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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内法民再字第29号《关于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不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抗诉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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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2)
黑龙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黑高法[1998]67号《关于检察院对调解书抗诉应否受理的请示》和豫高法[1998]130号《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经济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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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4)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1999]183号《关于下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确有错误,检察机关抗诉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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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2)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1998]78号《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是否应当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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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4)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豫高法[1998]131号《关于人民检察院单独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进行抗诉能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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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4)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检察机关对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对其抗诉亦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这种监督是案件终结后的“事后监督”。因此,对于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的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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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52号“关于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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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提出抗诉的,无论是同级人民法院再审还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凡作出维持原裁判的判决、裁定后,原提出抗诉的人民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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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保障诉讼和仲裁活动依法进行,现决定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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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8)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陕高法〔2004〕225号《关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的精神,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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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7)粤法经二请字第22号《关于深圳瑞丰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撤销(97)深国仲结字第07号裁决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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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7,(3)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桂高法[1996]144号请示及1997年1月20日补充意见均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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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98号《关于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作出的不予执行的裁定有错误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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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7,(3)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苏申经复字第16号《关于对宣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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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3)
(199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7月28日起施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经他字第26号《关于在审理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中几个具体问题应如何解决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原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的仲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实施前受理、实施后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当适用仲裁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原仲裁机构的体制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有所不同,原仲裁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