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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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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政报》2013,(16):3-7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已经2013年6月20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8日起施行。省长谢伏瞻2013年7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上进行货  相似文献   

2.
<正>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业经2022年12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金湘军2023年1月16日第一条为了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6月10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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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 0 0 4〕 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交通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纠风办、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总队联合制订的《河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九日河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相似文献   

7.
《天津人大》2014,(5):48-48
日前,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经营者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累计三次,将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强调对超限超载现象的源头治理。  相似文献   

8.
宁政发[2011]30号为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特通告如下:一、从2011年4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一)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二)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三)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等文件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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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豫政办[2017]1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路路网建设情况和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治超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等精神,省政  相似文献   

11.
宁政发[2007]99号2007年7月1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巩固和扩大我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成果,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从2004年6月开始,全国开展了集中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为此,国务际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19号)。2004年5月11日,交通部等七部委又联合召开了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国务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商有关方面同意,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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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晋政办发[201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T4年1月15日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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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近日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6月1日起,若是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经营者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累计三次,将终身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强调对超限超载现象的源头治理。按照规定,对于货运源头单位较为集中区域,经县级以上部门批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在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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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14,(10):38-42
<正>宁政办发〔2014〕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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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6]107号)、《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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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证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通告如下:一、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遵循"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全市范围内禁止未经批准的超限超载车辆通行,严禁"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车辆通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和货主、司机要自觉按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对强行或指使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物装载源头地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大,暴力抗法、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为巩固和扩大治理工作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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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11,(18):4-5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2010年以来.个别地区和路段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出现反弹,超限率上升,严重破坏了公路设施,给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装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源头监管责任意识薄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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