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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见义勇为者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见义勇为是无条件的,见义勇为者不应要求被救者对其有所回报。但见义勇为的责任也是有限度的,见义勇为要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量力而行。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者的救济存在许多问题,既有私法救济的弊端,又有公法救济的缺陷。为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受损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应当制定专门的见义勇为法,对见义勇为受损者加强公法救济。  相似文献   

3.
中宣部和公安部近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以弘扬这些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可贵精神。从这里简要介绍的几位英雄人物的身上,也可以看出这些见义勇为者无私无畏的高尚品格。  相似文献   

4.
市井人语     
《侨园》2017,(4)
正这样的新规好近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三审。为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释放出一个信号:今后见义勇为者在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不要在为出现"非重大过失不担责"而产生不必要的思想负担。过去没有相关规定,使部分见义勇为者在实施紧急救助时担心"担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  相似文献   

5.
《侨园》2014,(12)
<正>据10月12日新华网报道,刚刚获得深圳市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的公交司机马爱平,几个月前,经历了这样一幕:一个老人在下车时摔倒,马爱平送她入院并垫资治疗,却被诬为肇事者。真相大白后马爱平获得表彰,并捐出所获奖金,他选择了理解和宽容。他说,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肯定还会扶!近年来,一些见义勇为者屡屡被被救者倒打一耙,诬陷为肇事者,甚至还被其家人讹诈。有的人为了自己  相似文献   

6.
有感于“见义勇为”奔溪在当今众多的民间性社团中,“见义勇为协会”和“见义勇为基金会”要算是名气很大、声誉很好,深受人们欢迎和赞扬的一个。从报纸电视上,不时也看到有关“见义勇为”感人事迹的报导和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表彰。人们对那些在行凶作恶的歹徒面...  相似文献   

7.
李映 《学理论》2009,(29):215-216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美德之一,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①这一品德和行为在现代社会仍十分重要,也是社会应大力弘扬和提倡的。但是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代变化,人们的思想、人际关系、社会风气等都产生了巨大变化,导致人际关系的淡漠化和物质化,正义和道德崇尚的缺失,见义勇为成为一个极为沉重的社会话题。针对学生思想中的一些不同认识,我们在教育中要把握三个问题:第一,见义勇为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第二,要健全和完善有关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三,把法律衡量和道德评价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8.
《瞭望》1994,(9)
见义勇为的英雄战士徐洪刚"见义勇为的英雄战士"徐洪刚的事迹已传遍神州大地,激励、振奋着人们的心灵,奏响了一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代正气歌!春节前夕,中央领导同志会见来自全国各地的爱民英雄、拥军模范,英雄徐洪刚也光荣地列于被会D的英模之列。江泽民同志握...  相似文献   

9.
道德法律化理论是见义勇为立法的理论基础。重新审视道德法律化论争,科学把握道德法律化内涵,可以对见义勇为立法提供重要的借鉴意义:见义勇为既需要用道德来调整,也需要用法律来规范;法律规范的重点是对见义勇为行为人的救济措施和保障机制;对见危不救行为目前不宜"犯罪化"。  相似文献   

10.
汪代华 《民主》2008,(4):47-48
据报载.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了政府为见义勇为“埋单”。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后顾之忧在黑龙江省将不复存在。  相似文献   

11.
《学理论》2014,(35)
见义勇为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出现了"知行背离"和"流血又流泪"的不良现象。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大学生见义勇为进行积极有力的思想观念引导、能力引导、行为引导,并辅之以必要的制度和体制保障,使大学生见义勇为发展成见义智为,以期提高大学生见义勇为的实效性,达到"利他又利己"的双赢效果。  相似文献   

12.
救人抢险的事儿,人人有责面对救人抢险,如果无动于衷者越来越多,见义勇为者越来越少,那是我们民族的耻辱。──编者的话编辑同志:今年2月7日14点10分,离春节还有两天了,在贵州省黎平县境的高屯镇,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载着37人的货车不幸翻入冰冷...  相似文献   

13.
青年对见义勇为的认识和反响究竟如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整个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本文以16~40岁的城市青年为研究对象,调查分析了他们对见义勇为现象、当前社会风气以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认识和评价,并就如何在青年中提倡见义勇为提出了几点想法。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质的体现,而且彰显着极大的社会价值。然而在当今社会,人们面对他人危难却表现各异:或积极,或冷漠,或顾虑。这背后既有制度的原因,也有个人和社会的原因。见义勇为作为一种道德要求,虽然无法强制人人践行,但是国家却有责任为真正的践行者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完善见义勇为的认定机制和奖励办法,完善证人制度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补救机制,并明确栽赃陷害者的法律责任,即从道德教育和法律完善两方面构建见义勇为的促进机制。  相似文献   

15.
吴绍珍 《学理论》2012,(16):94-95
随着中国社会的急剧变革和加速发展,价值取向多元,见义勇为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实生活中社会道德的缺失造成见义不为的伦理困境是客观存在、难以避免的,是社会精神提升中的否定性环节,为了扭转见义不为这一否定性环节的尴尬局面,使见义勇为的优良道德精神发扬光大,寻求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见义勇为的有效路径便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学理论》2013,(35)
见义勇为和见危不救是一个法律道德化的典型"案例",它需要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的作用。针对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历史传统,见危不救和见义勇为应当由公法进行调整,构成犯罪的见危不救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青县坚持不懈地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先后涌现出1300多个孝老敬亲、扶危济困、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道德典型,50多人受到国家和省市表彰,“道德青县、爱心之城”的品牌开始享誉全国。  相似文献   

18.
舒迪 《民主》2004,(6):46-46
在安徽省芜湖市,一名青年教师见义勇为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两年后,生活无着落的妻女无奈之下将被救者告上了法庭。在调解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芜湖市新芜区法院2004年1月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但被告不服判决提请上诉,这起见义勇为赔偿官司还得打下去。  相似文献   

19.
李亚敏 《民主》2012,(2):54-54
近几年,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风险”似乎在不断上升,该不该做好事?如何做好事?遇到他人有困难是多管闲事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问题的存在让原本情理之中的“小事儿”,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20.
黄海 《瞭望》1995,(50)
11月21日,中宣部、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89名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获表彰,他们中既有扶危济困、舍己救人的农民,也有公而忘私、奋不顾身的工人;既有正气凛然、勇斗邪恶的干部、教师,也有急公好义、无私奉献的白发老人、青年学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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