谎证据的适用条件、范围和程序,并适时推动测谎证据立法化。  相似文献   

7.
判断测谎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必须从证据的"三性"出发。合法性和客观性都不应阻碍测谎结论成为诉讼证据,更不能以真实性否定测谎结论的客观性;作为证据的本质属性,关联性的缺乏是测谎结论不能成为诉讼证据的根本原因。明确测谎结论的法律性质,方能更好其发挥人权保护功能和审查判断、获取其他证据的手段功能。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测谎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和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测谎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未统一,加之我国对于测谎结论的适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加深了人们对测谎结论的质疑,即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问题。因此,明晰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和应有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真实的谎言--测谎结果不宜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之思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简要论述了测谎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和运用概况,对测谎结果的可信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测谎结果的可信度令人质疑,进而对测谎结果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进行了论述,认为测谎结果不具有证据资格,并对采用测谎结果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危害性进行了分析,结论是测谎结果不宜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但是可以在侦查和审查判断证据方面发挥辅助作用.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测谎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和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测谎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未统一,加之我国对于测谎结论的适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加深了人们对测谎结论的质疑,即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问题。因此,明晰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和应有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测谎技术(polygraph)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在多个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应用,但我国法律尚未对测谎鉴定意见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本文简要介绍了测谎技术的历史发展,分析了测谎鉴定意见的证据属性及其信度、效度,并总结了将测谎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使用还存在的几个问题:1.测谎专业人员培养滞后,测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从业资格认证与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2.对于测谎鉴定的应用范围、测试主体、启动程序等缺乏法律依据;3、测谎鉴定意见的假阳性率无法消除,盲目认定其证据效力存在风险.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可以使测谎技术更为科学、有效、规范地服务于我国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2.
陈学权 《证据科学》2012,20(1):40-45
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强奸案向我们提出了被追诉人有无权利要求测谎的问题。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允许使用测谎技术,无论是允许其作为证据使用还是仅仅将其作为审查判断证据的手段,被追诉人单方面向法院申请测谎,实质上均是一种试图向法院澄清事实真相的诉讼证明行为。被追诉人的测谎权是一种相对权,而非绝对权。鉴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测谎只能作为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方法,尚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适用,因此法院是否批准被追诉人的测谎申请,应以有测谎之必要为前提。  相似文献   

13.
严耿斌 《法制与社会》2012,(18):117-118
测谎在民事诉讼中多有运用,但测谎结论在具备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方面尚有欠缺,应属不完全适格的民事诉讼证据。但测谎确有其客观需要和价值,适当运用测谎结论有助于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实现民事诉讼公正,故测谎结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辅助形式。  相似文献   

14.
邵劭 《法治研究》2016,(2):151-160
测谎结论的可采性在美国经历了从弗莱伊规则的严格排除,到道伯特规则的全面开放,再到谢弗尔之后两极分化的演变.谢弗尔案之后,具体个案中测谎结论的可靠性成为决定测谎结论可采性的关键因素.我国没有关于测谎结论法律地位的明确规定和统一认识,法院对测谎结论的处理方式迥异.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对测谎结论可采性的做法,在承认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法官对具体案件的严格审查,采纳或排除测谎结论,并确定测谎结论的作用领域.  相似文献   

15.
民事案情纷繁复杂,有时难以甄别理清,探索完善有助于发现事实的新科学证据方法无疑是一种有益进路。测谎检验的适用尽管在国际与国内均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但其作为诉讼中探寻案件真相的新兴技术手段仍引起了各界的不断关注。相较于传统质证方法,测谎检验意见作为一种通过特殊物质化手段获取的关于案件知情人所述言词内容的真实性判断,具有客观性、科学性的优势,其更易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应作为证据的一种,具有一定的证明价值。通过对测谎检验技术对于真相证明意义的探讨,更关注对这种新技术的合理司法控制,拟通过证明评价僵局原则、当事人意愿原则、事实设问中的集中性原则、证据链形成原则等四个方面分析测谎检验的法律控制标准,规范该鉴定技术的适用,使测谎检验能够在民事诉讼的正轨中有序运行、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6.
关于测谎及其结论的争议与评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杨旺年 《法律科学》2004,22(2):125-129
在关于测谎技术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的讨论中 ,对测谎的科学性、准确性以及测谎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争论已久。从心理变化引起生理变化的角度看 ,测谎是有其科学根据的 ;现代测谎技术运用高科技手段和多学科原理 ,测试的准确性是有保证的 ;测谎结论由于不具备证据的关联性 ,所以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似文献   

17.
科学的发展使得诉讼证明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并日益冲击着我们的证据制度。测谎技术作为查明真相、揭发谎言的一项里程碑式的发明,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国内外理论界对测谎技术的应用、测谎结论的法律地位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测谎技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大量使用,而现行法律却未对其法律属性、适用规则等加以规范,不仅使测谎结论的适用无法可依,也制约了测谎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8.
目前,人们对测谎技术和测谎结论的争议主要是在对待它们的态度。测谎技术作为一种高科技刑事侦查技术,应用于刑事侦查,具有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测谎结论可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但需要结合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并经过综合评断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全盘否定和完全推崇都是十分草率的。笔者建议尽快依法确立测谎技术和测谎结论的法律地位,促进刑事侦查手段和诉讼证据的科学化、专业化。  相似文献   

19.
测谎鉴定问题——从高检的批复谈起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测谎技术进入我国已有十余年,然而由于其可靠性未得到有效保障,以及相应制度的滞后,造成其难以被认定为证据而步入法庭.本文对国外从测谎技术到测谎鉴定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后认为,我国只要加快创造条件和建构制度,测谎技术迟早会成为鉴定证据.  相似文献   

20.
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测谎结论是现代科学技术带给人类的福利,它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为充分实现测谎结论的证据价值,发挥其在揭露欺骗、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我国立法应尽快赋予测谎结论合法性,从而最终确认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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