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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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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私益诉讼无法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公共执法弥补私益诉讼不足的应对方案也不够现实.私益诉讼的不足与公共执法的疲乏为私人执法的强化奠定了正当性基础,民事公益诉讼应运而生.然而,《民事诉讼法》将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限定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更将消费公益诉讼积极适格主体局限于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使得消费公益诉讼难以实现其私人执法的预期功能,故建议立法机关重新设计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规则.  相似文献   

2.
环境公益诉讼在节省交易成本、提供激励、诉讼效果、效率等方面有诸多优势,可最大化并迅速地保护环境;政府在解决与公共物品相关的问题时有着明显的优势,民众亦可通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正是立足于社会成本最小化的制度性设计。  相似文献   

3.
群体诉讼存在着人数众多的当事人如何有效接近司法的大法官难题.检察院介入群体诉讼,为同时化解多数当事人诉讼在场权与诉讼担当人正当性的问题提供了可能.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为检察院介入公益诉讼这种特殊的群体诉讼,安排了监督者、支持人、当事人和复合身份者四种角色.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检察院能灵活地安排其多元化的权变角色,强化公益诉讼群体当事人的私益,增强其诉讼参与和程序选择权,以能动姿态因应复杂的公益诉讼情态与差异化的个案诉求.  相似文献   

4.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理论和实务界对于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机关是否享有调查核实权具有较大分歧。调查核实权是检察机关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功能,平衡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功能秩序",发挥维护行政公法秩序和救济公共利益最大制度绩效的重要手段,理应得到法律确认。为弥补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法律依据之缺失,部分规范性文件尝试作出规定,但在适用中因违背功能适当原则而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检察调查核实权在实践中展开。为解决这一难题,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围绕功能适当原则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逻辑,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立法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确立检察调查核实权,并根据权力确立—运行—保障的程序机制,从权力结构、核实标准和强制性三个方面系统建构检察调查核实权体系。  相似文献   

5.
诉讼成本是影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的重要因素之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成本具有自身的特性,范围不仅应当包括诉讼费用,还应当包括当事人费用.在诉讼成本负担机制上,既要考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成本的特殊性,还应当依据现有规则和法理内涵.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成本分担要以保护起诉为导向,坚持败诉被告负担原则为主,败诉原告国家财政补贴为辅,社会力量补充参与的分担机制,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成本分担机制角度维护环境正义.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探讨澳大利亚环境公益诉讼及其公共利益成本规则,认识到尽量减少诉讼成本、考虑建立相关制度、修改案件受理费的相关规定等,可以推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  相似文献   

7.
"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作为一起典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例,虽然一定程度上存在"能动司法"之嫌,但从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的视角看,该案在新《环境保护法》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解释》尚未实行之时,通过积极释法为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在提供了主体资格认定上的支持,发挥了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对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合理,对环境侵权责任数额的认定及责任的执行方式方面具有创新性。同时该案也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启示,即必须建立环境公益专项基金,完善环境损害评估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对检察权行使具有重大意义.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奠定主要依托公共信托理论和"私人检察总长"理论.在功能上,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检察监督权可区分为"社会治理性监督"与"公权制约性监督"两大类,可承担并行双重职能.从原则上来看,需要优化检察权双重职能,其重心是职能分设与协同运作、内嵌构造与外部联运以及适度...  相似文献   

9.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诉讼制度,以其宽泛的诉讼资格认定条件和显著的预防性等特征,在现代环境保护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环境公益诉讼的现有定义为线索,简单谈了定义所涉及的公共信托理论、法律权利原则、实际损害原则等相关理论,从而试图对环境公益诉讼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定义。  相似文献   

10.
确定原告的范围与顺位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应包括国家与公民、社会团体,其中国家处于第一顺位,公民与社会团体处于第二顺位,此可从环境公共信托理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学说得到证成。相对于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更适宜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只有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没有恰当履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责时,位于第二顺位的公民与社会团体方可起诉。为实现此顺位安排,应建立针对公民与社会团体起诉的诉前通告制度。  相似文献   

11.
环境公益诉讼是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诉讼类型,它旨在保护环境公共权益,在促进社会变革,形成环境公共政策,法律执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环保法都对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还处在刚起步阶段,相应的制度建设还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2.
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成员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物质条件或相关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准和维护人之尊严的权利。社会保障权以社会本位为价值目标,社会保障权具有公益属性。传统三大诉讼救济社会保障权存在障碍,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诉,在诉讼目标、功能、原告资格与民主法治精神方面与社会保障权救济具有契合性。社会保障权公益诉讼需扩大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赋予当事人诉权,合理分担举证责任与诉讼费用,构建激约机制,运用多元化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官的司法能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环境公益诉讼是我国环境法制的一大创新,尤其检察机关承担了环境公益诉权后,在实践上推动了这一制度的发展。但在实践上,检察机关一直没有解决其主体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正当当事人,其正当性来源为何?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本质应当是作为环境公共利益的代理人行使诉权。在承认其代理人身份的基础上,结合检察机关在我国的法律监督地位,应当做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使环境公益诉讼既能在理论上符合法理规律,又能在实践中起到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可诉范围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环境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确定,不能够采取随意态度,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通过对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考察,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以保护环境公益为目的的基础上,提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可诉范围及例外情形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许多学者都把公民环境权当成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但在明确了人们常说的环境公益实际上包含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两种情况之后,便容易判断环境权这种属于个人的权利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是为环境公共利益而为的诉讼。实践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拒绝接纳环境权假说。这种诉讼既不需要以所谓的个人环境权为理由,也不以实现个人的环境权为目的。  相似文献   

16.
新《民事诉讼法》首次写入公益诉讼内容。由于目前中国诸多部门法中并无相应公益法权的实体法规定,公益诉讼权的规定显然是对实体法的一种超越。公益法权具有天然的社会权本质,要顺利实现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须完成公益诉讼的路径转化。以公益法权的社会权属性为据,为其寻求宪法上或私法上的权源,以实现公益法权实体法的弥补与司法配置。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目前环境污染损害公共利益日益突出的今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最为有效的诉讼救济手段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2012年民诉法增加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上升到了新的起点,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和范围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还存在障碍亟需排除。  相似文献   

18.
基于国际体育治理中国家权力与私人自治、公共惩罚与私人惩罚的关系原理审视了瑞士联邦法院基于公共政策撤销CAS国际足联诉马图扎伦案裁决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强调了个人的经济自由权而忽略了体育治理的特殊性、体育自治和私人惩罚的效率,以及对公共惩罚的重要补充作用,这一裁决可能对未来体育自治中所规定的资格罚的严厉性提出挑战,体育界应集体发声为捍卫自治权力而抗争。  相似文献   

19.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解读与制度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环境公益诉讼是当环境作为一种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时,法律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种类型,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它不要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包括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化、原告资格的适当放宽、环境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诉讼费用的分担、建立原告奖励制度、发展环保团体和防止诉讼滥用。  相似文献   

20.
环境公共利益主体和内容的不明确,加剧了实践中对环境公共利益受损不能实施有效救济的困境,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对环境公共利益受损实施救济的必要条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最核心问题是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应确立限定性二元原告主体资格机制。环保NGO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最适格原告。应从法律制度设置和运作模式上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优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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