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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方法在人类社会和司法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方法论能够促使刑事司法改革日益科学化。我国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存在实践探索和顶层设计的结合问题、重点难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协调问题、参与改革和方案完善问题以及政策立法和依法改革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构成了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方法论转向需要。而刑事司法改革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能够克服这些“贫困化”问题,最终在刑事司法改革中通过方法论体系的基本要求、基本目标、基本手段、基本机制和基本保障措施来达成。  相似文献   

2.
丁亮华 《中国法学》2023,(3):225-245
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是立足中国实际,按照司法规律,对我国司法体制机制进行的一次全面革新。其逻辑在于,通过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破解司法的“地方化”,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通过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祛除司法的“行政化”,确保司法权力行使回归其本质与规律。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框架,从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能等方面,对司法管理体制、司法责任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作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总结这一轮司法改革的路径与经验,需要把握好于法有据与先破后立、制度安排与理论逻辑、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改革意志与革新思维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邵晖 《北方法学》2011,5(3):135-142
司法改革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浪潮。从价值层面对域外司法改革活动进行分析,能够清晰地发现司法改革过程中包含着司法目的价值与司法形式价值之间的共生互动。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只有在恪守司法形式价值这个基准的前提下,去追寻司法目的价值,才能在合理、有序的框架下推动司法改革,从而建立完善的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4.
中国的司法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适应国际潮流的要求,是司法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新时期的司法改革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要坚持“自上而下”,维护司法统一;要有利于更好地接受监督。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司法理念的现代化;理顺司法机关与其他相关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独立、清廉、职业化的司法队伍;树立司法权威。中国司法改革的任务主要有:加强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保证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健全司法工作保障机制;改革诉讼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5.
曾代伟 《法治研究》2013,(12):124-131
抗战时期大后方司法改革是国家战时司法改革的重要方面。国家为适应抗战建国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司法改革措施,主要有司法经费统一改由国库负担,增设法院、完善战时司法组织体系,简化诉讼程序并设立实验地方法院进行实践,改进战时检察制度等。战时司法改革的面向是全国性的。但除少数法令法规专门针对战区外,大多数均在大后方先试先行,并得到较好的实施且取得明显的成效。  相似文献   

6.
黄松有 《中国律师》2004,(12):11-15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完善诉讼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中国司法改革的历程。还是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实践。都将诉讼制度的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完善诉讼制度。体现诉讼规律,不仅是司法实践需要努力探索的。也是法学理论工作者需要重点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谈几点个人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林海 《特区法坛》2007,(4):10-11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入,为已经和将要进行的各项改革提供理论依据成为当务之急。一系列事实表明,对各项司法改革最好的诠释应当是践行现代司法理念。那么对于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应该如何正确把握?现行司法制度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差异在哪里?应从哪些方面完善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使之符合现代司法理念?本文将从以上三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8.
司法改革主要指司法制度、司法体制的改革,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表面看来,司法改革发韧于审判方式改革,是审判方式、审判制度改革的发展与深化^①。若究根溯源,它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对法律秩序提出的更高目标和更迫切需要的回应,形成了改革与市场机制不相适应的司法体制的内在动.  相似文献   

9.
徐建新  陈锋 《法律适用》2014,(3):101-104
司法公信建设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司法改革为司法公信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而司法权威意识溃乏、司法制度不完善、法官整体素养不高和司法产品信誉不佳,是当前影响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关键因素。为此,应借助司法改革,从强化司法权威、完善司法制度、提高法官素质和加强品牌建设等方面入手,提升司法环境、司法制度、司法队伍和司法产品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0.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10,28(3):40-55
在当代中国,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司法国情状况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鲜明的自主品格与中国特色。自主型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体从本国国情条件出发对司法改革方案、进程、目标和路径的自主选择,体现了司法改革的“中国中心主义”。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实际上就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经验,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模式。只有正确认识固有的司法国情条件,才能科学选择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  相似文献   

11.
刘根 《法制与经济》2008,(14):18-20
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我国应当制定综合性的少年法,完善少年司法的程序法规则,创新少年司法工作机制,逐步推行少年犯行刑社会化,建立少年刑事法院,组建少年司法队伍。  相似文献   

12.
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法律的适应性受到了挑战。因此,在司法领域,进行一场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完善与重塑司法解释体制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文章首先从司法解释的含义入手,进而指出我国司法解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现状,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尝试性地提出重塑与完善司法解释制度的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概览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08,26(5):3-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建国近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经历了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行程。建国之初的废除“六法全书”、司法改革运动和“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司法体制与制度的基础。以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当代中国司法制度进入了恢复与重建的历史新时期,也由此揭开了司法改革的序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现在,当代中国司法改革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以审判方式改革为主导的司法改革,逐步深入到体制性的司法改革。当代中国司法改革所走过的不平凡的历程,乃是坚持不懈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的过程,是一个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从基本的法治共识和司法的本身规律来讲,司法职业化是司法现代化的当然要求。但是,司法职业化的极端发展又有导致社会与司法疏离的危险。法官的职业理性与大众的情理正义观之间的冲突、司法程序的技术性、普适性与大众生活的经验性、局部性之间的背离,以及司法结果的单一性、可执行性要求与大众诉求的多元性、复杂性之间的矛盾等因素是导致疏离的主要原因。面对实践中的两难,我国司法改革应在借鉴国外司法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提高当事人程序参与的实效性、完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构筑现代司法服务体制、加强民众司法教育等方面,来预防社会与司法疏离危险的发生,从而有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司法与社会和谐的构建。  相似文献   

15.
焦点与视线     
为期三天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于7月29日在大连闭幕。会议在总结上半年、部署下半年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要统一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完善;要加强学习研究,探索解决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中国的司法改革涉及到司法制度方面的体制改革与司法机关内部的治理整顿两个方面,由司法机关推行的司法改革,根本不是制度设计上的问题,因为制度的变革需要立法的确认。面对当前“司法信任危机”的局面,司法机关推动的司法改革首先应当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身入手,寻求司法公正的合法途径,通过重塑司法公信,重新赢得民泉封司法活动的信赖与尊重,树立良好的司法公正形象,以此来推动司法改革,这才是当前司法改革首先需要着手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人民法院改革,总体上潜含着对标形式主义法治司法模式的取向,其目标可概括为“让司法更像司法”。这种由内向视角导引的改革,对塑造我国司法的基础形态、完善司法的基本要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与社会需求的疏离,使司法改革的红利难以充分转化为社会的实际获得。在还原主义立场下回溯司法的基源性理论,司法是一种制度建构的产物、一种公共产品,司法应当尊重“消费者体验”。着眼于外向视角,提升司法能力亦应成为法院改革的取向之一。在今后继续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应以影响司法能力的基本要素作为改革的着眼点,通过司法能力的提升实现司法的社会功能,满足和实现社会对司法的需求,以“让司法更能司法”。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司法》2012,(5):4-4
2008年底启动的新一轮司法改革,3年多来绝大部分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此轮改革深化了对权力监督制约,推进了司法公开与民主。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受许多因素制约,不少改革措施是部门利益之争妥协的产物。不少改革主要是围绕技术细节在做优化,极少涉及体制问题。下一轮司法改革,中心任务应当是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标,本着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原则,重点调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力分配,并规范其运行,基本解决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问题,树立起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9.
司法行政制度是一项为国家法治建设以及司法活动提供服务与保障的法律制度,具有中国国情的司法行政制度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行政改革制度中的一项改革举措,其发展历程印证着我国司法行政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通过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学习,更好地完善我国司法行政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从政治体制层面确立司法裁决终局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该原则的确立,必将极大地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极大地提升法院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必将有效地理顺立法、行政与司法的关系,并能在司法领域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原则。将司法裁决终局性原则确立为司法改革的突破口,可以使改革不走弯路并可以使改革卓有成效。确立该原则亟待配套两方面的制度措施:实行四级三审终审的审判制度;创建科学的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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