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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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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认识论反思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刘远 《法学评论》2004,22(2):43-48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建构和规范选择 ,应在形式理性与实体理性的矛盾关系框架内进行。在这一认识论基础上 ,本文讨论了两个问题 :一是期待可能性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二是判定期待可能性的标准。作者认为 ,我国犯罪成立理论应分化为“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阻却事由”两个层次 ,期待可能性作为一个独立的规范评价指针 ,不能完全形式理性化 ,故属于犯罪阻却事由层次 ;判定期待可能性的标准是一个司法问题 ,故应采“行为者标准说  相似文献   

2.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在行为当时不存在期待可能性,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有无,是遵循刑法人道、谦抑原则的必然结果,同时,能弥补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出罪功能的不足。在每一案件中,在根据四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同时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其判断的标准采用折中标准说。  相似文献   

3.
辛阳阳 《法制与社会》2012,(30):280-281
期待可能性理论发起于德国兴盛于日本,是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博大精深,期待可能性理论以人的自由意志为其哲学基础,更加关注人性,在刑罚裁量与个案化的适用上更加灵活与富有弹性。本文将从期待可能性的内涵剖析入手,着重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性质、判断标准,继而深入探讨期待可能性所追求的价值选择,最后回归我国司法实践,从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必要性、文化支持为起点,尝试解决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之中的地位问题以及如何在立法与司法中更好地吸收与表达这一思想。  相似文献   

4.
在立法层面,犯罪构成是立法者所作的价值判断;在司法层面,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是司法者所作的价值判断;在我国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之比较层面,我国的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也应是价值判断。因而,价值判断当属我国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的灵魂,进而应是整个刑法问题的核心。  相似文献   

5.
期待可能性理论起源于德国,发展于日本,并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得到承认和采纳。该理论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其中期待可能性的体系地位和判断标准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我国传统价值观念以及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6.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刑法的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惠萍 《法学杂志》2006,27(4):89-91
期待可能性是根植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一种责任理论,但是同样可以为我国刑法所用。在对大陆法系犯罪成立要件与我国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区分的前提下,对其予以批判性的研究和适当的借鉴,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司法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期待可能性是根植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一种责任理论,可以为我国刑法所用。在对大陆法系犯罪成立要件与我国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区分的前提下,对其予以批判性地吸收和适当的借鉴,无论在立法上还司法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违法性判断的缺失是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而现有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要件并不具备犯罪区分功能,将违法性概念融入到犯罪客体要件之内,有利于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矛盾的解决。考虑到我国刑法中存在罪量因素,改造后的犯罪客体应采用实质违法性标准,在违法性判断过程中应坚持法益侵害说。将犯罪客体置放于犯罪构成体系中最后一个要件,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9.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大陆法系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其判断标准在理论界主要有四种:国家标准说,平均人标准说,行为人标准说和折中说,在具体适用用中该采取哪一种标准理论界还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将期待可能性理论从内部分成两个层次,一是客观情状之期待可能性,二是认识、控制能力之期待可能性,从而根据这两层次分别适用平均人标准和行为人标准,以期能减少各标准在适用中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理论中引入期待可能性应该将其置于刑事责任中加以研究。本文指出在期待可能性标准的选择上,立法与司法有所不同,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以完善刑事立法以保障人权,体现刑法的人本主义和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1.
论期待可能性弱失的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晚祥 《法学》2012,(9):117-127
期待可能性弱失的成立与否的判断,是一个由内而外,由事实到价值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包括客观的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价。期待可能性弱失的外在事实是附随情状的非正常性,期待可能性弱失的内在事实是心理动机的受影响性。对期待可能性弱失进行价值评价,必须考虑行为时附随情状的性质。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在立法层面应取平均人标准,在司法层面应当以行为人标准为主,辅以平均人标准。在司法实务中,期待可能性弱失的判断需要考虑的是客观的附随情状,而不是行为人的内在素质;是行为人行为当时所面临的客观情况的特殊性,而不是行为人性格形成的长期客观外在环境。就期待可能性作为超法规事由进行评价的时候,只能将期待可能性弱失作为超法规的辩护事由,而不能将具有期待可能性作为超法规的入罪事由。  相似文献   

12.
正当防卫成立要件是司法审查的指南而非限制,我国现行正当防卫立法采取适当说,司法实务往往对防卫限度采取唯结果论立场,导致不法与有责判断混淆,带来司法实务中倾向于故意犯罪或防卫过当的偏误,对此,今后需要在司法与立法层面予以改进。司法实践当坚持"必需说"的基本教义,重视正当防卫的个别化情景判断。同时,立法需要对正当防卫条款进行修正:一是基于"法律不强人所难"的法理,对防卫过当进行二分,区分需承担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与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前者即保留现有规定,后者则增加行为人在"高度恐惧、慌乱、愤怒"等期待不能情况下实施防卫过当的,属于责任阻却事由,不承担刑事责任。二是适当明确防卫过当的具体类型,明确不同法益、不同情景下的防卫限度之判断标准个别化。  相似文献   

13.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德、日等国演绎百年,近些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刑法学科借鉴外国优秀成果,刑法的理论与实践飞速发展的今天,期待可能性理论日渐受到重视,并有方兴未艾之势。但是期待可能性理论也是刑法学界备受争议的理论问题。特别是能否将期待可能性理论运用于司法实践,更是热点问题。本文通过考察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渊源及其判断标准,结合宋福祥案,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应该在中国刑法中得到合理的借鉴,并在立法和司法活动中运用和体现。  相似文献   

14.
一、司法构建的体系概说司法上犯罪构成体系是作为注释刑法学层面的内容而存在的。司法层面上所要解决的是依据立法上所设立的犯罪的规格和模型对社会中的具体行为成立犯罪的确证。如果说刑事立法是先于刑事司法而出现的,它主要是根据以往的社会生活经验,通过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相似文献   

15.
本文首先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发展作了简单的概述。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笔者主张行为人标准说,并通过分析认为行为人标准囊括了行为人、平均人和国家三方的判断。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应批判地借鉴期待可能性理论并在责任论中加以论述,并提出期待可能性是与故意、过失以及责任能力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此外,笔者认为,从期待可能性的实质出发,在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时应一分为二具体分析,使该理论得到合理的应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所依赖并作为理论建构支柱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性,与西方大陆法系国家犯罪论体系所依赖并作为理论建构支柱的违法与有责的统一性均属于同质判断,但中西方犯罪论上均存在共同缺陷,即均缺少应受刑罚处罚性要件的结构性限制,这在现实中也呈现出一系列的弊端。我国应采取明确限缩犯罪成立最低规格标准的立法政策和立法技术,重新审查和构建我国犯罪构成论的逻辑关系体系,在我国犯罪构成论体系内将标准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最低规格标准等犯罪论关系范畴进行周延的逻辑梳理,实现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逻辑自洽。  相似文献   

17.
刘毅 《法制与社会》2012,(2):276-277
期待可能性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定位是我国目前刑法学界关于期待可能性理论争论的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村民上书求情”(民众之法感情)与犯罪动机承担着期待可能性相类似的功能.本文将期待可能性归于我国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中犯罪动机之下,发挥犯罪动机“特有要件”与量刑情节的功能,以达到符合民众之法感情,法之公平正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李璐 《政法论丛》2007,4(1):44-48
自20世纪以来,期待可能性理论一直在大陆法系国家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时至今日,这一理论的影响逐渐跨越了国界,我国的刑法学者也已有人开始涉足研究,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主张。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蕴含着期待可能性的思想,但是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理论是无法完全契合的。必须合理地对待、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才能使之对我国刑法产生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我国的犯罪构成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体系。在此,以我国法学界存在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构成要件该当性性—有责性"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比较,以此来说明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0.
论期待可能性之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是责任判断的必经阶段,故意、过失、责任能力的判断不能代替之。期待可能性判断的本质在于对意志自由的判断,司法实践中需经历三个步骤:犯罪动因考察——主体选择性考察——规范评价。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众多,各有优劣,且彼此间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其中,法规范所力图维护的国家、社会安全需求不能被忽略,应提倡在法规范期待下的行为人标准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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