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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检察机关发展的历史,一种思想与检察机关形影不离,这就是"唯刑事论",它严重制约了民事检察的健康发展。尽管去年民事诉讼法得到了框架性的变革,破除了民事检察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但是如果不破除"唯刑事论",那么修法的成果很可能被这种思想残余侵蚀。在新法实施的开局之年,有必要仔细梳理这种思想产生的缘由以及这种思想使检察机关付出的巨大代价,尽快寻找到破解这种思想的对策应当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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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兼具司法效益性和实践优越性价值。目前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面临着检察机关诉讼地与主体资源存在争议,调查取证权缺乏刚性,及判决执行难度大等现实障碍,可以通过明确界定诉讼角色、建立协同办案机制、构建修复性司法等方式寻求制度运行障碍的解决路径,以期拓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外延,为新时代"四大检察"并行发展注入新引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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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行为的性质是行政行为,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与司法独立原则不相抵触。而检察机关因具有专业的监督能力和法定的监督职责,应充分发挥其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监督作用,构筑一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有效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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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实务中,如何运用刑事、民事衔接理论来惩罚犯罪和保护公共利益迫在眉睫。为缓解办案中这一现实困境,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应多维度从健全法律法规统一法律适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健全沟通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诉讼衔接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入手解决公益诉讼中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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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民事检察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民事检察监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应当予以加强,可以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基本达成共识。那么,如何在修法时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呢?本文简要谈几点看法:一、对完善民事检察制度所依据的基础的判断民事检察制度不能取消,而是应当予以加强和必要的完善。为什么不能取消?怎样进行完善?这取决于两个基本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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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举行会签以来,不少地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执行合作方面开始不断尝试,并探索出了许多监督的有益形式.然而,就总体而言,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仅规定了上下级法院间的监督,而对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依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本文将围绕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展开研究,以期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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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的正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的正当性即有法律依据又有理论根据、更有现实需求。部分学者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合法性的怀疑是基于对民事执行和民事审判概念的错误理解。而且,即使目前检察机关无法对执行裁定提起抗诉,也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无法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其他监督手段来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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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诉的职能作用,首先是指刑事检察公诉通过职务的履行,调整国家、社会的各种利益的功能。其次是代表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授权,在对已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审查后,依据刑事实体法条文,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行为所作的政治、道德上的评价职能作用。第三是监督功能。刑事检察公诉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以对已经由侦查启动的刑事追诉的决定为载体,以监督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手段,主张和维护国家和社会受刑法保护的利益的国家公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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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中,行使最"杂"的莫过于民事检察权了。民事检察的范围,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仅是"生效的判决和部分裁定";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考察包括任何公权力机关对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从法理上评析: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必须规范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行使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公权力机关不正确实施国家民事法律,构成了民事检察监督的事实原因。民事检察权力运用是否正确依存于民事审判权力。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在对象上,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机关(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容上,应当围绕民事法律在公权力机关的实施;在阶段上,包括诉前、诉中和诉后的任何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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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合理性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的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实质冲突 ,对法官超出其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有利于保证诉讼的公正性。民事检察监督也有利于排除或减少非司法权力对审判的干预。在合理的限度内,检察机关监督的效果是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实力,而不会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对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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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诸如和解范围混乱、以和解名义私了、强制和解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法律规范不足和监督机制缺位,因此应当对公安机关的刑事和解进行检察监督,力争使公安机关的刑事和解走向正规、可控,更好地发挥刑事和解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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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在弥补当事人私权力量的不足和法院内部监督的缺陷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该制度还存在检察监督手段单一、权力弱小、范围过窄、主体过少等问题。本文针对以上不足,并分析、指正有些学者的观点,从立法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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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存在的"执行乱"、"执行难"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正常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瘤疾。本文指出加快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立法完善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提,是维系我国正常经济和社会秩序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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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应当成为检察机关的基本监督职能之一,但如果只将我国特有的宪政结构作为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在理论体系上则显得不够完整。就我国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而言,其理论依据应当存在着权力制约、司法权威生成的合力以及权力对权利的救济等多维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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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幅度较大、涉及的内容众多,其中,对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加强可谓是一个重点。新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手段以及具体程序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更加细致明确,检察监督程序也更具操作性。本文从分析新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修改和完善之处着手,进而深入探讨新民诉法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影响,以供改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