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物业小区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而在物业小区侵权纠纷中,儿童伤害事件的发生却呈显著上升趋势。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尤其需要关心呵护,也需要法律赋予特别的权利予以保护。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及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物业小区范围内对儿童权利进行保护,需要对物业企业及建设单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施以更高的注意义务标准,这样才能更好地防范儿童伤害事件的发生,全面保护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2.
3.
很多情况下,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之一。因此,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民事权益,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及原因;第二部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如宪法性民事权益、基本民事权益、其他民事权益等方面的不足;第三部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建议,主要包括相关立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司法保护等方面。通过一线的实践调研和一系列具体的调研数据来分析上述问题,用较强的说理性来分析这一社会不和谐的现状,最终寻求一种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特殊保护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2007-2013年北京市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校园伤害案件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校园伤害案件具有发案呈明显的阶段特征、主体呈现明显的性别特征、伤害来源大多是身边的同学、体育活动中极易造成伤害、课间休息时段极易发生校园伤害等九大特点;导致校园伤害案件频发原因主要有学生自身原因、家庭教育原因、学校管理原因和社会方面原因等。对此,法院在审理校园伤害案件时应做到帮、教、疏、堵多管齐下,学校应从结合学生天性及其特点做好安全教育、体育活动要适度更要关注安全、应当教会小班干正确履职等方面着手。此外,校园伤害事故的防范还应坚持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级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溺亡等安全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原因,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适用的范围狭窄,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件的梳理发现,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应采"理性未成年人"标准,并扩大我国法律上保护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的应用范围,为司法提供法律依据,从而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离异单亲母子家庭儿童的权益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异单亲母子家庭中的儿童缺少安全感,基本生活、受教育的权利、被抚养的权利被侵害,没有保障。因此,单亲母子家庭中的儿童问题,尤其是离异单亲母子家庭中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更为突出,需要特别的关心和关注。呼吁社会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必要的救助,保障离异家庭子女的权益应作为社会的、政府的责任,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从制度上,政策上,法律上以予保障,确立儿童福利的理念,把单亲家庭儿童作为儿童福利的重点对象,为单亲母子家庭中的儿童提供特定服务,实施福利救助,构建儿童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儿童作为国家和未来的希望,他们的权利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引起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重视,这也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本文通过分析儿童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原因,来引出解决方法,以期能够使这一问题得以有效改善。 相似文献
8.
9.
10.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儿童色情虽然没有对真实的未成年人造成实际损害,但是却对未成年人产生间接伤害,并对社会公众产生道德伤害。但是,禁止虚拟儿童色情会产生言论自由和保护未成年人两种价值相互冲突的问题。美国法围绕着是否禁止虚拟儿童色情的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论。联邦最高法院最终确立了禁止虚拟儿童色情的合宪性,并确立了二元制的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立法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及其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单一的农村务农经济已经无法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开始向周边城市流动集中,随着人口的城市化流动,不可避免地就产生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群体。由于缺乏监护人有效的关爱,留守儿童群体的各种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例如,受教育权、人身权等权利都在不同程度受到损害,毫无疑问,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城镇化高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性问题,因此,本文拟从界定留守儿童的概念以及结合当前的相关数据,分析留守儿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法益保障方面提出相关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及其法律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安徽省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课题组 《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3):32-35,10
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耍表现在监护弱化、教育障碍和人身安全保护小力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极易引发事端,特别容易使未成年人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滋生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从而导致犯罪。我们应当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依法确定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政府效能;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下,努力消除教育差别,建立儿童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在法律调控的机制下得到有效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
随着部分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以维权为基点的涉少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应当怎样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已经成为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笔者以家事案件为视角,结合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对涉少民事案件审理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立法和司法现状,认为按照目前我国现行民事案件审理的方式,不足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提出在诉讼中,首先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优先原则”,并使之成为审理涉少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笔者对该原则基本内容以及在诉讼中依据该原则的要求所设置的实施细则、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包括设置专门程序,庭前、诉前告知程序,以示明的方式使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了解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院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未成年人诉讼地位缺失的应建立“诉讼代言人”制度;法官依职权审查调解协议、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等为主要内容的适度司法干预的审判方式等。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各地屡发虐童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受到各方高度关注。笔者以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为例,分析了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巨大困境,继而提出了摆脱困境的具体法律对策,以期为切实保护我国儿童权益贡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5.
本文分析了我国涉少民事审判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指出贯彻该原则是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借鉴国际社会保护儿童先进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法院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尺度之一,对增强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心有重要意义。在分析当前涉少民事审判保护未成人权益重视程度不够、保护力度不足之后,结合实际探讨了涉少民事审判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的途径,即审判模式上构建职权主义模式;审判组织上加强专业化建设;程序上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审判形式上强化诉讼调解,修复社会关系;重视对未成年人精神和心理救助,拓宽国家救助内容和途径;庭审职能向学校、家庭和社会延伸,形成互动机制等,以促成我国早日形成完整系统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6.
《青少年犯罪问题》编辑部 《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3):1-1
随着河北高院全案驳回田文华等人上诉维持原判裁定的做出,喧嚣一时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正在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但留下的思考却不应就此结束。 相似文献
17.
特殊儿童权益保护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各国为保障特殊儿童的发展权与生存权等各项应有权利,从法律保障、社会支持以及教育项目等角度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本文在分析世界儿童组织发布的相关资料基础上,归纳国外特殊儿童权益保障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从青少年社会工作介入的角度提出加强我国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建议思考. 相似文献
18.
19.
家庭教育之本:对儿童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的权利保护已全面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家庭本质功能的体现,与家庭教育的目的相一致。把儿童看作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是现代社会教育和保护儿童的基点。但是在家庭教育中,漠视儿童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父母失职、行为失当,侵害孩子的生存权;以成人为本,忽视孩子的发展权;“亲子一体化”剥夺孩子的参与权。建议把传播儿童权利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必修课。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相关公约对儿童权利做了较为详细完备的规定,成为各国国内法完善儿童权利的标杆。我国历来重视完善儿童权利,通过《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完善了儿童权利,如对儿童累犯制度的摒除、加大对未成年人缓刑等社区矫正执行力度、有限度免除儿童前科报告制度等等。但总体而言,儿童权利保护水平还有待提高,如还存在未成年人罪犯刑事立法保护面窄、力度不足;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保护方式粗简、不成体系等问题。应该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立法的形势和内容两个层面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