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的关注,"民事"这个词也在我们的生活中频繁出现。究竟什么是民事呢?按照一般人理解,民事嘛,就是老百姓之间的事。发生在老百姓之间的事还不就是些油盐酱醋茶,还不就是一些  相似文献   

2.
体现适度职权主义倾向的民事法官询问权是一柄双刃剑,它在克服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缺陷的同时,由于规制不足,难免导致法官的不当滥用。本文在认真考察法官询问权的内涵、性质和功能以及对法官询问权的规范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检视我国法官询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应从三个层面完善,即在当事人与法院协同发现案件事实的庭审构造中,从理念层面明确法官适度询问的同时,赋予当事人申请权与异议权;从立法层面,对法官询问对象及范围进行规制;从实务层面,明确若干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王仙国 《法制与经济》2008,(18):52-53,55
在法律体系内,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正义的工具,但由于滥用已经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如何预防和控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已经为法学界和实务界所关注。本文从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滥用如何界定,并对其在立法、司法程序、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及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上进行规制,以保障该项权力功能正常发挥。  相似文献   

4.
在法律体系内,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正义的工具,但由于滥用已经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如何预防和控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已经为法学界和实务界所关注。本文从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滥用如何界定,并对其在立法、司法程序、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及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上进行规制,以保障该项权力功能正常发挥。  相似文献   

5.
法律发现是欧美法学家的常用术语,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制度内用来发现与解决具体问题或者在具体问题上确定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原则、规则的意义而使用的方法,所以法律发现有时也被人们称为法律方法。在当今向法官职业化、专业化方向迈进的过程中,研究法官的法律发现显得尤为重要还在于它是建设规范性裁判的前提。  相似文献   

6.
石斌  陈晓明 《政法学刊》2006,23(2):104-107
作战心理训练的基本目的,就是提高特警的心理素质,适应可能面对的各种复杂、危险、疲劳、激烈的执法战斗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特警的各种执法战斗技能和战术,保持旺盛的战斗力。要注意发现及培养作为一名特警所应具备的心理品质,应从战斗精神、应变能力、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等四个方面去提高特警的心理品质。  相似文献   

7.
恰当行使释明权是体现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对释明权的性质、范围、方式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指出在民事审判中,法官行使释明权应该在坚持中立原则的基础上,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去探知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当事人双方的专业技能、法律知识、诉讼经验、经济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体察,以实现诉讼为目的,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8.
李刚 《天津律师》2001,(6):29-32
在民事庭审中,法官在开庭前或开庭过程中休庭,调查取证并据此结案的现象普遍。从实体上看法官调查取证在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关联等方面,确实为案件的正确审结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上以法官调取的证据为据。所审结案件的实体结果大部分是基本正确的。相对实体公正有较高的公信度。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指的是当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时,运用法律解释、类推等技术行使剩余立法权解决纠纷的活动.立法权可分为初始立法权和剩余立法权.由于人类理性的界限,法律注定是不完备的.因此,法院在实际中享有一定的剩余立法权.从技术上看,知识产权法中存在的开放性概念、兜底条款、模糊冲突的条款,以及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国际背景和法官处理案件的逻辑等,都决定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绝大多数法官判案时考虑的不是“劳动自然权利观”等普遍命题,而是解决纠纷.由于受限于诸多的外部和内部约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宁愿选择不自由裁量.尽管法律文本的开放性允许法官超越法律文本而自由裁量,但法官并不肆意而为,而是实际受限于立法者的各种意图.法官自由裁量的界限是,当他补充法律条文内涵时所依据的理论,必须源于知识产权法律文本的总体精神和司法政策,而不能在知识产权框架之外寻求渊源.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时效抗辩和违约金调整抗辩在法官释明问题上作出了迥异规定,这使得明确法官应否对民事实体抗辩进行释明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研究该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民事实体抗辩中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二元界分。效力形式的不同是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根本区别,对于两者的类型化分析能够引导法官正确判断当事人民事实体抗辩的具体类型。建基于法官在能否对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主动援引问题上的不同,法官应依职权对事实抗辩进行释明以防裁判突袭,不应对权利抗辩进行积极释明,但应当在当事人已经提出权利抗辩的构成要件事实时进行消极释明。  相似文献   

11.
面孔刘黎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2013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2014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201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CCTV年度法治人物;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什么样的法官值得信赖?“案结、事了、人和”,刘黎用行动给出了答案.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十余年来,刘黎审结民事案件3000余件,涉及当事人8000人,无一信访投诉,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值得信赖的人民法官”.拿出最大善意了解案情“儿啊,你走了我俩还怎么活啊……你们还我儿子……”这是一次庭审现场刘黎的当事人令人心碎的呼喊.  相似文献   

12.
本文来源于一个基层法官的真实办案手记及其对法律的理性思考。这种“原汁原味”的体验与反思,可能并不深遂,但却鲜活而引发思考,在我们建设法官职业队伍的今天,承担繁忙办案任务的法官,如果有时间停一下,整理一下办案经验,对于自身的提高自不待言,对于整个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是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3.
孙立智 《法制与社会》2013,(31):107-108
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性决定了民事公益诉讼较普通民事诉讼更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然而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较晚,其在立法和司法领域都还极度匮乏,这就使得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极易出现错误和偏差.统一自由裁量的方法,综合全面的衡量各种利益体系,注重个案背后的社会目标,加强对其的程序规制将会引导和规范民事公益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相似文献   

14.
[案情]1995年,原告宋某将其所有的皖C-51353大型红岩货车以1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成某某,双方未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1999年10月11日早晨,成某某聘用的驾驶员胡某某驾驶该车从江苏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出来,途经由该公司、江苏省国营三河农场建设,江苏省国营三河建筑安装公司承建的桥梁便道时,因对面驶来手扶拖拉机,驾驶员胡某某即停车让道。因便道边缘下沉,使该车翻入便道西侧,致使汽车受损。成某某于当日报警后,被告盱眙县保安服务公司到达现场,因保安公司吊车吨位小,便联系被告天津跃桥公司苏…  相似文献   

15.
为回应社会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于2008年12月出台《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从基本原则、条件、规范和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对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作了规定。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如何看待法官自由裁量权?如何评价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如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司法?这些都是我们必须直面和回答的问题。近期,徐州市中级法院结合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实施成效的检查,通过数据分析、案件评估、问卷调查和座谈研讨等途径,采取全面分析  相似文献   

16.
法官职业道德修养的高低对民事审判有很大的影响。法官过多的参与当事人的辩论、不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不尊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随意改变已送达判决都会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民事审判的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提高法官职业道德修养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条件,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台湾地区于2003年6月5日公布了《民事诉讼合意选定法官审判暂行条例》,这在世界范围内是一项创新性制度,该制度反映出了对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保障,充分尊重了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我国的司法审判方式改革已经进行了十余年,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通过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制度改革,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赖度、对裁判的信服度和接纳度,充分体现对人权的保障,在司法改革中坚持合宪性要求。  相似文献   

18.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法官的职业道德是适应审判工作的实践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是特定化而且升华了的社会道德。法院是维护正义的力量,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实现者,因而法官职业道德标准应高于社会道德标准。  相似文献   

19.
认证是对证据的审核与认定,是认定事实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必经程序。从裁判文书的角度看,认证也是裁判说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  相似文献   

20.
路志强 《中国司法》2013,(12):29-33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或在法律规定不全面、不明确的情况下,遵循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结合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法学原理、民事政策和习惯,运用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裁量做出理性判断的权力①。自由裁量权作为缓和与消弭法律规范的僵硬与现实生活的灵活性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