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被告人:王新明,男,40岁,原系山东省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厂长。 被告人王新明投机倒把一案,由山东省海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海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进行公开审理,查明: 海阳县无线电元件厂在生产中需用的氰化金钾,是由国家调拨的。生产过程中流失在废渣中的氰化金钾,该厂回收后,提炼成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应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海阳县分行。  相似文献   

2.
被告人:陈爱连,女,37岁,浙江省乐清县北白象镇市民。 浙江省乐清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爱连复制、倒卖淫秽录像带,犯投机倒把罪,向乐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乐清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爱连与丈夫陈福东(现在逃)为牟取私利,于1989年5月下旬购置了复制录像的设  相似文献   

3.
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二百七十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总结审判经验时认为,审判下面这儿个案件的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效地保障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收到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4.
上诉人:郭子文,男,52岁,原系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总公司总经理。1993年10月10日被逮捕。 上诉人郭子文受贿、投机倒把一案,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1994年6月7日判决:郭子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第一审宣判后,郭子文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相似文献   

5.
《法学》1986,(10)
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实行,一些单位和个人,打着搞活经济的旗号,钻改革的空子,大肆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破坏经济体制改革。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对投机倒把活动给予坚决的打击,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台法权益。鉴于当前在办理投机倒把案件中有关政策界限不明,致使工商部门对哪些案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感到难以掌握,公检法三机关对这  相似文献   

6.
这是武汉第一起通过诉讼程序,对单位投机倒把,非法得利,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没有中饱私囊,而予以“两罚”的案件。湖北省外贸商场,是隶属省经贸厅劳动服务公司的全民所有制单位,1985年4月经批准营业,并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允许零售卷烟。1986年1月,商场副经理杨德荣、副食部负责人刘壮为,通过省经贸厅领导人向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主要领导“打招呼”,要求为商场解决外汇特供卷烟货源。省分公司告  相似文献   

7.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李扬海走私、投机倒把案,经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以走私贩私个人未从中获利、投机倒把物资已被查获没收为理由,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在查清案情事实、核实证据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子以改判。  相似文献   

8.
当前,投机倒把活动在一些地方仍然相当猖獗成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国民经济调整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对投机倒把活动保持坚定的立场和清醒的认识,以有效地同投机倒把犯罪活动作斗争,根据我们前段时间里调查掌握的情况及司法实践,就以下三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投机倒把活动的规律及当前活动的特点。这是我们正确认识投机倒把行为,及时有力地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一个重要条件。回顾建国以来我们同投机倒把活动作斗争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投机倒把活动的发生、发展和起伏变化,是同国家的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相联系的;一般说来,社会上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  相似文献   

9.
被告人李建安,男,29岁,原系天津市第五市政工程公司第五施工队工人。1978年12月因流氓行为被强制劳动二年。 被告人张永冬,男,30岁,无职业。1984年5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会利,男,40岁,原系天津市武清县陈嘴乡小王庄七队印刷厂厂长。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李全志,男,33岁,河南省郸城县虎岗乡李牌坊村人,无职业。1987年10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魏端方,男,52岁,河南省太康县魏庄村农民。1987年11月2日被逮捕。 被告人:谢学忠,男,28岁,河南省郸城县城关镇吴庄村农民。1987年10月  相似文献   

1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马荣汉等投机倒把,诈骗上诉一案中,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追缴了被案外人非法占用的赃款赃物,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他们的经验值得一读。  相似文献   

12.
被告人:杜天福,男,22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水磨乡郭家霸村农民。 被告人:孙廷华,男,44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江乡邓家塘村农民。 被告人:周志华,男,40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汀乡邓家塘村农民。 被告人:周志友,男,45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江乡邓家塘村农民。 被告人:贺明高,男,26岁,原系四川省汶川县三江乡邓家塘村农民。  相似文献   

13.
王在仁等11名被告人假冒上海天厨味精厂已注册的佛手牌味精,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进行投机倒把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经过法庭一天的调查,讯问了各被告人,宣读了有关证据材料和当庭出示了有关罪证材料后,已经证实本案  相似文献   

14.
被告人桂广庆,男,51岁,原系湖北省武汉冶金研究所所长。 被告人桂广庆因投机倒把、受贿案,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杏明: 1988年7月,冶金部分配给武汉冶金研究所30吨镍板的供货合同,每吨价格人民币22100元。被告人桂广庆收到这份镍板合同后,向本所谎称,经冶金部有关人员同意,其中有5吨拨给  相似文献   

15.
投机倒把,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区分情节严重或不严重,正是区分犯罪与违法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区分投机倒把的罪与非罪界限,主要是看情节,非法交易额或牟利的数额,危害的后果。这三者可以各自独立,又互相联系,互为因果。投机倒把的情节严重与否,要看从事投机倒把的时间长短,次数多少;动机如何(是借搞活经济为名,疯狂进行投机倒把活动,以攫取财物,还是错误地认为可以自由  相似文献   

16.
被告人杨朝富,男,五十一岁,原贵州省清镇县站街供销社党支部书记。 被告人陈国雍,男,五十岁,原站街供销社采购站组长。  相似文献   

17.
来信我们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对哪些行为是投机倒把行为认识不尽一致,因而在讨论如何处理时,往往意见分岐较大,致使有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请问:当前,哪些行为是投机倒把行为。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商品经济在我国合法化的进程,与市场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的投机倒把犯罪的存废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论,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后,这种争论更趋激热。有人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投机”,就不能把握市场机遇;没有“倒把”,就不能搞活市场经济。在新形势下,我国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究竟应该何去何从?这不单纯是一个立法和司法的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论市场经济与投机倒把犯罪邢一山编者按:当前,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借反腐败的东风,正以浩大的声势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但是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申常常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罪与非罪的认定,关系到严厉打击严直经济犯罪斗争能否顺利进行,需要...  相似文献   

20.
一些单位借改革开放后,我国流通领域中多种调节手段和双轨价格体系并存之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或经营的便利,搞投机倒把,非法牟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商品流通,成为物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妨害了改革和建设事业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