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6):62-65
京城管发[2020]8号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城市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包括办公楼、写字楼)及其使用单位、商场(含超市)和餐馆(含内部食堂)(以下简称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4):8-14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坚持做好防控工作,积极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通告如下:一、各单位要运用"北京健康宝",做好员工、顾客、访客、服务提供商、居住人员等的防疫健康信息查验。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进出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工厂、工地、公园景区、各类门店等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社区、村等开展复工复产活动,无需提供其他与防疫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6)
正渝府发[2020]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等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4.
5.
6.
7.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17-18
京政发[2020]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春节后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2020年2月9曰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相似文献
8.
9.
《人大建设》2020,(3)
正2月1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决定》实施以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统一安排,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全力投入全省疫情防控值班、工作专班或一线工作,带头深入郑州、安阳、新乡、焦作、商丘等地疫情防控点、社区、企业,调研指导当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协调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推动有关方面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相似文献
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53-58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规定: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1.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 相似文献
11.
12.
13.
《贵州政报》2020,(6)
正黔府办发电[2020]176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省有关部门: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5月17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 相似文献
14.
自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蔓延以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职责职能,把助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全力发挥人大机关职能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作为。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蔓延以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职责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的各项安排部署,积极响应落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的安排和号召,于2月14日及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出台《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全力发挥人大机关职能作用,鼓励引导全市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投身疫情防控战场,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 相似文献
15.
16.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49-51
京建发[2020]1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住房域乡建设委制定了《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59-61
京建发[2020]15号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精神,按照市社区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