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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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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机关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预先取证的一种方式。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实践中面临较多困境。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内涵和法律属性入手,结合执法实践,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困境。着重从履职层面和执行层面提出现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探索当事人拒不交付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时,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从立法层面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完善提出建议,希望能为执法实践和修订法律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2.
先行登记保存之不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魏磊 《法学杂志》2006,27(4):138-140
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由行政处罚法创设,创设目的是为减轻查封、扣押措施的滥用。从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期限性质等方面都证明其具有显然的不可诉性。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行为的应然救济方式应是知情权救济或行政申诉等,而不是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姜玲  李向阳  付国华 《人民司法》2008,(24):101-104
【裁判要旨】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为防止证据隐匿、转移、销毁,通过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其法律性质及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影响决定了该措施的行政可诉性。法院应围绕先行登记保存行为的适用条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著名的安徽芜湖市乙肝歧视案入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抽象行政行为可诉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梁君瑜 《北方法学》2019,13(6):80-93
尽管依法行政与人权保障的价值诉求共同赋予行政纠纷可诉性以正当理由,但后者并非没有限制,而是受宪法对监督行政权之权力的配置、司法权化解纠纷的能力等影响因素所制约。就行政纠纷可诉性的确定模式而言,我国实现了由列举式、形式混合式到实质混合式的跨越。在行政纠纷可诉性的判定上,我国呈现"两序列三标准":对客观诉讼适用法律拟制标准;对主观诉讼则适用"认为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主观判定标准与"权利义务受行政行为所实际影响"的客观判定标准,且客观判定标准在主观诉讼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伴随撤销诉讼中心主义缓和、无漏洞权利保护理念落实与行政过程论兴起,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行政行为"概念逐渐超出狭义行政行为(行政处分)的范畴。同时,伴随主观公权利扩张与反射利益收缩,"权利义务受实际影响"的范围也在延伸。由此,客观判定标准在我国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6.
刘昕 《法制与社会》2011,(7):169-169
本文对比了法治先进国家的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制度之后,以实行抽象行政行为可诉的必要性、可行性为基础,对我国建立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制度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7.
8.
石磊 《法制与社会》2011,(34):128-128,132
我国现有行政行为一般进行类型化的分类,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非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对于这些非类型化的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应该首先建立在现有行政法的基础之上,并将其按照法律性质进行分类进行可诉性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依据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一份合法、公正的鉴定书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对于违法或不当的鉴定行为,当事人的诉讼之路却一直受阻。本文针对这一问题,从分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为的性质入手,论证该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提倡列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求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利,推动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10.
本文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进行探讨:一是我国当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现状及其监督机制;二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三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切实可行性;四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审查范围的程度思考;五是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强调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必然性。  相似文献   

11.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之一。该罪无论在行为方式还是行为对象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立法缺陷,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一些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不能予以相应的刑事惩罚。一方面未能充分体现立法目的,另一方面也有放纵犯罪之嫌。随着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屡屡发生,完善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2.
《民法通则》第146条第2款之规定被通识为涉外侵权双重可诉规则。在传统的识别机理框架下,该规则实在是一场误会。唯有真正让准据法识别首先成为真实的为法院地所真诚对待的识别,双重可诉规则才能转变成为现实。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之风行的双重可诉在本质上不外是法院地主导下的单重可诉。  相似文献   

13.
本文阐述了电信法中不对称管制的概念、法理学依据和规范结构,提出了认定歧视的标准和反向歧视的概念,分析了不对称管制措施的反向歧视特征及其合宪性,探讨了制定不对称管制措施的立法权。不对称管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反向歧视措施,虽然形式上为特定法人设定了不平等的义务,但由于法人人格权仅具有财产意义,且该措施属于促进竞争的公共利益行为,故其并不侵犯法人的平等权。其作为形式上不平等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规范,立法权属于国家立法,而非政府立法。  相似文献   

14.
法学理论上一般将法治的内涵视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占主导地位的普遍观念或内在精神,严格有序的实际状态或社会秩序。实践中要建设成为法治国家,至少需要五个条件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民主的政治体制,全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人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导致的社会转型和国家融入世界。当一个国家基本上或大体上具备了上述法治内涵和实现条件时,其成为法治国家的趋势就是不可逆转的。以这些内涵和条件评价近现代中国对法治之路探索的是非曲直和经验教训后,得出的结论是当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已经不可逆转。①  相似文献   

15.
张峰振 《法学杂志》2006,27(6):126-128
行政契约的行政性指行政主体、行政优益权等权力因素,而契约性因受行政性影响,仅指合意,不包含平等、自由内涵。这种理解必然导致行政契约立法中偏重行政主体利益的保护,而使相对方处于不利地位。从保护相对人权益角度出发,结合域外经验与本土现实考量,我国行政契约行政性应指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目的,而契约性与私法契约有极大相似之处。  相似文献   

16.
我国《物权法》对预告登记善意取得没有明确规定,学者对其亦未有详论,有待补充。保护交易安全、充分发挥预告登记的功能需要我国《物权法》确立预告登记的善意取得,预告登记的自身属性亦为其善意取得提供了可能性。综合考虑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般性和预告登记发生条件之特殊性,其构成要件应为存在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存在预告登记约定、预告登记债权请求权人善意、完成预告登记。  相似文献   

17.
防震减灾立法主要是保障和规范政府防震减灾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防震减灾立法存在职权规定不明确、程序简单粗略、责任规定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在5.12抗震救灾中充分反映出来,在2008年底《防震减灾法》修订后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建议出台《防震减灾法实施细则》解决上述问题,以期进一步发挥政府在防震减灾中的主导作用,保障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18.
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侵权责任法》中均作了规定,适用范围上由合同领域拓展到侵权领域,适用条件也越来越完备,总体上反映了该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确立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赔偿数额的量定标准过于含糊,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9.
不同政制的国家赋予检察权不同内涵,其根源在于不同的法律思想产生不同的司法体制架构。界定检察权的根本属性必须从一个国家的宪政理论与实践出发,依据本国立法实际与司法实践科学加以认识。无论是三权分立体制框架内的检察制度,还是议政合一的政治体制框架内的检察制度,某种正当性社会需求的满足是载现检察制度固有功能、推动其产生与发展的原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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