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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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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如何面对现代社会风险,已成为当今的一个热门话题。把谦抑主义的根本内涵融入到对危险犯的规制中去,把握处罚危险犯的正当性,使刑法的改革和进步更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风险刑法成为传统刑法与时俱进的重要补充,而作为风险刑法的主要立法模式,抽象危险犯已成为刑法处罚的对象,成为应对风险社会的重要手段。但是,还必须对风险刑法的适用进行严格的规制。为此,需要对风险控制和谦抑原则在法律价值上协调,引入"反证"制度限制抽象危险犯的扩张,以及强调处罚危险犯必须具备其紧迫性的特质,坚持不得已而为之的主旨等三个方面对风险刑法的运用做出规制。  相似文献   

2.
随着现代科技、文明的发展、全球已步入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语境下,以行为无价值为核心的新过失论是应对风险最为恰当的选择。风险社会中,刑法中的“业务”具有反复性、危险性及职业性。大量新增的风险,对于业务过失犯罪之理论变迁影响尤巨,而诸如传统归责理论的突破、犯罪前置化、业务过失法网逐渐严密等也成为业务犯罪刑法规制之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环境刑法的规定无法有效地应对风险社会所带来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改良。针对我国目前环境刑法的规制现状,通过分析风险社会语境下刑法转型的理论逻辑,认为对我国环境刑法的犯罪构成重新修正乃是应对风险社会环境刑法问题的关键。据此,我国环境刑法的犯罪构成应为:法益由环境资源保护制度转变为生态环境;犯罪客观形态应规定为抽象危险犯或累积犯;归责原则由重视因果关系的认定转变为严格责任;责任主体范围应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4.
针对信息网络中虚假言论引发的犯罪现象及其向现实社会蔓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司法难题,"两高"通过颁布抽象性司法解释的形式为运用刑罚手段规制网络中的虚假言论行为提供了可行性依据。由于我国的传统《刑法》立足现实社会,现实中《刑法》在应对虚拟网络犯罪时具有相对的局限性,出台抽象性司法解释来应对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及其新型犯罪样态时,应当以"维护网络秩序"与"适应网络特点"为向度,并恪守刑法的谦抑性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限度。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风险刑法理论由此产生,并成为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备受关注的理论议题之一。但建立在错误理解风险社会理论基础上的风险刑法理论曲解了风险社会中"风险"的真实含义,混淆了"风险"与"危险"。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具有系统性、不可知性和两面性的特点,单纯依靠刑法是无法化解的。虽然刑法对于预防和降低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在风险社会下,"风险"的化解更需整个社会治理手段和功能的理性配置,风险社会下的刑法仍应坚持谦抑性。  相似文献   

6.
风险刑法是应对社会不断增多的风险所形成的刑法话语体系,其对传统刑法的构造理论进行了革命性的颠覆,表现在行为结构的错位、法益内涵的虚置,以及责任主义的嬗变上,因而风险刑法的本质只是回应国民惴惴不安心情的社会治理的暴力工具,对于社会中存在的部分风险,或许其他部门法的规制会是一条相对合理的路径。  相似文献   

7.
刑法面对人工智能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挖掘教义学在当下及短期未来的适用潜力,这需要对智能算法这一核心概念进行教义学观审。算法黑箱和算法操纵问题是智能算法的核心争议问题,由于人工智能技术极强的自反性及两面性,应当兼顾对刑事风险的规制与对算法本身蕴含法益的刑法保护。智能算法蕴含的混合法益应包括作为公共法益的"算法安全"及作为开发者竞争优势的"算法权利",对智能算法的刑法保护应围绕二者进行展开。智能算法的刑事规制应当围绕输入端、运算端及输出端进行有区别的展开,风险预防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应得到坚持,可以考虑刑事合规制度的引入。  相似文献   

8.
刑法机能包括本体意义上的规制机能和价值意义上的社会机能。刑法的社会机能即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与规制机能有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近来频繁发生的校园惨案凸显了当前我国刑法社会机能不彰的现实。弑童案发生的根源在于我国社会非均衡转型所引发的社会失范风险。对这种风险的防范,不能过分依赖刑法的规制机能。当前,鉴于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和我国法律实践中人权保障不够充分的现实,刑法社会机能的定位应当是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并重。  相似文献   

9.
风险刑法从"风险社会"出发,提出刑法应当成为风险控制工具,主张法益保护早期化和刑罚处罚范围扩大化。但是,风险刑法理论自身存在诸多质疑之处。首先,作为其理论来源的"风险社会"并非真实的社会状态,对于风险的理解也存在误区。其次,风险刑法将风险的人为性和不确定性作为其立论基础,但是从这两方面并无法推演出风险刑法之主张。再次,预备犯、未遂犯犯罪化以及危险犯的出现并不能反映风险刑法之趋势。最后,风险刑法自身内含与自由保障价值冲突的局限。因此,风险刑法有借"风险社会"之名,扩张刑法范围的嫌疑。我们应当正确认识风险社会所带来的法益变动和社会治理观念变革对刑法的影响,坚守刑法的谦抑立场以回应风险社会的到来。  相似文献   

10.
刑法规制范围的实质扩张才是犯罪化.预防刑法立法扩张并不意味着新法益的创设,而是通过刑法的早期介入实现对法益的前置化保护.预防刑法不是风险理论的特有产物,但是,风险理论在强调对风险的防控上与预防刑法具有一致性.刑法保障人权和维护安全的双重面向应并重,预防刑法正是刑法安全价值的体现.预防刑法自身存在的法治危机如象征性立法、...  相似文献   

11.
"网络水军"作为虚拟空间特有产物之一,在历经场域虚拟化与工具智能化二重演进后,形成了自然人"水军"与智能化"机器人水军"相混合的新型"军种",对虚拟空间的言论自由、经济秩序以及舆论导向产生了巨大冲击。当下仍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化"机器人水军"仅具备工具属性,对新型"网络水军"规制应以传统刑法中煽动言论、虚假宣传、侮辱诽谤、敲诈勒索四种行为类型入罪,同时为了避免刑法过度扩张,还应划定"网络水军"的刑法规制范围,量化法益侵害的严重程度,明确刑事责任承担的射程范围,以保持刑罚在虚拟空间中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12.
网络暴力在生成与发展过程中会导致受害人自杀的危害后果。事实层面,网络暴力致人自杀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价值层面,网络暴力致人自杀具备客观归责的正当依据,理应纳入刑法规制范围。现行刑法对网络暴力致人自杀的刑法规制存在片面性和滞后性,难以有效发挥刑法在规制网络暴力致人自杀中的规范价值。基于网络暴力形成过程中责任主体的功能性差异,对网络暴力致人自杀的刑法规制研究应当从网络暴力行为主体和平台责任两个方面进行路径完善。合理限缩表层网络暴力行为主体的刑法规制范围,将其限定为网络暴力信息生成阶段中的初始发布者、后续加工发布者和网络暴力信息发展阶段中对信息传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推波助澜者。应对网络平台刑事责任认定条件进行合理修正,废除行政前置入罪程序,明确网络平台在网络暴力活动中的事前审核和事中监管义务。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金融面临的刑事风险包括严峻的洗钱风险,非法集资风险,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及非法经营风险,由网络技术风险引发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信用卡诈骗风险,挪用资金风险等。在对互联网金融的刑事风险进行防范与规制时,应明确刑法作为救济法的地位,避免刑法干预的过度和泛化。同时,应强调综合治理,构建各部门有效协同,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并举的整体性解决架构,以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4.
自动驾驶技术的刑法规制,应根据自动化等级的不同,实行分而治之。在责任主体认定上,由于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享有者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离,故应采取"谁支配谁负责"的认定方法。而在刑事责任方面,把被容许的风险理论与信赖原则的适用相融合,以风险领域的支配性判定为逻辑起点,将科学技术与刑法理论进行联动,继而判定不同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与责任归属,无疑是一条妥适的归责进路。  相似文献   

15.
风险规制与行政法学原理的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探讨了风险规制下行政法学原理的转型,对风险规制中的不确定性和预防原则,风险规制体系的重塑,风险规制过程中的形式选择以及规制程序设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  相似文献   

16.
人类从一开始就是在社会的共生系统中存在,而且这是人类生存的唯一形式。在今日的风险社会中,物种多样性的生态安全的重要价值,其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必然应成为随着社会发展而带来的必需刑法上的承认与保护,应当纳入法益的范畴。通过刑法来规制有意引种这种累积的损害生物多样性的行为,其根本目的并不是通过刑法来处罚这样一个造成微小结果的行为,而是旨在维护并强化公民对"社群公益负责"的观念,其更多的是对公民非给付公共善的责难,最终达到保护脆弱的人类共生环境的目的。因此,刑罚权的发动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学者所主张的各个版本的风险刑法理论均系基于对风险概念过于狭隘或宽泛的解读,并未契合风险社会理论的理论内核,有待进行批判和反思。风险社会之"风险"应认定为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必然出现的科技风险,其特征在于不可控性和自反性。风险社会来临,实际意味着传统的风险防范机制的体系性失灵。鉴于此,在价值层面,应限制预防刑法趋向,而坚持自由刑法立场;在教义学方面,要从构成要件、违法性和有责性层面防范刑法理论的"风险"转向。  相似文献   

18.
风险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具有限定性、潜在性、广泛性等特征,是人类与世界关系的一种反映.作为风险的承担者,人类从功利主义或怀疑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所面对风险的哲学本质,通过制定法律以规范自身的社会生活,基于风险的哲学特征进行刑法的理念选择,对风险进行归类,努力将对于未知风险的假设做出一种合乎规范性的拟制,在风险防治体系之中确定刑法的地位,以实现对于实质“风险不平等”的平等化预防和规制.  相似文献   

19.
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科技探索中经济价值和潜在风险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发显现。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异化风险引发的刑法讨论层出不穷,呼吁刑法通过扩大犯罪圈进行规制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受制于科技试验的两面性,我们对科技风险的规制,只能以规范和风险分摊为限度。科技试验和刑法介入的天然对立使得刑法无力也无法承担公众期待,甚至可能带来刑法僭越界限的更大隐患。技术规范的先行介入和完善显然对于风险的防控更为直接有效,配合建立和规范以行业自律、行政支撑、政策引导、刑法兜底的责任分摊体系才是缓解社会焦虑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刑法是警察执法办案的主要规范根据,风险规制给刑法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变革,刑法的预防导向显现。在此背景下,环保警察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应该回应法律变迁对警察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关注环境风险防范的目标和动向。风险规制语境下的警察任务应由传统的危害防止扩展至危险预防,明确环保警察制度职能定位,强化警务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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