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法院拟改变检察院的起诉罪名时,要有相关的程序设置,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以新罪名重新起诉,从而达到变更罪名的目的。如果捡察院坚持不撤回起诉,法院应就新罪名恢复法庭调查,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新罪名进行辩护的机会,之后根据庭审情况决定是否以新罪名判决。 相似文献
3.
养儿20余载,到头来竞发现非亲生。悲愤交加的刘某将李女士起诉到淮北市杜集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抚养费。 相似文献
4.
5.
2012年11月19日,再次拿着判决书走出法院门口,袁永生心中百感交集.20年前,他赢了官司,但输了婚姻;20年后,他输了官司,是否能够挽回亲情?
离婚后困于生活琐事
1993年6月,走出法院大门的袁永生感觉一身轻松,手中两页薄薄的判决书宣告了他8年失败婚姻的彻底结束.更令他感到满意的是,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和儿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了他.8年了,袁永生第一次觉得自已活得扬眉吐气,不用再面对前妻翟美丽的指责和争吵. 相似文献
6.
7.
8.
9.
企业合规不起诉由检察机关闭环运作,引发了对检察权异化的担忧以及程序正当性的追问。宪法、刑事诉讼法对法检权力以及相互关系的基本定位,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只具有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对涉嫌重罪的企业直接合规不起诉,逾越了起诉裁量权的范围。企业合规改革需要挖掘法院的角色定位与功能。中国特色的合规不起诉制度,应根据企业犯罪的轻重分别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暂缓起诉制度。前者适用于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范围内涉嫌轻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由检察机关独立决定,无需法院司法审查;后者适用于涉嫌重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需要通过法院司法审查决定。法院的司法审查应是实质性的,是否满足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及是否存在预防刑、责任刑的削减是审查的重点。同时,对于已经起诉的涉企犯罪,法院也需要主动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事前合规计划以及评估事后合规整改的可行性,并依据企业合规的情况予以妥当处理,以建构企业合规不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谢闻波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2,(1):60-63
本文认为 ,关于撤回起诉 ,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曾有规定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则无规定 ,相应的司法解释虽然均有撤回起诉的条款 ,但是过于原则 ,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在理解撤回起诉的概念、适用情形以及法律后果的基础上 ,着重对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条件和检察机关如何正确行使撤回起诉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负有释明的指导义务,在不影响被告及第三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以使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告因拒绝变更被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又针对同一行政行为起诉的,属于重复起诉。原告通过信访程序救济权利不是耽误法定起诉期限的正当理由,但信访部门或者有权机关在起诉期限届满前已经承诺处理信访事项的除外。 相似文献
12.
14.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本以为这只是一句带点玩笑性质的歌词,没想到宁波的林小姐真遇上了。林小姐被前男友告上法院,要求她归还在香港血拼时,当时还是男友的张先生“支援”她的10万元。 相似文献
15.
16.
暂缓起诉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建立暂缓起诉制度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检察机关充分行使起诉裁量权。暂缓起诉应主要适用于轻罪,对重罪一般不予适用。当前,建立暂缓起诉制度须解决以下问题:暂缓起诉是否违法,暂缓起诉是否侵犯法院定罪权等。 相似文献
17.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法条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往往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应当先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然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的同志则认为原不起诉决定无需撤销,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现行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笔者同意后者观点。本文就此淡一点粗浅的认识,与意见相佐者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19.
作为拥有一定准司法权的特殊行政机关,美国检察机关所享之起诉裁量权职能明确、内容丰富.伴随检察职能的扩充与演化,美国检察机关在行使这一特色鲜明的行政裁量权时,其裁量权内涵不断得以延伸.近年来,针对起诉裁量权之滥用,美国各级立法、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及有关行业协会采取了若干举措加以规制及限制,旨在规范并降低起诉裁量权滥用所带来的负面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