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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检察权具有集侦、控、诉讼监督权力于一身的特点。近年,通过一系列的检察改革,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但仍然存在着重权力监督轻权力制约、重权力监督轻权利监督、重程序外监督轻程序内监督、重机构设置轻机构的独立性等问题。要实现对检察权的有效监督制约,必须调整改革思路,在坚持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外部监督制约的力度。未来中国检察权监督制约改革的科学走向应当是: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并重、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并重、程序外监督与程序内监督并重。同时注重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2.
论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缺乏监督和制约,存在着撤案权滥用和撤案程序异化的严重问题,应当予以重视。撤案程序的实质是解决程序纠纷,平衡撤案程序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应当将检察机关引入撤案程序,充当中立裁判者,发挥监督和权力制衡作用,并赋予其他撤案程序参与主体相应的程序权利,以权利制约权力。  相似文献   

3.
正当法律程序:扼制腐败的屏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当法律程序最初源于"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和"对他人做出不利行为要事先告知、说明理由和听取申辩"的"自然正义"原则,之后其内涵扩展到包括公开、公正、公平和参与等现代民主程序原则。在中国,由于民主、法治发展滞后,公权力运作领域一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正当法律程序机制,有些领域甚至正当法律程序完全缺位,以至为腐败滋生、蔓延提供了便利条件。中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从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国家。中国的反腐主要不是靠权力制约权力,而主要是靠权利制约权力,靠正当法律程序制约权力。中国必须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反腐之路。  相似文献   

4.
李燕 《行政与法》2012,(4):77-80
由于行政调查权的广泛性、多样性和程序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控权机制不足以对其实行有效控制,因此,有必要辅以权利制约机制。本文试图探讨通过合理配置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以实现对行政调查权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制约。  相似文献   

5.
《政府法制》2008,(24):39-39
姜明安我们知道,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权利制约权力与权力制约权力的结合,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和特色。而这些重要制度的实现和重要特色的显示,均有赖于正当程序法律化。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化,更有赖于公权力尤其是行政杈力依正当法律程序运作。  相似文献   

6.
汪来杰 《行政与法》2007,(10):75-77
以权利制约权力体现了政治文明的新发展。它实现了制约力量的对等性;体现了对少数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是法治精神的完整体现。以权利制约权力表现为消极制约和积极制约两种形式。而要有效地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需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细化个体权利主体的权利,形成权利群制约权力;二是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联合,形成权利群制约权力。  相似文献   

7.
梁超 《法制与社会》2010,(32):123-123,125
侦查程序中的权力制约是关系侦查权力是否滥用的一个最主要的命题,在我国的侦查程序中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了对公民宪法性权利的侵害,对犯罪嫌疑人的无限期的羁押制度也迫使人们对侦查权力进行反省。因为权力的本性而扩张使各国的政治制度都存在分权之理论设计,对权力的限制和防止其滥用不是"监督",而是通过权力来制约权力。由于我国政治体制上的缺陷,仅仅从"法律监督"来改革是不会成功的,侦查权力的限制必须通过合理的内部"分权"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郭富青 《河北法学》2007,25(11):54-59
应然的法权关系中存在着"权利"与"权力"两种法权形态.权利反映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对称、互惠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力来自于法律,是凝结在法律中的人民权利,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源泉.权力本应从属并服务于权利.法权形态的异化导致权力权利化、权利权力化,形成权力与权利功能的二律背反,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及权力异化的途径是明确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加快民主法治的进程,建立法权关系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9.
行政相对人行为法治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砚涛 《法学论坛》2008,23(3):89-94
行政相对人行为法治化命题强调"法治相对人行为"和提升相对人行为的法定性.该命题的提出和成立取决于完善行政相对人法、与权利和程序地位的提升相呼应、使权利法定动态化等基本因素.鉴于权利推定、行政行为单方性、参与行政机制的欠缺、权利制约权力的非独立性等因素的存在,我国目前相对人行为法治化水平较低.必须从相对人主体法定、权利法定、行为法定、行为效力法定、程序法定等方面加速相对人行为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0.
由于起诉程序中控、辩、裁三方构造的缺失,不起诉审查决定过程是非对抗、非诉讼化的。为制约检察机关控诉权力、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利,有必要引入听证制度。同时,在死刑核准、执行、再审申诉等严重缺乏对抗、权力制约不力的程序中宜植入听证环节。目前,应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概括现有各听证程序的共性,借鉴回避、陪审的制度设计,作一体化的制度安排,构建具有普适性的、统一的刑事司法听证程序。匡正诉讼构造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逻辑起点。刑事诉讼法修改既是司法改革成果的体现,也是进一步改革的指南。建构听证程序是为了取消它,这是一种渐进式改革的策略,是现有司法改革框架下的权宜之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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