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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6):15-22
<正>粤农农规〔2022〕4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财政局:为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力度,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促进海洋捕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等文件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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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4):33-41
<正>粤人社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函〔2021〕362号)等文件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电商“百园万站”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农村电商产业园和基层示范站规范建设、达标赋能,现将《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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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2):59-69
<正>晋财农〔2023〕9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农村集体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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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1):41-44
<正>赣农规字〔2023〕2号2023年12月17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规范举报奖励工作,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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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2):19-24
<正>粤农农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抓好《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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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9):40-44
<正>粤科规范字〔2022〕7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委)、港澳办(局),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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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4):52-57
<正>粤农农规〔2023〕4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渔港建设项目管理,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港建设管理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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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2):70-72
<正>晋财会〔2023〕3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整治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信息规范化水平,现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会计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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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4):52-58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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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1)
正皖农建[2019]153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2月25日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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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民政》200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的精神,对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全面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时,可选择2-3个县(市)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指导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力争到2005年,在全国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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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4)
正皖农市函[2020]14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我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农办市[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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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1):39-48
<正>苏农规〔2023〕9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江苏省农业机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2023年7月14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