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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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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冷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良刚 《法治研究》2009,(10):59-64
尽管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呼声,但本文通过实证、逻辑和价值分析表明,在我国现实语境下设立和推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不仅难以帮助行政诉讼制度走出困境.甚至还会导致适得其反的负面效果。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出简易程序蕴含着效率与公正双重价值,公正是内含效率的公正。效率是公正下的效率,对效率的追求不能突破底限正义,并且应当有助于实现整体正义。第二部分从正反两个方面.即案多人少的矛盾并不突出和“两高一低”现象十分普遍。对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进行了证伪。第三部分从简易程序的三个基本方面。即审判组织的简化、诉讼程序的简化、审级的简化,分析了设立和推行简易程序的弊端.从而对设立简易程序的可行性进行了证伪。第四部分归纳了文章的结论.并提出了完善而非简化我国行政诉讼程序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法》增设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提高行政诉讼效益的制度功能,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面临着适用率普遍偏低、不同法院的认可度存在差异、地方"各自为政"违反司法统一性、随意简化和过分简化减损程序价值等问题。当前简易程序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对简易程序的制度规则供给不足。因而,确保简易程序规则的统一性与权威性、不断丰富与优化简易程序的规则内容成为完善简易程序制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柯梅森 《政法学刊》2004,21(6):38-41
行政诉讼案件的不断增长与行政诉讼司法资源的短缺客观上要求行政诉讼应增设简易程序。我国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效率与公正是现代社会追求的两大目标,简易程序的设立不会影响到行政诉讼的司法公正。简易程序适用的决定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适用范围应根据处罚轻重和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大小来确定。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经中央批准.现就在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案件简繁有别是设置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客观基础 ,相关国家成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亦印证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可行性。设置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能够有效配置司法资源 ,节约诉讼成本 ,提高诉讼效率。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确定简易案件 ,简易程序应在确保公正的同时突出效率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以一审法院为宜  相似文献   

6.
论刑事简易程序对被告人权利保护的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兴良 《法治研究》2010,42(6):101-103
简易程序的实施是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两大价值目标平衡与兼顾的体现;,但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在体现对效率追求的同时,却失去了对诉讼公正这一根本目标的保障,表现为对被告人权利保护的缺失上:对重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否认和辩护权保护的不完善。这些都是对被告人基本程序保障权利的漠视和人权保障简化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文章对立法修改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7.
宁杰  马倩 《行政法学研究》2009,(3):98-103,144
我国行政诉讼实行的是以合议制为原则的普通程序制度,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多元,普通程序制度已愈发显出与社会现实的不相适应。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等作用,是符合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求的一种审判方式。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施行在现实中也有其广阔的实践空间。因此,应借鉴民事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构建符合行政审判特点和规律的简易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8.
从法定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设计到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中国特色行政审判制度展现出自我完善的司法品格.作为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诉讼格局的基本理念,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是司法践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回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社会期待、优化行政审判资源科学配置的必然选择.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的规范构造既包括简易程序改造和繁案精审补强等存量制度的优化,也包括诉前分流机制增设、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厘清、简案快审程序增设和标准诉讼采行等增量制度的规范.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要处理好程序简化与诉权保障、诉讼改革与绩效评价之间的辩证关系,实现诉讼制度改革在法律属性与政治属性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再探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自身的特点是简易程序设置的内在根据,法治环境的改善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英美法系国家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设立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0.
当前,如何在保障公正的基础上,通过适用简易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这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吸收各国的简易程序改革的经验,从宏观的角度上思考,我国的简易程序应当由单一化走向类型化,由职权推进式走向权利选择式,由审判阶段的简化走向审查起诉阶段的简化,由程序简化式走向诉讼阶段省略式。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价值理论。本文指出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是协调简易程序的程序价值之所在;"整体正义"是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司法效应;对当事人而言,简易程序的价值在于保障当事人平等接近正义;而行政案件的类型化解决既是简易程序产生的根源之一,又是简易程序构建的根本思路。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与诉讼制度或者司法制度的法律保留原则不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建立简易程序,符合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以及及时解决行政争议的现实需求。从诉讼制度的法律属性而言,通过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全面修改《行政诉讼法》或者部分修改《行政诉讼法》相关诉讼程序制度的规定,是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的唯一法治化路径。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简便程序之实践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法定化及其深入实施,使人们对司法程序的高效运作有了较为真切的感受,同时也很自然地对作为三大诉讼之一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问题开始较多关注。而对《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热烈讨论,又使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呼唤更趋强烈。但是,就目前来说,我国《行政诉讼法》并没有象《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独任审判这一简易程序的核心问题以法律上的地位。由此,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从一开始就没有能够取得法律上的正名依据,这也是较长时间以来实践部门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问题不太热心和关注的原因之一。然而,《行政诉讼法》实施至今年已有十五周年,行政审判的实践与十五年前相比,已有着天翻地覆般的变化。这些变化,既有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更有对行政诉讼程序高效的急迫要求。因  相似文献   

14.
一、我国诉讼制度简易程序的背景在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制度中,1991年4月9日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有关简易程序的内容,1996年3月17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也增加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     
《科技与法律》2009,(3):1-1
我国将探索设置统一知识产权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我国法院系统将要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审判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直辖市和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大中城市.探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审判庭。同时,将推进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进程,促进行政诉讼审判体制和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制定简易程序审理规则,保证裁判标准统一。  相似文献   

16.
关于行政诉讼设立简易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段书臣  杨成 《行政与法》2003,2(1):77-79
公正与效率是理性化的现代诉讼程序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行政诉讼设立简易程序,以效率为首要价值目标,兼顾公正,更好地协调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目标之间的关系,以求它们维持在适当平衡状态。行政诉讼设立简易程序在我国不仅必要而且具有可行性,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简易程序,行政诉讼中引进简易程序,并设置多元模式,能够保障当事人平等利用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更好的适应现时情况下对行政诉讼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医治诉讼效率低下现象的一剂“良方”,已成为世界各国逾越法系与国别的一种制度选择。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应当在保障最低限度公正、多元化、效率和扬弃四项原则的指导下,根据我国行政案件的特点和类型,构建多元化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体系:诉辩和解程序、紧急审判程序、独任制简易程序和普通简易程序。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庭审制度及期限进行了规定,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意义重大。但本文认为此《草案》中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规定有待商榷,本文试从法理维度、诉讼特质及司法实践角度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20.
刘福元 《法治研究》2012,(11):125-131
2010年末,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各基层法院陆续试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然笔者认为,对构建这一程序的各种正当性依据有必要进行重新检视,因为很多论据不仅与简易程序缺乏必然关联,而且忽视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将简易程序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是预防这种风险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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