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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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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人类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建构的调整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所组成的规则系统。经国际法条约确立后,在各国已得到广泛实践。而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尚处于萌芽状态。同时,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和潜在的国际减排义务要求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有效手段,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成为一种普遍现实意义上的需求。应当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深入研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立目的、碳减排目标、交易的对象、交易的配额、机制运行时间、交易所的设置等问题,为中国日后顺利进入"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充分的法律制度准备。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国际海运温室气体排放问题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海事组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授权下进行了包括立法在内的诸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在对国际海事组织构建的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法律框架进行厘清的基础上,就其框架中体现出的"不优惠待遇"原则及相关的减排机制进行分析,认为相关制度还有待调整以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工业革命带来的现代经济增长,使人类的物质财富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扩张。但是,由于这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是以使用化石燃料为基础,其生产和消费排放的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化,危及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这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将越来越难以持续。低碳经济是以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发展碳吸收技术,以及节能减排、产业升级、消费模式更新和制度创新为途径,大幅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提高单位碳排放的生产效率,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  相似文献   

4.
21世纪低碳经济发展潮流与道路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类社会正在面临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气候变化困境。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给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发展低碳经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我国正处于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配置,选择低碳经济发展道路,将为我国在全球新一轮经济竞争中赢得发展的先机。  相似文献   

5.
由于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全球气温变暖,并导致一系列生态问题,成为人类面临的重大生态环境危机。然而,去年底突发的金融危机,可能会暂时转移人们对全球面临的长期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关注。但我们不应当忘记,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  相似文献   

6.
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并不是分别代表立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矫正正义也不是以分配正义为前提,二者是法律配置资源的两种方式,矫正正义意味着损害的解决与行为"不公"相联系.过错责任原则所体现的矫正正义只是一个特定的形态,严格责任的存在基础仍然是矫正正义.应该把矫正正义确立为侵权行为法的价值基础,以树立侵权行为法的独立品格,并使其不断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7.
凯·尼尔森对罗尔斯公平正义论的正义原则进行了比较与批判,着重指出"差别原则"与"平等自由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资源和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并不能实现人们平等的自尊,同时也因为差别原则所导致的实质性不平等,面使自由成为"无用的自由".尼尔森在批判中构建,提出了平等正义论的两原则,力图将平等贯彻始终,实现两个正义原则在平等维废上的一致.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民事司法合作中,作为国家司法主权表现形式的外国法院判决只有在被承认之后才获得域内效力。期间,国家法院或者有关机关承认外国判决时所依据的即是所谓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条件。一般情况下,这些条件包括互惠关系(保障)、审判管辖权、不违反公共秩序、不存在无矛盾判决、以及符合程序正义等条件。对于这些条件而言,有"积极条件"(承认前提条件)和"消极条件"(承认阻碍条件)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因为或这样那样的原因选择不同的立法模式。本文将从承认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法律理论出发,分析和比较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立法模式,最终明确"消极条件"这一立法模式更加符合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9.
论碳排放权的物权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科学和经济学中对碳排放的研究是民法研究碳排放权的基础。大气环境资源的稀缺性使碳排放进入物权法调整视野。物权法一方面保护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碳排放,一方面限制超出环境容纳能力、净化能力的碳排放。对于具有公共性的大气环境资源,法律一般不规定这类资源的所有权问题,而是重在资源的利用。在现有物权法体系下,大气环境资源应是物权法上特殊的物,碳排放权是对大气环境资源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性质是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盗窃罪实行的"定性加定量"的罪名立法模式违背盗窃罪典型行为犯的认知和无罪推定原则,以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乃至盗窃方式(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作为能否进入刑罚调整的标准,实践中还可能把定罪提前到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中,也不符合裁判消极的特征,在现实中容易纵容"小恶",违背社会正义的要求,因此,应该明确刑罚权的界限,恢复盗窃罪行为犯之定位,采用单纯"定性"罪名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1.
气候变化议题作为国际环境法的热点问题,经历了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的发展过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了其在国际法上的涵义和地位,即"全人类共同关注事项"。公约后的履约谈判伴随着重重困境,发展中国家所主张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一直受到理应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的抨击和阻挠。在国际环境法视角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人均排放权"主张不仅需要继续加强,而且公平责任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也应该持续并深入的应用到气候变化谈判中,以更好地应对发达国家提出的挑战。  相似文献   

12.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一项利用市场机制治理环境污染,达到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的手段。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这项制度的行之有效性。内外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必要性。为使这项金融创新做到有法可依,应加强对其法律关系的分析。为构建起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需要首先依法确认碳排放权、碳排放的总量控制以及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等制度前提。  相似文献   

13.
随着气候变化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进行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然而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哥本哈根会议最终并没能够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似乎表明,以削减温室气体排放为核心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仍然任重道远。国际气候合作不单是一个环境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国家利益博弈和国家实力较量的新舞台。  相似文献   

14.
民事执行裁决权是执行中新兴的一种权力,是执行权力配置发展完善的产物。民事执行裁决权经历了审执不分和审执分离的不同阶段,但民事执行裁决权在配置中仍存在如下问题:执行裁决权仍然附属于执行局,执行裁决裁量权较大;执行人员难以适应专业化裁判的要求。从应然性分析,当前民事执行裁决权的配置不符合分权制衡原则;不符合按照权力性质分类配置原理,配置现状不符合执行裁决权的性质,不利于执行裁决案件的科学审理;不符合执行裁决的正当程序要求;不利于提高执行裁决工作效率和促进执行公正。为此,应首先明确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权能划分标准,在此基础上增设执行裁判庭,将执行裁决案件与案外人异议之诉集中到一个部门审理,建立完整的执行裁决机制,重新设立执行事务局,行使执行实施权。  相似文献   

15.
气候变化问题之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气候变化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与认知的多样性矛盾需要正视和解决.人类既要通过温室气体减排以避免气候变化的加剧,也要重视自然力碳循环和水循环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通过增汇和水利来培育自然力对温室效应的修复."泛温室气体成因"的趋势对气候变化问题认知和对策路径提出了挑战.气候变化利益格局取决于直接经济损益、国际经济格局和治理多向性受益格局.解决现有矛盾的方法是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主导,在现有的减排增汇机制中加入水循环改善因素,进一步明确各国在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的分工.减排的主要对象依然是发达国家,对于中国等碳汇潜力巨大、水循环影响力巨大的国家,则要通过生态保护建设增加碳汇,并加强水利建设发挥水循环修复气候变化的功能.碳汇交易是连接减排与增汇的桥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公约中明确规定,全球各个国家均应承担节能减排的责任。其中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承担着绝对减排的责任。然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于本应承担的国际责任一直持消极态度,以各种理由阻碍公约的切实履行。特别是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举动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暖的治理模式以及局面产生重大影响。美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的立场与态度己受到许多国家、地区、组织的批评和指责。我们认为,美国应该拿出诚意,制定合理减排目标,并做出承诺,积极履行国际碳减排责任。  相似文献   

17.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这意味着中国不仅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不同,而且也与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不同,处于一个比较特别的中间地带。所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虽然是国内立法,但必然具有深远的国际意义。当然,作为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始终是中国长期而艰巨的首要任务。因此,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必须结合自身实际,确立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基本原则,以全球公益之人文情怀为谋求人类共同福祉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8.
林业碳汇具有减缓温室气体效应的独特功能,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如果没能对林业碳汇项目进行合理规制,将会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从而削减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所做出的努力.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的中国,在实施林业碳汇项目过程中,应从法律层面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共赢.  相似文献   

19.
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一样具有区域流动性,这就意味着需要采用区域的方法,即协同规制实现减排目标.“协同规制”意指规制主体以相互合作的方式规制温室气体,包括在制定法规、规章、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协同和依据规范进行管理、控制的协同.目前温室气体区域协同规制在协同依据、内部协同及内外协同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困境,而破解之道在于对现行法律规范、制度的创新,从而构建行稳致远的区域协同机制,即需要形成“硬法”为主,“软法”为辅的立法供给模式;构建以横向激励为主、纵向强力为辅的法律机制;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认知,发挥区域内外协同之效果.  相似文献   

20.
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各国及国际社会的重要任务。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设计,亦随之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应当从我国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现状出发,借鉴发达国家及地区排放权交易立法的经验,完善我国的排放权交易制度,为促进我国的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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