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设定告知程序,有利于保障诉讼当事人充分行使其权利。目前,刑事诉讼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告知程序的规定相对简单并存在一定缺陷,司法实践中未予告知、难以告知、迟滞告知和敷衍告知等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亟需对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告知程序进行重构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是一项基本的行政程序制度,其价值就是为公民实现行政法上的实体权利提供有力的程序依据和制度保障机制,体现现代行政法制的公平正义精神。本文通过对我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告知方式不统一、告知期限、对象的缺失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进行探讨,旨在促进行政程序法制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3.
公安刑事执法告知程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忠民 《政法学刊》2003,20(1):64-66
公安刑事执法告知是我国刑事执法诉讼活动的重要程序之一。刑事执法可分为责任告知,权利告知和知情告知。但在当前公安刑事执法告知程序及其履行存在着不告知、告知不全面、告知不及时、告知不记录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者执法理念差,法律意识不够和立法不完善。应当更新刑事执法理念,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水平,总结经验,讲究告知方式,加强监督,完善立法,以确保刑事执法告知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告知程序作为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居于重要地位。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告知制度在告知的主体、内容、阶段、形式、笔录制作等方面的法律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认真分析其原因,寻求依法适用告知程序的对策,以期实现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5.
浅议审查起诉中的告知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告知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后,依照法律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程序。根据告知程序实施的情况,笔者试从告知程序的意义、规则、适用及其完善问题作些探讨。   一、设立告知程序的意义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分别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  相似文献   

6.
卢运辉 《法制与经济》2009,(16):11-12,14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关于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程序,它对告知的时间、方式、内容和不告知的后果都有严格的要求,对规范我国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事先告知程序的规定还比较粗糙,造成在适用中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加以反思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关于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程序,它对告知的时间、方式、内容和不告知的后果都有严格的要求,对规范我国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事先告知程序的规定还比较粗糙,造成在适用中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加以反思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决定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告知程序。其中告知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它是立案、调查和决定行政处罚的一个环节,但它是必经程序和前提要件。由于在《行政处罚法》中对该程序只作原则的规定,并且在该法实施前的一些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没有该程序规定,所以容易被一些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忽视,导致行政处罚无效。因此,笔者试图通过论述告知程序,探讨其在卫生行政处罚中的应用,期望引起同道的重视,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侦查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告知是实现犯罪嫌疑人基本诉权、保护实体和程序公正的重要保证。侦查阶段是刑事程序的开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告知制度是反映我国人权保护、司法文明的标志。保障其知情权,必须科学构建权利告知制度。本文立足我国司法现状,剖析侦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缺陷,探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期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性强,涉及到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应用.良好的沟通,是改善鉴定环境的重要措施,做好书面告知是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很多鉴定机构在工作中增设鉴定人向被鉴定人告知的程序,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投诉.因此,进一步规范鉴定人的告知行为,从学术角度进行研讨,已经成为一项全新内容.  相似文献   

11.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珠海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内推行警 示告知制度,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市场巡查中发 现的一般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为初次违反 的经营者,先行警示,并书面告知执法程序,向当事人讲明其 违法事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正的时间和方式;对经警 示告知后仍不改正的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而没有履行警示 告知程序的,不予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2.
行政告知是行政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的法定义务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体现了程序正义。在保证国家权力有效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国家权力的重要环节。行政告知应本着易使相对人知悉、留存证据的方式进行,告知的内容应包括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职权、行政行为内容、依据、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责任等。在没有告知及告知对象、内容错误或瑕疵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形,承担责任的主体及方式应当不同。  相似文献   

13.
简述行政处罚不告知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告知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是现代社会行政民主化的重要内容,是当事人享有重要的程序性权利。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履行不告知义务,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强制性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不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以违反法律程序而予以…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行政处罚前的事先告知程序进行分析,结合现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中常见的问题和缺陷,提出了解决方法和处理建议,并对现行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文书提出了修改意见。本文将有益于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行政处罚前事先告知程序的法理意义,有利于执法人员正确履行法定义务,保证卫生行政处罚的公正、客观。  相似文献   

15.
公证告知义务之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孙晓龙 《中国公证》2009,(10):31-33
我国《公证法》第27条明确规定了公证机构的告知义务,《公证程序规则》也对告知义务进一步作出补充规定。各地公证机构在办证中都采用了不同形式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但由于对上述条款理解不一.故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和告知的内容等均有所差异。不少公证机构都存在扩大公证告知对象、内容及增加告知成本等做法,笔者认为这是不正常的。  相似文献   

16.
告知是行政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依照正常的行政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应当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救济途径一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以便在行政争议发生时,行政相对人能够尽快寻找到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与手段,并最终使行政管理秩序及时得  相似文献   

17.
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知情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知情权是公民知情权这一宪法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领域当中的延伸和体现 ,该权利根源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程序需求。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 ,对纳入到当事人知情权客体范围的信息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对当事人知情权的程序保障主要通过信息公示程序、告知程序以及救济程序来完成。我国现有民事诉讼法当中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存在一定的缺陷 ,这在信息公示、信息告知以及权利救济方面都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8.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未依照上述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构成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19.
知情权是被害人享有的首要的诉讼权利,也是保障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前提,被害人告知程序是对被害人知情权的必要保障。司法实践中,审查起诉阶段对被害人告知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不利于被害人权利的保障,本文阐述了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告知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实践中被害人告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正确规范的被害人告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20.
刑事被指控人的程序性权利,作为与实体性权利相对的概念,尚未受到刑诉学界的充分重视.程序性权利可以归结为人们以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获取某种实体利益的正当性,以及享有作为道德主体、捍卫其人格尊严权利的正当性.它与实体性权利绝非简单的落实和保障之关系.程序公正和程序人道构成了其价值基础.刑事被迫诉人的程序性权利包涵了程序启动权、程序参与权、程序选择权、程序救济权、程序抵抗权、受告知权等多种权利类型.落实实体性权利,实现程序价值,提高刑事裁判和决定的可接受性,限制决定者的恣意、规制权力的运作,推动和落实善治是其功能所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