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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随着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将从目前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共同管理,逐步向在司法行政机关宏观指导下的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过渡。然而,行业管理我们不熟悉,但我们的行业管理又要和各国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的国际惯例接轨。因此.研究比较各国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用,是当务之急。一、律师执业登录制度各国律师协会.对律师管理的基本核心制度是律师执业的登录制度。日本律师法规定“做律师时,必须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备置的律师名簿上登录”。法国律师法规定,“‘在律师名录匕注册以后,律师有权执…  相似文献   

2.
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指出:“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过渡。”律师管理体制,在司法部的文件中,首次作出了“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的表述;并且,律师的行业管理,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原则同意”,更增加了“行业管理体制”这一说法的权威性。因此,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如何搞?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如何搞?成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  相似文献   

3.
论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自律组织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刚  谢增毅 《河北法学》2007,25(12):197-200
我国的律师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单一司法行政管理阶段到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阶段.在不断加强和规范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不足.为了克服律师协会自律管理的不足和缺陷,司法行政机关应该把管理重点从直接管理律师转变到管理律师自律组织上来,这样才能够形成行政管理和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的律师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4.
孙建 《中国司法》2004,(2):41-43
目前,我国对律师的管理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如何合理地确定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职能,明确各自的分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可以说,只有分工明确,才能更好地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管理上的结合,发挥两个方面的优势。因此对律师管理职能进行细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职能的合理分工,就成为律师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图就律师的惩戒权分工进行探讨,研究分析在“两结合”的体制下,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如何分工,更好地行使律师惩戒权,规范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5.
第三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7月份将在北京召开,大会上选举产生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将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这是我国律师工作改革的重大举措。这次律协换届是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司法部提出的由国务院批转的律师工作改革方案,对律师管理从以司法杆政机关管理为主,向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转变,不断强化律师协会职能,创造条件向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过渡。这次全国律协换届是实现这个过渡的突破性进展,是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改革最重要的是实…  相似文献   

6.
纵观全国各地律师协会的一些做法,结合我们省律师协会的管理实践,我们认为分清司法行政以及律师协会的职能.应该说是更好的实践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所不可逾越的。第一,“两分离”是“两结合”的一个逻辑的结论。就司法行政机关而言,它在律师管理中是代表国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目前的律师体制中,律师的工作机构“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其人事、业务、经济都由司法行政机关直接管理,律师机构具有“官办”的特征。律师协会的职能是“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交流工作经验,促进  相似文献   

8.
时事关键词之一:司法行政官员退出律协据已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披露,截至目前,我国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省级律协已有22个,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办公的省级律协已有24个。这意味着作为律师自治组织的律协,正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分开。笔者认为,司法行政官员不断退出律协,省级律师协会正逐步还给律师,这是我国律师行业自律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律师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完全符合律师行业的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长期以来,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官员兼任一直是律师业的惯例和“潜规则”。司法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协会: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是法律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培养职业道德,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职责根据《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对律师的监督和惩戒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履行如下职责: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是:( 1 )制定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一、法律服务的宏观管理 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明确指出:“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过渡。”宏观管理就是宏观决策管理和服务管理。宏观决策管理主要是指运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律师队伍建设等实施间接管理。服务管理就是保障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良性竞争,制定并实施法律服务市场准入原则,对律师资格认…  相似文献   

11.
吴意 《中国律师》2002,(6):92-94
在很多地方的律师管理体制还为“律管、律协”是合还是分、律师协会的会长是由执业律师担任还是由司法行政主管领导担任争执不下的时候,广州市律师管理体制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不仅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在律协轮流值班;而且秘书长也由律师协会的常务理事会聘任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以律师为本,实现了真正的行业管理。这一变化,给整个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带来了震动。高处着眼,营造管理新架构引发律师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的是广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准确的说,是广州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黄永东副局长。如果没有他的力推…  相似文献   

12.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全国律协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实施了。这是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大步骤。《规范》的实施,表明律师协会已全面真正担负起行业管理的职责。《规范》的实施,对于我国律师协会更好地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促进我国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规范》的实施是贯彻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正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执行推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  相似文献   

13.
中国律师的管理模式是随着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经历了从单一行政管理到现行的司法行政宏观管理和行业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方式,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最终实现行业管理的必经的一个过渡模式。在现行的“两结合”管理体制框架下,行政的管理更加宏观了,而律师协会的管理又不应仅仅是行政管理模式的简单平行移动。因此,针对律师发展的实际情况,设计和推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的体系,使其适应律师行业发展的规律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自管,是摆在律师协会面前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当前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中,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研究: 第一、由于律师经费管理改革后,改变了以往律师机构的全部业务收入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支配的状况,导致律师机构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紧张。第二、律师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总承包后,以完成业务收入多少为标准,对每个律师工作人员实行内  相似文献   

15.
蒋敏 《中国律师》2023,(7):22-23
<正>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相结合,是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一大特点。一直以来,司法部党组对律师工作特别是行业自律管理都高度重视,强调要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强化执业监管,保障执业权利,增强律师尊荣感,为广大律师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下面,我主要围绕加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这一主题,作如下汇报发言。  相似文献   

16.
律师惩戒程序:一种独立的自治性程序尽管律师惩戒广泛存在于律师管理的实践活动中,但有关律师惩戒程序的定性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现有的观点共包括三种:l、行政惩戒程序说。该种观点认为,律师惩戒属于司法行政处罚,所适用之程序即为行政处罚程序。2、行政、纪律惩戒程序双重说。该种观点认为,律师惩戒权的主要行使机构为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发动的律师惩戒属于行政处罚,所适用的程序为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律组织,对违规律师享有处分权,所适用的程序为纪律处分程序。3、行政、纪律、司法惩戒程序三重说…  相似文献   

17.
一、律师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律师维权工作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恢复以来,历届司法部党组十分重视律师维权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律师维权活动。新一届司法部党组成立后,高昌礼部长高度重视律师维权工作,多次强调要抓好律师维权工作。在司法部历届党组的领导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抓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一手抓律师维权工作,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律师合法执业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18.
无论是‘’主”、“辅”型的营理,还是“两结 关离心离德,但事实证明,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台”的管理,都应是最终走向律师行业自律型 监督指导下,律师协会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管理的过渡。广州市律师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 而司法行政机关也因减少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的支持下,今年初来了一个大动作。改革后的 提高了宏观管理的效率。对此,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律协与以前最大的变化就是“没有了行政 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黄永东感受很深。此文事业编制;会长、秘书长全部由执业律师选聘;是他的一些理性的思考。律协的开支全部来源于律师会费。”这种模式——编者开始运作后,有人担心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  相似文献   

19.
律师整体独立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宋世杰  伍浩鹏 《河北法学》2006,24(1):118-121
西方国家的律师往往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实现了律师行业的整体独立.律师整体独立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律师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并未实现律师的整体独立,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我国的律师管理实际上采用的是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在宏观上,应当明确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为律师整体独立;在微观上应当将实质性律师管理权授予律师协会.社会认同是律师整体独立的前提,律师行业应重塑自身形象,增进社会对律师行业的尊重与认同.  相似文献   

20.
邹璐  陈宏展 《法制与社会》2012,(26):189-190
律师管理“两结合”体制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律师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法人这一社会中介组织,其准确定位与功能完善,对于进一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大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其功能,有必要从公权与私权划分角度,厘清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分工权限;在行业层面,通过设置监督机构、理顺内部规则以完善律师协会自身的组织架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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