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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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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现状及其展望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进行了紧张的实施准备工作,初步建立起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地各部门还积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行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和完善政府网站,扩大政府公报发行范围,依托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仍暴露出申请难和诉讼难等问题,今后的任务可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专职化,修订《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排除事项,取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附加条件、制定公共企事业的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司法解释等。  相似文献   

2.
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前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制定、修改情况,探讨了条例制定前后地方信息公开规定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阐释。  相似文献   

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现状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建科 《前沿》2011,(18):40-4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确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为了使这项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制度得到落实,需要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找到促进《条例》实施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梳理了中国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五年来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评述,并提出进一步推动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的三项措施:厘清政府行政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途径;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位阶。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例分析为基础,探讨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阶位低,法律体不完善,信息公开范围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介绍了美国、日本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状况;提出了从立法障、机制保障等方面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建议,特别强调应将公民知情权纳入宪法、尽快促成更高阶位的立法、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信息公开的例外范围、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济机制等。  相似文献   

6.
概要介绍了湖南省政府网站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对政府网站建设的促进作用。重点分析了当前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明确严重阻碍了各地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公职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信息公开透明度差导致群体事件频发;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服务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最后从加强立法、提高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了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划定了不予公开的界限,为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对行政机关来说,依法做好定密管理,不再仅仅是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也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必然要求。因此,有必要认真梳理《条例》与国家定密管理规定的衔接性内容,充分认识《条例》有关规定及其对调节行政机关定密行为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实施中存在的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了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与制度建设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有关行政诉讼的问题,阐述了"政府信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论述了如何理解、把握、运用、认定和处理有关对行政机关答复信息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分配,涉及国家秘密的标准及司法审查方法、"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规定,关于"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和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但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被申请的行政机关不正确及时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一些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0.
国外一些国家通过行政程序法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立法对本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律化,我国也在近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实施。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内容、限制、方式、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在辩析政府信息公开概念的基础上,回顾了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和实践的历程,并主要从立法层面提出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遇到很大的阻力,这是政府长期信息不透明下的惯性所致,也是因为对信息公开存有心结。从规范层面讲,这些阻力不是来自于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不理解,而在于对信息不公开范围的错误解读,甚至是恶意解读。科学准确地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限制,包括界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概念,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首要之举。  相似文献   

12.
论述了200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信息公开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提出了通过加强重点公开信息专栏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加强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机制的建设等做法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指出全面梳理整合信息资源、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建立健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是我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规范的要求和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3.
梁艺 《岭南学刊》2015,(2):75-80,9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是界定政府信息的基础,通过规范解析出政府信息的四项要件构成:主体要件、目的要件、手段要件和形式要件。观察司法个案对该条的适用,发现法院通过对主体、目的、手段要件的限缩,将党政混合信息、内部管理与决策信息排除在政府信息范畴之外,同时针对外部获取信息的转化进行限制。对第2条的适用考察显示出"不属于政府信息"作为拒绝公开理由存在被滥用的嫌疑,应从规范源头拓展不予公开事由,同时在适用时考虑规范所设定的公开判断层次,谨慎对待政府信息构成要件的限缩。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有重要意义。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针对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根据新颁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现实条件,努力在更新政治文化观念,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主动公开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好工作。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上海市A区信息公开三年数据的实证分析,得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来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十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制约。破解之策就是改变传统思路,从信息流通这一全新角度系统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这就要求将被动公开视为一种信息流,放在一国信息环境当中进行审视,并从主动公开、内部公开和外部公开对被动公开影响以及从被动公开本身角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实施成效。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立法规制,对于该条例的出台实施,从社会变化本身和具体内容条款等方面,以利益平衡为分析视角提供一种新的解读,以凸显其深刻的内涵和意义。  相似文献   

17.
渝府发〔2008〕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开展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推行政务公开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阐述了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该条例的重要意义;论述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对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监督机制和保障制度等进行了解读;指出要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应重视信息公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制定规范的突发性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9.
新条例制度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变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新塑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而新条例所塑造的制度环境必将会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产生重大影响。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新条例所塑制度环境,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审判理念和裁判思路做出相应调整,尤其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裁判理由、合法性标准、类型化快速审理、行政与司法双重解纷、原告主体资格、法律责任主体认定、受案范围、主动公开、审查对象、审查重点等问题应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20.
李秋风 《传承》2012,(16):84-86
二十世纪后半期以来,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为一种世界趋势。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国社会生活中透明、开放的气象日益展现,但离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打造阳光政府的目标要求尚有距离。本文试就如何有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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