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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淮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决议》。决议一出,随即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两项决议必将对淮北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知情者纷纷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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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城乡规划法>出台,这就意味着,原来城乡二元的法律体系被打破,城乡规划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城乡建设又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制定旨在结合陕西省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时,针对近年来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出现的一些新特点,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并对使城市空间布局更为合理,居住者与自然更加亲密提出合理意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生态化等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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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与管理”是修订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市的一项立法权.由于该词含义极具概括性,无论在《立法法》修订过程中还是修订之后,有关设区市的立法权的范围争论主要体现在“城乡建设与管理”中.为此,文章梳理了现行相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中该词的内涵,并考察了七个较大市至2014年的立法状况,本文认为应在充分尊重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原则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内容应做广义的理解,具体来说包括:城乡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包括城乡公共事业、公共设施和公共事务管理三个方面的市政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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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通常认为,被受案范围排除在外的行政计划未能得到有效的合法性审查。然而,剖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载的两份涉及城乡规划的司法裁判文书,可以发现法院在事实层面上实施了对城乡规划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的理论提炼展示了法院审查城乡规划的不同进路及其与城乡规划不同定性之间的内在联系:具处分性的城乡规划立项决定通过多阶段行政行为救济中的“违法性继承”理论进入到司法审查的视野。而对作为“依据”的城乡规划方案来说,“间接附带审查”方式使得法院的审查触角延伸至被受案范围明确排除的行政活动。文末对司法审查突破受案范围的规范要件进行了提炼,并可类推适用于与城乡规划具有同一法律性质的其他行政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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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是我省新农村建设“十大红旗”单位,为全省乃至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典范,提供了经验。目前,旬邑县立足于更高的目标定位和更强的发展导向,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跳出单纯的“三农”模式,着力实施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现代农业和新型工业一体化工程,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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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西省文水县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精诚团结、共同努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规划,以经营城市的思维谋划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城市“脏、乱、差”顽疾,实施清洁工程,抓住新农村建设契机,推动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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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66条、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权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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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建设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些地方不顾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通过过度负债进行城市建设和改造;一些城市随意调整城市规划,过量供应土地,盲目大拆大建;一些地方在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降低补偿标准,侵害群众利益等。尽管中央领导多次批示,要求采取措施,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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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总书记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一些学者指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乃“先治官”。一、要实现“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必须“从严治官”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官”即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依照人民的授权,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所以,“官”实质是人民的公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市场经济下的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逐步侵蚀到社会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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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两庭”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到今年4月,全省108个人民法院,已建设审判法庭104个,占应建的96%;全省人民法庭765个,已建设675个,占应建的88.2%。 我们在抓“两庭”(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设的同时,在1986年提出了把“两庭”和“三室”(办公室、干部寝室和法医技术室)建设、“三车”(囚车、业务用车和人民法庭、业务庭用摩托车)配备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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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符合广大农民的心愿,农民群众对党中央的这一重大举措,举双手赞成。但一些人把“好经”念歪,搞一些脱离实际的“跨越发展”和“样板工程”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可能不少,但有一个问题是很根本的,就是新农村建设贵在“实”。新农村建设贵在“实”,开展建设就应因地制宜搞好规划。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差异比较大,这两点,应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确定目标、制定政策、选择发展途径的根本出发点。新农村建设从这个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