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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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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在新形势下的战略意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邓小平战略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导我国正确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简要回顾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战略思想的形成过程及产生原因,阐述了其内在含义,分析了现阶段东海、南海方面存在的争端,最后认为,新形势下,只有继续加强我国的经济军事科技实力,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相似文献   

2.
中日四点原则共识为东海共同开发带来了新的契机.《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本身并非正式的共同开发协议而是其准备性法律文件,在缔结形式和具体内容上需要进一步细化.钓鱼岛问题和防空识别区问题是目前阻碍东海共同开发实现的两大桎梏.中方应当坚持以原则共识为基础展开后续谈判,致力于在后续谈判中达成涉及具体权利义务的、能够在一段时期内平衡和保障双方利益从而令双方均具备主观执行意愿的共同开发安排;阐明中方对于钓鱼岛的主权立场,同时确认中日双方在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主张在共同开发安排中忽略钓鱼岛的法律效力;坚持本国划设防空识别区的权利,阐明防空识别区的法律性质(作为自卫权间接准备措施的必要技术信息管控),指出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防空识别区存在重叠乃是正常现象,不妨碍海上共同开发.  相似文献   

3.
论中日东海油气争端的共同开发解决方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余民才 《法学杂志》2006,27(4):119-122
共同开发是中日共同接受的东海油气争端解决方法。这种开发原则上应在东海“中间线”东侧的争议区域进行。有两种兼顾双方权利主张和关切的共同开发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争议区域和没有争议的中国一侧的部分海域划为合作区,实行分区开发与管理和收益分享。二是争议区域的统一开发和跨区联合开发。第一种方案是双方可以接受的共赢方案。  相似文献   

4.
张新军 《中外法学》2011,(6):1121-1134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政府化解以至于最终消除周边海域争端的一个政策提案,它的提出甚至早于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政府立场始终如一,今后也没有改变的迹象。《公约》第15部就争端解决的程序,设定了一个非常复杂但又巧妙的制度;《公约》第74条第3款和第83条第3款也为最终划界前化解以至于消除争端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的对立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两者均为我国处理周边海域争议,在程序和实体上提出了初步的要求和基本的框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作为我国处理周边海域争端的一个政策归结,无论是从《公约》的争端解决程序上,还是《公约》设想的各国划界最终解决争端前的临时安排中,都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搁置争议并不是懈怠争端解决。恰恰相反,在搁置争议这一前提下,争端可以通过谈判中的对抗和互动,构筑在法律和事实主张上的共识并彼此尊重关切。临时或永久的共同开发安排,有助于争议海域的稳定,同时化解和消除对立并最终有助于争端的解决。  相似文献   

5.
论东海大陆架划界争议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永明 《政治与法律》2006,75(1):105-109
东海大陆架划界已严重影响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必须认真对待。本文首先以国际法理论剖析了双方各自的划界主张。其次,对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的前景作了探析,并提出了共同开发为解决双方争议切实而可行的方法。最后,对共同开发的要义和我国近期的工作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目前,严重影响中日关系的因素之一为双方对东海划界问题存在争议。而如何公平划分东海争议海域,合理勘探和开发东海大陆架资源,显是改善双方关系的重要路径之一。本文从双方对待东海划界的立场和态度出发,论述了大陆架法律制度,提出了解决争议的方法与近期我国在东海问题上的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7.
温耀原 《法学杂志》2012,33(10):23-28
2012年4月10日,在我国黄岩岛附近,菲律宾的军舰与我国保护中方渔民和渔船安全的中国海监船发生对峙,使南海问题日趋复杂化。解决南海问题,我国始终倡导与周边国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本文将从南海法律地位出发,在国际法视野下,对南海资源共同开发进行阐述,希冀通过国际法理论对南海共同开发方案提出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8.
南海仲裁案使我们进一步明确认识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仍然是解决南海争议的现实可行方案,共同开发的制度化是有效约束单方开发的必要途径,而东盟在构建南海共同开发法律体制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我国的共同开发策略长期难以付诸实践,主要问题表现为周边国家的单方开发缺乏制约,根本原因在于共同开发原则缺乏国际法律制度的规范。周边国家的单方开发行为大部分都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在实际上攫取了争议海区的经济、政治和战略价值,使我国在该区域的共同开发权益受到实质阻碍,并面临既存权问题的困扰。由此我国应当从构建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高度加以思考应对,积极展开双轨谈判、适时实施单方开发、认真应对既存权、扩大和增进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9.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梁咏 《法学》2006,(8):122-128
中日两国之间就东海大陆架的根本分歧点是如何对东海大陆架划界的问题。涉及到海洋资源的开发权问题;制海权问题,即国家安全问题;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即领土问题等方面。在目前主权权利归属未定的情况下达到“双赢”,采用搁置主权权利争议、共同开发的模式,或者通过国际司法判决或国际仲裁裁决的模式都不失为一种走出“困境”的方法。  相似文献   

10.
《商务与法律》2007,(1):1-1
《论东海划界争议与大陆架法律制度》一文从中日双方对待东海划界的立场和态度出发,论述了大陆架法律制度,提出了解决争议的方法建议及我国在东海问题上的主要任务。东海划界问题的解决,对中日关系的改善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东海划界问题做出了深入全面的分析探讨,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共同开发的做法仅在双边范围内得到了使用,而从未在多边范围内得到使用。该政策具有较强的暂时性和过渡性,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中国政府倡导在东海和南海实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这一理念并未被周边国家正确理解和接受,也未被落实到具体的国际法律文件中,政策实效尚无从显现。要更好地运用这一政策,就应正确认识该政策对不同争端海域的可适用程度,将其定位为解决海洋争端的辅助手段而非优先选择,并在有关协议的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注重其所能够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2.
中日东海油气争端的国际法分析--兼论解决争端的可能方案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余民才 《法商研究》2005,22(1):45-52
中日东海油气争端是由日本以其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对抗中国合法利用资源活动引起的,中国没有义务提供油气资料。划定边界和划界前的临时安排是解决争端的两个替代方法,而后者更适宜于解决现实争端。冻结争议海域的一切油气活动、暂定措施区域和共同开发是三种可选择的临时安排。共同开发是最实际可行的双赢解决之策。  相似文献   

13.
论新形势下钓鱼岛争端的解决策略——以法律手段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对钓鱼岛之主权,有着充分的理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是中国对钓鱼岛争端的重大善意释放,然而时下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缔造的中日互信机制已面临困境。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钓鱼岛争端势在必行,中国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将钓鱼岛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或司法解决。  相似文献   

14.
韩笑  吴睍 《海峡法学》2012,14(1):87-92
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历来就存在争端,为了争取更多的海洋资源,尤其是大陆架油气资源,双方就此问题对国际公约关于大陆架划界适用原则上提出不同主张.日本主张采用《日内瓦大陆架公约》的“等距离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妄图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而我国主张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自然延伸”原则,我国的大陆架应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实际上,无论采取何种划界方法追求都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结合中日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考量具体的地形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得到实质公平的划界目标.  相似文献   

15.
和平解决东海争端法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江河 《法学评论》2006,24(5):84-89
和平解决东海争端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这一国际法之基本原则的体现,也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必然要求。中日东海争端根源于大陆架划界,并因能源开发而激化。中日划界主张的法律分析显示了双方分歧的严重性,共同开发成为现实的和平解决争端的一种临时措施。共同开发必须以原划界争端为体制基础,同时,共同开发又为最终划界协议的缔结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6.
我国南海因其丰富的经济资源和重要的战略地理位置,而成为各种势力觊觎的对象。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以来,南海就成为世界上争端最为复杂的海域之一。我国从和平与发展的高度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南海政策,为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打开一扇大门,虽然具体的政策落实还存在一定困难,但该政策仍是目前南海问题最现实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及其相关制度的实施,各国霸占岛屿的态势日益强烈并引发冲突,钓鱼岛问题争议就是其中之一。钓鱼岛问题争议的爆发起源于对其周边海域的乐观估计,日本妄图以其为基点主张海域面积,包括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从而强化对其的"管理"。但从历史和国际法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其主权应完全回归中国。由于日本长期以来否定在中日间存在钓鱼岛问题争议,且否认"搁置争议"共识的存在,致使中日谈判工作无法获得进展并合理解决。在此,美国应承担违反国际义务的责任,包括无视中国的正义要求、违反同盟国一致同意原则及托管制度目的,非法地将其连同琉球"交还"日本,以及其适用《美日安保条约》的表态等,加剧了钓鱼岛问题解决难度。考虑到钓鱼岛问题危及或影响区域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应对其作出建议或向国际法院请求咨询意见,以合理解决钓鱼岛问题,并维持和确保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及胜利成果。中国政府仍希望通过和平方法解决钓鱼岛问题争议,为此,日本政府应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与中国政府展开平等协商和谈判,以合理解决钓鱼岛问题,并共享海域资源,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发展。  相似文献   

18.
域名,从技术角度讲指在Internet上用于解决IP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域名抢注一般指将他人的商标、商号等注册为自己域名的行为.近年来,域名系统的组织、管理和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一直是全球范围内人们激烈争论的焦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9年儿月29日接受国际互联网络名址分配公司ICANN指定,成为第一个"域名纠纷处理服务提供者",在互联网域名争议的解决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解决域名争议的主要法律依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UDRP)人手,综合大量WIPO仲裁实例,运用案例分析、图表分析、比较等研究方法,对WIPO域名仲裁中法律适用的一些基本规律进行归纳和提炼,并创造性地提出WTPO域名仲裁实体法适用中的"准先例法"理论.  相似文献   

19.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现行规范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法规相比,这部法律有诸多创新之处,其中反映最为强烈的是"一裁终局"制度.目前社会各界对此制度多是赞同与褒扬.本文认为,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分析,"一裁终局"制度都存在诸多问题,文中就其所存在的问题畏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20.
中国与共同开发的学术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与共同开发的学术探讨①●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林忠博士我国近海海域辽阔,海洋石油资源十分丰富。②但是,除渤海为我国内海,不存在任何主权争议以外,其他三个海域——黄海、东海、南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海洋划界争端。其中在东海和南海,我国所主张的主权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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