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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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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是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重要环节与手段之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采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直接影响到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保障与审判公正性的实现。笔者认为,采用普通程序有利于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有利于强化诉讼监督、有利于实现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是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重要环节与手段之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采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直接影响到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保障与审判公正性的实现.笔者认为,采用普通程序有利于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有利于强化诉讼监督、有利于实现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少年)是指十八周岁以下的人。未成年人犯罪涵盖在青少年犯罪之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已多有论述,不再重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自然也受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约束,它的特殊性并不外在表现为单独的法律程序规程,即在刑事诉讼总的原则规范下有其自身的构造。就诉讼程序而言,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程序仍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在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而实现定分止争。未成年人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应然要求与实然需求。未成年人犯罪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应当权衡程序从简与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实体从宽与罪责刑相一致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与受害人诉讼权益保护这三重关系。然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兴未艾,大框架下的实施细则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5.
在论证我国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的有关立法与司法状况以及相关圉际组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有必要在一部分涉及未成年人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含抚养诉讼、监护诉讼、亲子关系确认诉讼、收养诉讼)中适用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不同的特别程序。这种特别程序的特征包括:由专门的审判机构加以审理,其组成人员的跨专业化;强制性调解程序的前置;以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为主导的程序设计等。本文同时建议通过制定《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或者在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增设有关章节的方式,将上述特征体现于我国立法之中。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的确立,给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有必要从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施行和适用的组织保证、模式延伸、权益保障、社会支撑四个方面出发,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路径,从而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其程序设计和运作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理论、法学理论构成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的主要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未成年人刑事诉论程序必须以未成人的身心特点作为自身的归依,以区别于广泛适用于成年人的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同时又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作为特别诉讼程序的特点。刑事诉讼程序具有的打击犯罪的使命以及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关注,构成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格调。尽管目前在世界上, “福利”模式与“司法”模式有不断融合的趋势,并且刑事诉讼追求的是保障人仅和打击犯罪的双重目标,但是在目前, 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还是要强调对未成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法(草案)增设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专章,在指定辩护、慎用强制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给予未成年犯罪被告人更多诉讼权利。在未成年犯罪程序适用上,现行修法草案体现了国家亲权思想下的个别化司法与社会复归政策,也与我国现行的宽严相济刑事立法思想立场一致。不过,在配套制度的缺失与立法理念上尚有推敲之处的情形下,草案中未成人刑事司法部分的实效尚需细致观察与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0.
李婧 《法制博览》2023,(33):109-111
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之一,当涉罪监护人严重侵害其监护的未成年被害人时,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权,重新确定符合条件的新监护人。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参与支持撤销监护权之诉时常面临众多困境,如撤销之诉启动难、监护侵害犯罪之诉与撤销监护权之诉衔接不当以及撤销后监护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构建监护侵害犯罪与监护权撤销的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可以提供合一的程序平台,同时解决监护侵害的犯罪认定与监护人监护权撤销两种诉讼的接替问题。通过增设诉前监护状况评估程序、规范撤销监护权之诉的启动程序、完善监护侵害犯罪刑事与撤销监护权民事程序的衔接程序以及细化监护权撤销后的跟踪、回访程序,构建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及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国家责任理念在刑事、民事司法层面的落实,在尊重诉讼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相似文献   

11.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登记和有限公开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预防性侵犯罪案件的发生,美国、韩国等国家均设立了性犯罪者登记和公告制度,以此实现特殊预防和保护社区安全之目的。我国每年都有大量性犯罪案件发生,尤其是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的数量一直在高位徘徊,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措施进行有效预防。鉴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不属于隐私权保护范畴,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出发,可以适当借鉴域外性犯罪者登记和公告制度,在我国构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登记和有限公开机制,要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定期向司法机关登记,对该类人员中实施严重性犯罪行为或者具有较高再犯风险的犯罪人员,公开其个人信息,以此防范该类人员再犯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公共安全和保障未成年人平安成长。  相似文献   

12.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典做了第二次重大修改。在本次刑诉法修改中,增设了刑事特别程序,这被学界认为是此次诉讼法修改中最具特色与前瞻性的制度构建。其中,在特别程序第五篇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篇章。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内容规定和基本精神,明确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变化,是职能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在上海市法学会的指导下,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犯罪也属于犯罪种类的一种,从犯罪性质上看和成年人犯罪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未成年人特定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国家在未成年人案件上特定的刑事政策和价值取向,未成年人犯罪的适用程序又有其特殊性,本文主要是从程序方面,针对我国在未成年人案件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争论热点及缺陷和误区,展开分析和论述,借以抛砖引玉,希望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刑事程序保护提供一点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14.
辩诉交易制度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缩短诉讼期间;它不注重形式,能够营造一种谅解的氛围。而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普通程序的设置使未成年人长期无法从诉讼中解脱出来;同时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知识阅历有限,不宜采取成年人的审判方式予以对待。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建议将辩诉交易引入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中来。  相似文献   

15.
法国未成年人刑事程序法成型于二战后,系意大利实证主义犯罪学影响的产物。与普通的程序法则相比,法国未成年刑事程序法奉行独特的原则体系和制度框架,旨在强化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但近些年来,随着未成年刑事人案件的急剧增加,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也时而有之,法国开始弱化未成年人刑事程序的特殊性,包括增设了程序速决机制、强化了强制措施和刑罚体系。制度的演进显然已超越了某些技术细节的调整,而可能动摇长期以来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为核心的刑事程序原则和体系。  相似文献   

16.
罗忻昕  郭祺 《法制博览》2024,(4):138-140
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的研究领域,相关受案范围、审理程序规定均不明确,以至于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的诉讼和审理均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引,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不利。本文拟从建立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出发,结合该制度目前面临的困扰,探索该项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探索从加强立法、受案范围、原告主体资格、前置程序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构建,最终实现司法与执法之间的监督和配合,合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各方权益的共赢。  相似文献   

17.
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构罪问题,应当摆脱成人的思维框架而站在未成年人的独特视角进行,据此所制定的规范方可使得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也方能实现特别程序设立之目的,进而将教育、保护、预防、矫治等思想理念贯穿于整个少年司法体系中。应当看到,确立不同于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建构原则,既是现代少年刑事政策基本精神的要求,也是由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渐进性、未成年人犯罪主观内容的单纯性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特殊性等所决定。基于现代少年刑事政策基本精神的要求、未成年人自身及其犯罪的特殊性,站在未成年人的独特视角来构建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至少应当遵循非罪化、轻罪化、有效化和利益衡平保护这四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已经设置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专章,但并未在讯问目的、手段、策略的运用上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予以区分,从而难以保证特别程序的特殊保护在讯问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得到贯彻。从特别程序视角下,结合检察机关具有的客观公正义务,应当明确讯问未成年人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查明犯罪原因以及满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需求讯问未成年人应当严禁使用欺骗等讯问策略。  相似文献   

19.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应有之义,顺应我国社会发展形势,契合司法实践的需要。但目前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起诉率并不高,这其中有制度和制度层面以外的妨碍因素。适当放宽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标准,增设刑事和解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不起诉后的帮教措施,从增加特别告知、人格调查、社会调查诉前听证、法律援助程序等方面完善审查起诉程序。惟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的作用,实现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20.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其中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专章共十一个条文,初步构建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羁押未成年人的三分别制度(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公开审理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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