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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三种合法形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把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单独的继承形式在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不能不说是《继承法》的一个成功。因为仅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作为合法的继承形式,不容易收到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促成的效果:即鼓励公民或集体与一些孤寡老人订立协议,负责这些人的生养死葬,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不仅能使那些孤寡老人得到妥善照顾,安度晚年,而且也倡导了公民之间的扶助互爱风尚。  相似文献   

2.
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基本方式之一,在各国的继承法律制度中都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的主要继承形式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制度极不完善。世界主要国家遗嘱继承制度的历史及现状;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相对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优先效力,但对其正当性基础却未尽阐明。借由整体类推的法律漏洞填补,归纳预告登记中不动产买受人、商品房消费者的法律地位等规则所内含的一般性法律规范,演绎至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效力的类似情势中,可厘定该优先效力的正当性基础在于,立法者对特定债权人予以特殊保护,赋予特定债权一定的物权效力,以保障该债权依约实现;具体保障路径在于扶养人对遗赠财产的处分保护,即扶养人可以阻却遗赠财产在未经扶养人同意情况下的处分效力。鉴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段法权构造,当遗赠扶养协议所约定的遗赠财产特定化时,扶养人自协议生效时起即可主张处分保护;遗赠财产未特定化时,扶养人仅能在继承开始后对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主张处分保护。  相似文献   

4.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时,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在代位继承法律关系中,死亡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是被代位人,代替他行使继承权所取得遗产的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适用于晚辈直系血亲,不适用于长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  相似文献   

5.
澳门与内地的继承制度各有特色。探导两地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方式的差异 ,既有助于继承冲突的调适和继承立法的完善 ,更有助于两地继承纠纷的顺畅解决。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被继承人说”的观点之异议继承,就是把死亡的公民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作为继承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这点毫无异议。而对于谁是继承关系中的义务主体,却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和认识。有人认为继承关系中的义务主体应该是被继承人——我们称之为“被继承人说”,其理由有如下几点:(一)现实中,一般是被继承人侵犯继承人的利益,其他人不可能侵犯继承人的利益;(二)从遗嘱继承上看,遗嘱人(被继承人)有权叫继承人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7.
数字财产的继承涉及到伦理与法律的双重规制。从本质上讲,数字财产是一种法益而非权利;价值性,是法益视角下数字财产所具备的核心属性,具体又分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人文价值和情感价值;由价值性延发产生的维护权利主体合法权益、实现网络资源优化配置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对数字财产进行继承的现实依据;数字财产具备可继承性但并非所有数字财产都可继承;数字遗产是由数字财产转化而来的;增强全民族的数字财产保护观念、深化数字财产继承的理论制度研究和构建数字财产继承的综合法律规制体系是化解我国当前数字财产继承困境的现实道路选择。  相似文献   

8.
动物在法律关系中的特殊主体地位应当获得承认,在此基础之上,宠物完全能够成为遗嘱继承中的遗产享有者参加继承关系。遗嘱继承中的特留份制度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同时,通过信托制度便能够解决实践操作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9.
遗产酌分请求权制度是赋予我国《继承法》上满足条件的继承人之外的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权利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助养关系若干法律问题之分析,可得出满足条件的助养关系下当事人应当享有遗产酌分请求权的结论,分析比较助养关系下当事人遗产酌分请求权与被继承人遗产债权、遗嘱继承权(包括普通受遗赠权)和法定继承权之关系以及该项遗产酌分请求权数额确定因素,则对继承法遗产酌分请求权制度进一步立法与法律适用提供理论探讨,从而力图最大限度发挥该制度应有价值,保证其权利主体获得法定利益。  相似文献   

10.
公有住房租赁权,是公有住房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后,对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享有的一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对于我国公有住房租赁权的法律性质及能否继承,理论与实务界存在债权说、物权说、物权化债权说等多种学说.公有住房租赁权作为具有物权特性的债权,属于财产权利,应当具有可继承性.公有住房租赁权继承人范围和顺位的确定应依照《继承法》并借鉴各地规范性文件.公有住房租赁权的继承方式应采取遗嘱继承优先,无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原则.应从立法、司法等多层面,建构我国公有住房租赁权继承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继承法都确立了遗赠制度,对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相对而言,我国台湾地区遗赠主体制度内容较为全面.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地区和世界有关国家的立法经验,扩大遗赠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范围、建立遗赠义务人制度、增设转遗赠、替补遗赠和后位遗赠制度等,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继承法》.  相似文献   

12.
代位继承若干问题探讨刘恒林,张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先于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代替继承遗产份额权的制度。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相似文献   

13.
自澳门回归以来,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引下,内地与澳门民众往来日益频繁,交流范围也日益扩大,涉澳婚姻家庭关系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继承问题也日渐突出。继承法是财产法律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继承问题涉及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两地法定继承制度的研究,对于妥善解决两地法律冲突,促进内地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区际私法统一,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特留份是指法律规定的遗嘱人不得以遗嘱的方式处分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作为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特留份制度在许多国家的继承法中都有规定,是遗嘱继承的一项重要制度。有效研究各国特留份制度立法,可为我国未来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受益人指定不明,或者没有指定,或者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此时发生保险事故,我国《保险法》中规定,应该将此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但是因为保险金给付和遗产继承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财产分配体系,体现的价值和目的不同,如果将其混同,会违背保险合同订立的初衷,因此,《保险法》应该引入法定受益人这一制度,将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法定受益人进行处理,这样他们行使的权利仍然是收益权,而非继承权,这样就能够更为妥当的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民法典》中没有规定后位继承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一些案件涉及后位继承问题。后位继承与《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制度关系密切,有必要在未来立法上确认后位继承制度的法律地位,并对后位继承的发生条件、主体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从立法层面或者司法解释层面加以规定,使后位继承与补充继承、居住权等制度相互作用,相得益彰,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全面实现《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同时,未来立法还应注意厘清后位继承与附条件或附期限的遗嘱继承、补充继承、遗嘱信托、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相关继承制度的相互关系,加强对后位继承制度主要内容、独特功能与立法价值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考证,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17.
法定继承是继承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大陆与香港、台湾由于历史的原因,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而在法定继承方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一国两制"的国家模式下,这些不同仍将继续存在。了解两岸三地法定继承制度的差异,不仅有助于继承立法的相互借鉴与完善,同时对正确处理相互间的继承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是我国继承法上具有中国特色的遗产转移方式,为减轻社会负担,扶助孤老病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原有的法律条文过于简单,为适应社会的发展,有必要对其进行立法完善。本文从制度主体、法律效力、事实遗赠等方面对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提出了建议,以期更好的发挥其效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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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赠与是继承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实际上的继承方式之一,遗产赠与不得违背作为继承法基础的伦理和法理.杭州小保姆受赠百万元遗产一案的判决,虽然符合现行成文法,但实际上已经违背了伦理和法理.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证了此案判决对伦理和法理的损害,认为法律不应允许被继承人用遗嘱方式实际剥夺无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应尽快设立遗嘱遗赠情形下的"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的私有财产正急剧增长,私有财产不仅包括生活资料,还包括大量的生产资料。随之而来的是私有财产继承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继承作为一种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者针对我国继承法尚无遗产继承公告制度的缺陷,探讨完善我国继承法遗产继承公告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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