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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省徐州市将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标本兼治.将民政下属的两家医院:徐州民政医院.徐州精神病院确定为流浪乞讨病人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民政医院负责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中急(危)重病人:精神病院承担救治流浪乞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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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闻媒体报道了江苏、湖北等地民政局、救助站以民事诉讼方式为身份不明的流浪乞讨人员维权的事件。其中,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民政局与无名流浪乞讨人员之间存在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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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部分人的重视和关怀。特别是《实施细则》中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作了严格的界定。所谓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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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状况堪忧。目前,我国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助理念滞后、制度缺失,造成了流浪乞讨人员有病不能治的状况,严重危害了他们的健康权和生存权。基于此,本文从社会服务的视角出发,初步界定了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的涵义,分析了实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的必要性,简单介绍了其内容,指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医疗救助的路径选择,旨在为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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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3)
渝办发〔2008〕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切实解决职业乞讨、违法乞讨带来的社会问题,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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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而此前已经施行了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也已同时废止。这项政策的“变革”,起因于一桩震惊中央政府高层、备受人们关注的收容致死案——孙志刚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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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7):46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经省编委办同意,辽宁省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辽宁省流浪乞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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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以下简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治管理工作,日前,济南市出台关于规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由民政、卫生、财政等多个部门联手,通过先救治后依法救助危重流浪乞讨人员,以人为本保障流浪危重病患者生存权,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意见》的落实。《意见》规定救助范围: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有生命危险的危重病人、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救治标准:救治流浪乞讨危重病人以保证其生命安全为前提,通过能够保证维持其生命的基本医疗器具、药品和治疗手段,使其病情稳定。救治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基本生存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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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影响之广、情况之复杂,已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流浪乞讨儿童的增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因此,我们需要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社会救助,让他们告别流浪乞讨生活,回归主流社会。本文介绍了福利院的发展现状及在流浪乞讨儿童社会救助中发挥的重要功能,并结合我国流浪乞讨儿童的特征,详细论述了如何充分发挥福利院在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中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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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以下简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治管理工作,日前,济南市出台关于规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由民政、卫生、财政等多个部门联手,通过先救治后依法救助危重流浪乞讨人员,以人为本保障流浪危重病患者生存权,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意见>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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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河南省新乡市建立以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编办、综治委、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管局等22局委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乡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了解、掌握全市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和动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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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成立新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答: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同年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其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由民政部门主管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