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制博览》2019,(7)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社会建设当中,合同诈骗是一种存在数量规模较大,具体种类比较多样的犯罪类别,就目前而言,国内有关合同诈骗相关案件减少趋势并不明显,这主要是因为相关案件所涉及的主体、具体案情都比较复杂。在合同诈骗罪整个过程当中,涉及利益的合同签订的双方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认知,法院在根据法律进行审理时,也因为案情不同所作出的裁决有所差别。所以,笔者结合实际,力图通过多个方面对相关领域中所发现的矛盾现象进行分析,对刑法和民事案件当中的合同诈骗相关认定进行分析,从而对在相关合同诈骗罪中产生的合同效力进行判断,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启发。 相似文献
2.
3.
从现有的实践可以看出在实践中恶意抗辩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在这过程中判断合同的无效与否就成为工作中的一个重难点,据此,笔者认为对适用违反强制性规定确认合同无效应当慎重.具体来说,必须要针对强制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当事人主张无效的主观要件等方面进行认定,本文试图对此进行讨论与分析. 相似文献
4.
5.
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从法学理角度审视,二者在内涵上均有其各自的确定性,属于不同的实体法调整范围,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看似泾渭分明的两个行为实则难分你我,二者的法律关系也盘根错节.本文通过对二者应然区分和司法困境的解构分析,从法律功能和司法成本等角度对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进行... 相似文献
6.
7.
集资诈骗罪以其所涉人数多、涉及行业宽、涉及地域广、涉案数额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等特点在金融诈骗罪中占据重要地位。集资诈骗罪是目的犯,必须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因此,非法占有为目的之认定是确认集资诈骗罪的关键主观要件要素。 相似文献
8.
9.
自1997年刑法典颁布,金融诈骗罪独立于诈骗罪规定于《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节,此类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持直接故意心态,但对于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为金融诈骗罪共有的主观责任要素,引起了学界的争议。通说认为,金融诈骗罪之成立,主观责任要素非法占有目的不可或缺,否则即使存在外在的欺诈行为,无非法占有目的也不能成立金融诈骗罪。相反,有学者认为对刑法明文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强行将其解释为必备要件,实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背。因此,有必要对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解构,对金融诈骗类犯罪进行本质分析,进而明确非法占有目的在金融诈骗罪中的定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