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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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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制度愈发暴露出自身的制度缺陷,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鉴定制度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孕育而生。然而立法上对专家辅助人制度规定的模糊化不仅没有释明关系到专家辅助人具体权利义务的诉讼地位问题,还略过了专家辅助人资格如何确认等问题,使得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不容乐观。从设立这一制度的背景入手,比较学习日本诉讼辅佐人制度、美国的专家证人制度及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探明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201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的案件专业性强,并且案件通常都会涉及到医疗损害技术鉴定,这就使得医疗损害案件是民事案件中经常需要专家辅助人的一类案件。本文在剖析了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后,认为我国医疗损害案件中的专家辅助人不同于英美法系中医疗诉讼中的专家证人,也不同于证人、鉴定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医学专家辅助人在医疗损害案件诉讼的实际应用,并针对现有相关规定中不明确的地方提出了完善医疗损害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专家证人诉讼制度.专家证人制度在各国,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对于解决技术事实争议具有重要价值.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一直在积极尝试技术专家证人制度的适用.即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关于诉讼辅助人制度的规定,同时借鉴域外法的规定,探索当事人聘请专家证人与法庭指定专家证人相结合的方式,协助法庭查明相关技术事实.有关专家证人适格性标准、专家证人出庭方式、专家意见可采性标准以及裁判文书表述等的相关研究,一方面满足了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的司法现实需求,另一方面也为专家证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不断积累了经验.实践证明,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加强实际操作,总结、研究并提炼相应规则,专家证人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完全可以与传统司法技术鉴定制度并行存在并获得发展.尽管专家证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困难重重,但稳步推进是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4.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专家证人出庭制度,对促进控辩关系平衡,弥补鉴定意见的不足具有重要意义.但法律对专家证人的资格、选任、义务与责任等问题均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较难操作.同时,专家证人制度有其缺点和弊端,相对鉴定制度而言处于辅助地位,不可过于依赖.建议对专家证人制度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鉴定制度进一步优化,明确专家证人制度的辅助地位.  相似文献   

5.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司法审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各种科学问题、技术证据、鉴定意见呈现于法庭,法官在审判案件中由于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而难以判断,在此背景下专家辅助人制度应运而生。英美法系有专家证人制度,存在完善的以交叉询问为主的专家证人出庭质证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有诉讼辅助人制度,虽然立法中没有明确的出庭质证规则,但是有完善的鉴定人出庭质证规则。我国当前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准用证人出庭质证规则。不过目前缺乏进一步的理论阐述,且简单直接适用也存在问题,同时缺乏系统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证规则。对此笔者提出构建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在对抗式庭审模式下,诉讼中专门性问题的出现,使专家参与诉讼成为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对专家辅助人制度作出了简略的规定,但在立法和实践中对“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内涵及其诉讼地位等基本问题尚不明确,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2015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我国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当今经济迅猛发展,民事诉讼纠纷越来越复杂化和专业化的情况下,完善专家辅助制度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和当事人利益的维护.但是虽然这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了细化,但是仍有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希望通过对专家辅助人资格、程序的启动、陈述的性质等方面进行探究,以期促进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高歌 《法制与社会》2015,(3):103-104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有关专家辅助人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其中立性与倾向性不明晰。基于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诸多不同,专家辅助人不可避免带有当事人倾向性。基于对国外诉讼制度改革的考察、专家辅助人对科学精神负责的理念、对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有效运转的追求,专家辅助人应具有中立立场。但是片面强调中立性或倾向性均有失偏颇,专家辅助人具有双重性。应当以专家辅助人中立性为基础和前提,采取措施完善其中立性,同时承认倾向性的合理因素,从而达到中立性与倾向性二者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解读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与两大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及技术顾问存在着明显差异,其基本功能在于协助控辩双方质证鉴定意见,因而在庭审中专家辅助人是当事人的助手,表现为诉讼地位的非中立性。为保障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贯彻实施,应当通过法律的进一步细化对专家辅助人的出庭申请、决定以及救济等相关程序加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至4款以基本法的高度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既不同于专家证人、也不同于鉴定人、更不是证人抑或诉讼代理人,他属于特殊的诉讼参与人。该制度对于保障控辩平等对抗,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立法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有必要对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从专家辅助人概述、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的立场、专家辅助人的聘请主体与意见功能、专家辅助人参加诉讼的程序、专家辅助人意见的证明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力图在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为实务部门的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为了完善民事鉴定制度,我国建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但是此制度没有系统的规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对此,应通过明确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完善专家辅助人地位及其陈述的效力的规定,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启动规定等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当事人就案件中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于诉讼中可以获得在这一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帮助.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增加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使当事人在诉讼中获得专业人员的协助成为可能.以下将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民诉法中规定的辅佐人制度和我国进行比较,分析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探究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及其缺陷,力图为其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鉴定人制度与专家证人制度作为不同诉讼模式的产物各有利弊。鉴定人制度为缓解其制度安排上的相对僵硬,吸纳了技术顾问或专家辅助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事人质证的有效性问题。专家证人制度因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证据理论、证据制度存在冲突与矛盾,尤其是专家证人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与鉴定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鉴定人回避制度诉求鉴定人中立的要求,致使专家证人的移植在我国产生了不尽的困惑,将其改造成本己之物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相似文献   

14.
在现代证据法发展的过程中,专家证人在诉讼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证据法的科学化无疑将是证据法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专家证人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特有的证据制度,与对抗制传统一脉相承,而对抗制在当代英美法系国家正呈现一种不断衰退的迹象,在对抗制、集中审理制度、陪审团制度这三大制度群下研究专家证人制度,分析这三大制度的衰退对专家证人制度的影响,并结合专家证人制度的利弊,分析各国学界及实务界对专家证人制度改革的不同看法,对专家证人的未来之路及对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张保生  董帅 《法学研究》2020,(3):160-175
中国的刑事专家辅助人具有既类似于律师又类似于鉴定人、证人的多重属性;围绕专家辅助人意见的性质,也形成了质证方式说、鉴定意见说、证人证言说等多种观点。角色定位上的混乱,不仅造成了独具特色的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的双轨制,而且常常使专家辅助人意见的法庭采信陷入困境。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家辅助人的新近规定看,专家辅助人的角色呈现出向专家证人转变的趋势。这种转变的核心要求,一是实现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专家辅助人意见和鉴定意见在专家证言意义上的证据效力平等;二是使专家辅助人回归专家证人本色,将强加给专家辅助人的不合理的质证职责交还给律师、检察官;三是提高律师、检察官熟练运用交叉询问规则、对科学证据进行质证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官的科学证据“守门人”作用,以适应事实认定科学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罗芳芳 《证据科学》2013,(4):499-510
英美法系在很早以前就认识到了专家在审判中的重要作用,而具有偏向性专家证人则是对抗制的产物。在中世纪,专家是以陪审团成员或者法官顾问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的,由法官进行引导和控制.以保证其中立性和公正性。16世纪,随着知情陪审团被不知情陪审团所替代,法院开始传唤专家出庭,就某个专业问题向陪审团提供意见和结论。到了18世纪.英美法系审判中对抗的因素越来越多.双方当事人开始传唤专家作为各自的证人出庭提供意见。但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专家证人并不具有偏向性。直到19世纪中期,专家证人开始为各自当事人的利益服务.在法庭上为就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专门性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现代意义上的专家证人产生。梳理英美法系专家证人的历史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现已全面确立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应当具有中立性.并需构建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对专家辅助人的中立性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7.
季美君 《法学研究》2013,(2):151-172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专家证据在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据制度在专家证人资格规定上的广泛性和选任上的自由性,使其在适用上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其详细而完备的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更是司法经验的积累与法官智慧的结晶。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据制度和大陆法系的鉴定制度,在近些年的改革中呈现出共同的趋向,如启动程序的多样化、过错责任的严格化和庭审对抗的强化,这为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准确适用新刑诉法中有关专家辅助人的规定以及充分发挥专家证据的作用开启了新的思路。面对我国司法鉴定中依然相当混乱的鉴定主体问题,构建鉴定人、专家顾问和专家辅助人三位一体的司法鉴定主体格局,或许是一条比较合理可行的出路。  相似文献   

18.
专家辅助人兼有律师、鉴定人、证人的角色.该角色混乱造成了独特的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的双轨制,而专家辅助人提供的意见被认为缺乏法律效力,一般不会被法官采纳作为定案的依据.以专家辅助人意见的采纳困境切入,以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意见为研究对象,聚焦法庭审判过程,分析形成这种困境的原因,以及摆脱这种困境的可能途径.通过分析"北...  相似文献   

19.
刘鑫  王耀民 《证据科学》2014,(6):698-715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近年来我国诉讼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无论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立法层面,乃至实践操作层面,专家辅助人资格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都存在不足。在域外,存在与我国专家辅助人相似的一些制度,比如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美国的法院之友、英国的技术陪审员、意大利的技术顾问、日本的诉讼辅佐人制度等,这些国家在规定这些制度时都对专家的资格审查、认定设立了相应的标准和程序。笔者在借鉴域外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的同时,结合中国现实国情,从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标准、资格审查程序以及其他辅助性制度等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司法鉴定过程中专家证人制度是其灵魂。就国外来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专家证人制度的规定大相径庭。本文从概念定位、选任和出庭制度等方面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专家证人方面的规定,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专家证人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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