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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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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存在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现状、未对夫妻共同债务给予规范的定位、不符合司法实践经验的缺陷,并对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包括:完善立法结构;修改现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废除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增补日常家事代理权;建立夫妻债务认可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4条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由"目的论"改为"名义论",由于欠缺立法基础,背离了婚姻家事立法的基本法理,严重侵害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亟需完善。本文通过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论述,在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建议将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限定在日常生活领域,并通过完善家事代理制度,构建夫妻财产补偿等措施,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有四个特点。我国现行共同债务制度具有立法缺陷:法律体系不统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及除外情形规定不合理。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措施主要有:科学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的范围,设立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清理法律规范,重构夫妻共同财产除外推定规则;构建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强化债的相对性,构建大额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升高,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也随之成为了理论界的热点,本文立足《婚姻法》对于夫妻债务方面的规定,分析当前夫妻债务承担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试提出如何完善处理夫妻债务承担问题的看法,以期为审判实践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5.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是由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组成的,它从目的推定制逐渐发展为合意推定制、利益分享推定制。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从保护交易安全出发,注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非举债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受到了损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对司法解释(二)的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但仍需有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存在不少缺陷和漏洞,为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为妥善公正地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亟待完善。本文对现行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弊端进行简要梳理,提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  相似文献   

7.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举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不仅涉及到夫妻个人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伴随相关司法解释的先后出台,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本文在对保护夫妻利益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和保护交易安全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提出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确认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8.
本文拟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进行探讨,界定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含义,论述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特征以及我国婚姻法完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指出我国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不足。在此基础上,为建立我国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提出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9.
周姝 《法治研究》2009,(9):93-10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举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不仅涉及到夫妻个人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伴随相关司法解释的先后出台,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本文在对保护夫妻利益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和保护交易安全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提出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确认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俞潇 《法制与经济》2008,(16):52-53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的对外债务纠纷是十分常见的问题。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离婚时,必须妥善解决债务的清偿问题。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首先,认定共同债务十分重要。认定共同债务的标准有:1.债务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对于何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又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a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b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其次,要明确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是1.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在以一方名义举债的情况下,要保护非举债一方的利益。第三,要明确共同债务的具体清偿问题。按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似文献   

11.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的对外债务纠纷是十分常见的问题。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离婚时,必须妥善解决债务的清偿问题。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首先,认定共同债务十分重要。认定共同债务的标准有:1.债务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对于何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又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a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b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其次,要明确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是1.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在以一方名义举债的情况下,要保护非举债一方的利益。第三,要明确共同债务的具体清偿问题。按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债务范围标准可以体现法律行为理论的核心与逻辑,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期望避免“被负债”现象。《民法典》将原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法理逻辑由物权中共有改为法律行为理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法理逻辑上的理性回归,规避了共有逻辑下出现的随意借贷、“被负债”、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等现象;法律行为理论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能以一以贯之的逻辑解释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并与其他相关制度衔接。但是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目前也并非完美无缺,在清偿规则、日常家事代理权等方面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13.
梁丛 《法制与社会》2021,(19):54-55,77
《民法典》第1064条沿用了最高院夫妻债务解释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举债方配偶的利益,但其制度设计缺乏理论依据.实际上,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负责的债务,不同于夫妻连带债务.在我国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背景下,《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确定的推定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模式,只是反驳推定的属于纯粹个人债务的...  相似文献   

14.
夫妻财产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及处分制度,二为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和清偿制度。而我国《婚姻法》对于后者的规定过于原则性,操作性较低。且在学界中,许多学者往往在没有说明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度的前提下就开始讨论夫妻债务,这是不可取的。鉴于我国对约定财产制的相关规定几乎为空白,并结合当今中国社会之实际,本文拟从我国法定财产制为框架讨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承担,旨在为完善夫妻债务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5.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设计,在价值理念上应以寻求婚姻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和谐统一为指针,在认定标准上采实质主义,以所负债务用于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为旨归。在内容上明确对因"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予以类型化划分,在立法体例上参照婚姻法有关认定夫妻共有财产的编排体例,对夫妻共同债务之认定采概括、列举和排除体例的形式,在证据规则上采举证责任倒置主义,公平分配证明责任,以实现对夫妻双方财产权益和债权人利益衡平保护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王瑞 《法制与社会》2011,(26):281-282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问题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出发,提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以及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同时,通过对夫妻债务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提出夫妻共同债的认定和清偿的制度缺陷,并提出一些与之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界定原则上应限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和用途,其他负债尤其是以一方名义对外的负债,应综合家庭情况、第三人善意与否以及开支是否明显过分等因素区别对待。夫妻共同债务应准用连带责任的清偿规则,即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始由个人财产连带清偿,且具体清偿时应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协调,以合理兼顾债权人和夫妻各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贺剑 《法学》2020,(7):20-40
夫妻财产法艰深庞杂,若不厘清其背后目的或价值,立法、司法和学说都易沦为个案决疑,造成价值冲突与适用混乱。在中观层面,夫妻财产法的基本价值包括婚姻保护、意思自治与交易安全。婚姻保护是主导思想,后两者为补充考量。婚姻保护要求夫妻财产法提供适当经济激励,使婚姻和家庭生活不受夫妻自利动机之妨碍。婚姻保护与意思自治共同塑造了夫妻内部之财产关系。婚姻保护与交易安全一道决定了婚姻法是否以及如何作为财产法之特别法,影响夫妻外部之财产关系。在此理论框架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效力、约定财产制以及其他财产约定的效力、夫妻共同债务的要件与推定等诸多长期困扰理论与实务之难题,都可得到合理解释或圆满解决。  相似文献   

19.
林燕 《法制与经济》2013,(10):23-24
在处理夫妻债务的案件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疑问: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能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这类问题的法律适用很关键,必须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家庭越来越多地投身于各种经济活动,民事交易活跃。对于财产关系调整的适当与否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夫妻共同债务履行与第三人利益间的平衡事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诸多重要问题。在此,笔者提出自己的陋见,以期引起大家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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