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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大办案力度,切实保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一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既要加快办案进度,又要保证办案质量;二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三要加强诉讼监督,既要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又要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还要监督监管场所的执行活动。深挖和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打黑除恶的关键,“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除不了。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检察机关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重大,反贪和渎检部门要作出具体部署,把打黑除恶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各个业务部门要善于从各自的工作中发现“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依法查处。  相似文献   

2.
透视“黑恶势力”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各种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是我国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本文主要论述存在于我国的黑恶势力的犯罪学上的概念,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状况及其严重社会危害性,重点论述中国农村的黑恶势力犯罪,而要从根本上抑制、消除黑恶势力,首要的是要加强党政干部的廉正建设,铲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政府官员.  相似文献   

3.
王道春 《政法学刊》2006,23(6):121-125
近几年来,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现象日益严重,黑恶势力不仅渗透经济领域,而且向基层政权组织进行“内部渗透”。黑恶势力进行“内部渗透”大都遵循这样一条主线:壮大经济实力——寻求“保护伞”——向党政司法机关直接渗透势力。黑恶势力“内部渗透”之所以能得逞归因于某些基层政权组织的软弱与涣散等因素。防治黑恶势力向我内部渗透须采取综合治理手段。  相似文献   

4.
山西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党员领导干部,保证了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团伙180多个,抓获黑恶势力头目和骨干分子1270多人,挖出“保护伞”5个,涉及党员领导干部30多人。其中:地市级2人,县处级5人。一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成员相继落网,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而且深化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相似文献   

5.
湖南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摧毁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同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后台”、“保护伞”,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疯狂作案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证明,黑恶势力之所以形成并逐步坐大,长时间难以打掉,关键是有“保护伞”的庇护。“保护伞”的认定以及类型“保护伞”实际上是指支持、纵容和包庇黑恶势力的滋长、蔓延和坐大并逃避法律惩处,需要追究其法律或纪律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往往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恶犯罪分子逃避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他们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黑恶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  相似文献   

6.
2006年4月,湖北省随州市一位隐身的民间人士的举报信惊动了中央。举报信列举了人称“随州第一黑”聂太宝三兄弟组织指挥黑恶势力。自1997年以来涉嫌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案件,致7人重伤,8人轻伤。该案虽然有中央和湖北省有关领导的重视,但因为一个看不见的保护伞,查处聂氏黑恶势力团伙却一波三折,聂氏团伙案的异地调警办案终于一层一层揭开了保护伞的黑幕。  相似文献   

7.
王兵  张美香 《法制与社会》2010,(14):184-185
本文结合近期重庆"打黑"的最新实践,推论出:中国目前"涉黑"问题的实质是"反腐",而"反腐"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反掉党、政、司法机关内部的"黑保护伞"。没有了"保护伞"的庇护,黑社会性质组织才能在"烈日"的暴晒下无处遁逃。另外,"反腐"还应包括对那些虽没有"涉黑、涉腐"但"行政不作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舆论上提出直接的挑战,他们是一种"间接保护伞",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行政不作为"正是"保护伞"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8.
王晓磊  黄豁 《政府法制》2009,(19):26-27
近来,重庆掀起一场“打黑除恶”风暴:一方面向涉枪、涉毒、涉赌等黑恶势力发起猛烈攻击,让众多横行已久的黑恶团伙呈雪崩式瓦解,一方面在政法队伍中展开肃清“内鬼”的行动,多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人员被调查。  相似文献   

9.
韩杼滨检察长在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中强调,要把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作为当前查办职务犯罪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进一步加大力度,取得突破,这是“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的关键,也是“严打”斗争取得实际成果的一个重要标志,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鉴于“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为排除各种干扰,有效地查处“保护伞”职务犯罪,必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0.
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队成立于2001年2月,全队现有25名民警。6年来,打黑队重拳出击,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0余起;依法严惩危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527人;收缴制式枪支42支、子弹3300余发,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500余万元,挖出了一批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非法保护的“保护伞”,指导市县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6个,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739个。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荣立专案集体一等功、二等功  相似文献   

11.
局长,只是一个职务而已。身在其职的官员们,本来个个都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在他们当中,有的局长在尽心尽职地履行自己的使命,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然而,也有一部分局长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或者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或者贪污受贿,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他们,或者在其位却不谋其政,无所作为,影响了官员的形象,  相似文献   

12.
黑恶势力往往与权力寻租的联姻,少数公职人员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庇护所,黑恶势力已经渗透打入国家权力机关,严重危害政治秩序稳定.因此,要有效遏制涉黑犯罪,应当完善刑事立法,制定特别诉讼程序,予以从重从严打击.  相似文献   

13.
杨增顺 《检察风云》2002,(15):40-41
一个靠投机钻营混入公安队伍的败类,公然徇私枉法,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请看——  相似文献   

14.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讯问既是获取证据、核实证据的关键,又是诉讼、定罪量刑的前提。讯问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原则黑恶势力往往在一个地方盘踞多年,为害一方,鱼肉百姓,许多受害者敢怒不敢言,不敢出来作证,所以黑恶势力在群众心中埋下很深的积怨。因此,为了确保黑恶势力成员及其保护伞受到法律严惩,必须将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必须将查证群众举报线索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以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上收一级、专案专办原则将案件侦办上收一级,组成专案组,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全面的侦查,可使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失去效力,消除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例如:余林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老河口市开办经济实体,强买强卖、敲诈  相似文献   

15.
来自公安部门的证据表明,当前黑恶势力的一大特点是不择手段疯狂攫取经济利益。他们以“黑”护商,又以商养“黑”,为犯罪活动的扩张提供了经济后盾。因此,严惩涉及经济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整治社会治安与整顿市场秩序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2001年11月24日在北京所说,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应作为我们今后“严打”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重拳出击,坚决把那些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团伙挖出来,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  相似文献   

16.
薛晨  吴星  刘宇翔 《江淮法治》2011,(11):26-27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今年3月,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淮南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为学生安全撑开"保护伞",给广大学校、家长吃下"定心丸"。  相似文献   

1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保护伞",是在客观上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兜底条款"[1]。因此,笔者认为本罪可以从罪名、主体、罪状、法定刑、配套的法律、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大树底下好乘凉,那是蛮惬意悠然的事,荫蔽之际少不得放眼风光一番。伞树之间自有可比之处,伞既可以防些雨水,又能遮挡一下热辣辣的阳光,且可张可收为人们出行提供方便。然而,世间生出的另一种“伞”,却让人十分的厌恶,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这“伞”就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于追求庇护者而言,“保护伞”可谓极滋润的物件;对于施“伞”者而言,那“伞”虽无形,却也妙不可言,因为张“伞”之际便可收得巨额财物。说起来,“伞”下原不过是一伙打架斗殴,坑蒙拐骗,偷鸡摸狗之流,只是因了“伞”的荫护,他们才飞扬跋扈、为所欲为起来,进而演变成…  相似文献   

19.
重庆打黑除恶所暴露出的黑杜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影响极为恶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给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严重破坏,对此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严打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发展的土壤.  相似文献   

20.
焦点关键词     
《江淮法治》2010,(4):4-4
2月2日,重庆“打黑大审判”进入审判黑恶势力“保护伞”阶段。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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