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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循环经济背景下水资源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不容乐观。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审视现行水资源法律制度,不难发现我国水资源立法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我们应根据循环经济对水资源立法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内容、重视水资源市场机制的作用;还应改进现行水资源立法在立法思路、立法机制、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发展循环经济之处;应当调整立法思路、改进立法机制、健全水资源法律体系、完善水资源法律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我国水资源立法更好地适应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农业土壤状况不断恶化,农业土壤的污染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而我国在农业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却严重不足,因而我国急需完善农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出发,对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鉴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及私募实践经验,我国私募基金业相对还未成熟。我国对私募基金定义不明确、运作不规范及法律规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其健康发展。本文在分析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现状及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完善私募基金的立法框架,以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制度作为重点,提出了对私募基金发展过程中构建“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突发环保事件应急立法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战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常纪文 《现代法学》2005,27(1):28-31
由于立法体系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我国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在对目前我国突发环保事件应急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之后,认为应结合我国法律体系的结构制定由宪法性规定、《环境保护法》的专门章节规定、《突发环境保护事件应急法》及其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其他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组成的应急立法目标模式。由于目标模式的实现需要一段时间的立法积累和创新、完善,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制定其实施战略。  相似文献   

5.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全球备受亲睐的朝阳产业在中国近年来飞速发展,因此亟需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其加以引导和规范。对比英国等国家的立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系构建存在诸多不足,如金融制度不健全、配套制度缺失、相关立法滞后等,应该以政府的义务和责任为立法重点,有针对性地完善、规范相关文化创意产业法律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立法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王灿发 《现代法学》2005,27(5):130-140
我国已经进行了许多水环境管理的立法,这些立法在我国的水环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水环境管理立法也存在许多问题,包括缺乏完整的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实际管理的需要和对法律的执行缺乏公众监督机制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变目前的一些立法原则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制定全面系统的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的政策;健全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跨行政区水环境管理制度;理顺跨行政区的水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建立一个真正的良治社会。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如下问题:监管目标缺乏对客户利益的维护;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健全我国的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应从调整监管目标、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风险监管法律体系三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健全、完善的商事法律制度来为其保驾护航。鉴于正确认识商法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对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繁荣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笔者对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进行了有益性探讨,以期对我国商事立法的系统化、科学化的发展有所借鉴作用。本文考察和借鉴了国外商事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梳理了我国学术界关于商事立法模式的不同观点,进而论证了《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是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事法律制度体系化建构模式。  相似文献   

9.
德国土壤保护的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形成了从区域间合作协议、联邦专门立法到州立法的多层次格局。《联邦土壤保护法》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其设总则、原则与义务、污染场地的补充规定、农业土地利用、最终条款五部分,规定事前预防与事后控制,并形成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土壤信息传递、土壤污染修复责任等具体制度。我国土壤污染问题严峻,应当借鉴德国的立法模式,加快制定全国性的《土壤环境保护法》,鼓励地方积极制定有效的地方性法律,并健全完善我国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0.
王丽娜 《河北法学》2011,29(3):55-60
在给付行政模式下,我国自然灾害中的行政给付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当前灾害给付的立法不完善、实施不顺畅、救济不健全,导致了行政给付机制运行的困境。为建立完备的灾害给付法律制度,应完善灾害给付的法律规范,理顺灾害给付的实施体系,健全灾害给付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1.
叶静漪  肖京 《法学杂志》2012,33(5):82-87
我国《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受制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的顺畅与否。我国以前立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的法律定位不明,而《社会保险法》回避了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因此,很有必要在理论上对社会保险机构的性质和职能进行定位,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通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状和现行立法相关条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定位为以服务为主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2.
党存红  许佩宁 《行政与法》2012,(12):113-117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法律规范体系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调整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所涉及的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学生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学生权利的救济等方面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本文通过解读并分析其主要内容,探讨了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在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立法缺陷,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有利于保障高校依法治校。  相似文献   

13.
生态消费的法律保障:应然抉择与实然存在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鹏 《河北法学》2007,25(11):100-106
生态消费是一种生态化的消费模式,生态消费对于传统消费方式的超越和变革决定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类活动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消费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对社会利益的追求和维护、消费者社会义务的法律化以及和谐社会秩序对法律的需求为生态消费法律的创设确定了应然基础.作为一种长期的客观存在,生态消费法律在国内外立法实践中都有所落实和体现.生态消费法律主要包括了消费者社会义务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生态消费税收制度.我国应顺应消费模式变革的迫切需要,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消费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问题,是《物权法》颁布前后一直没有明确的问题。应当尽快通过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立法上应当借鉴外国立法经验,仔细研究法国、德国等国相关立法现状,确认符合条件的业主团体的法人资格,细化业主委员会相关制度,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协助,进一步理顺业主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以此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在业主委员会制度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解决途径之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槐杨 《行政与法》2005,(4):62-63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法律援助制度,几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基于我国国情,现有法律援助资源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突出表现为人力不足和财力不足。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可尝试实行法律援助服务实施主体多元化,通过多种途径完善费用分担制度,开辟多种经费来源渠道。  相似文献   

16.
李建明 《法学研究》2011,(4):148-168
不需要得到相对人自愿配合而直接实施的侦查措施为强制性侦查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具有正当性,同时也具有侵害公民基本权益的弊端。为避免或减轻强制性侦查措施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需要通过法律规范强制性侦查措施,同时需要加强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目前我国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严重不足,对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局限于对逮捕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大量强制性侦查措施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规范体系,同时也有赖于检察机关改革、优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张莉莉  王琪 《行政与法》2014,(5):119-122
从主体角度看,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存在立法位阶较低、立法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存在冲突、法律合作机制尚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参考国外的立法实践,其在立法框架、监管体制及监管内容等方面都有可借鉴之处.本文认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法律规制应当从外汇监管制度、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备付金监管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上海文化立法规划和文化法律思想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虽然在调整人们的社会文化关系和文化事业管理的一些重要方面,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也必须看到,这只是很初步的;长期以来,国家的文化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立法数量偏少,立法层次偏低,是个突出的问题。这离“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离依法有效地、公平地、稳定地促进和调控文化事业和一切文化活动的改革开放要求,还是有相当差距的。就上海乃至全国而言,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以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文化法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此进程中还必须明确有关的文化法律思想,厘清有关文化发展与文化法制建设中的若干基本关系。  相似文献   

19.
郭德香 《河北法学》2012,(10):117-124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农村金融合作制的基本原则认识不清,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定位模糊,导致农村信用社及有关组织严重异化甚至背离了其本质属性。从法律视角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省级农信联社进行探讨,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进而对我国农村金融立法进行展望,这对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良性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杨凯 《法学》2022,(2):3-20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实现共同富裕发展目标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例中,均集中体现出对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概念和调整范围的反思与分歧,为此亟待厘清公共法律服务应然规范构造理论,这是未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全国统一立法的法学理论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专门立法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体系中具有纲领性地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实践不仅具备基本服务与非基本服务二元结构架构特征,而且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多元和多维架构的本质特征。现有二元规范构造理论已经不能全面解释和解构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发展的全样本和多维度、多元化样态,只有建构多元化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体系才能根本解决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例实践及理论研究中出现的关于基本概念、规范类型、规范属性、调整方式、权利属性等诸多基本争议,从而确定公共法律服务的权利义务主体、事项范围、模式与程序、标准与评价指标、监督管理等主要体系建构的基本规范要素,进而归纳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立法规范构造的本质特征,为将来形成区域协同一体化立法或全国统一立法提供立法规范要素的基本构造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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