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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湘食药监安[2007]6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湖南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和《湖南省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相似文献   

2.
湘食药监发[2007]12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为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局令第7号)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南省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4.
鄂价工农[2008]121号各市、州、县物价局: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及市场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广泛征求生产经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甲苯咪唑片等412种省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四川政报》2023,(2):75-77
<正>川经信规〔2022〕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1月15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6.
正GZ032021007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穗建规字[2021]8号各有关单位: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特此通知。2021年7月26日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吉省价审[2018]11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加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省物价局制定了《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苏粮法规〔2023〕2号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加快推进粮食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粮食企业信用监管活动,营造良好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我省投资环境,根据《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湘优办发[200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  相似文献   

10.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29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省厅。  相似文献   

11.
各市、州物价局: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南省物价局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颁布。《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经营者价格  相似文献   

12.
正川交发[2018]1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四川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7月23日四川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13.
正黔药监发[2021]9号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贵州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试行)》,  相似文献   

14.
正黔医保发[2020]30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驻黔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制定了《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相似文献   

16.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吉林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授权,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市(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市(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  相似文献   

17.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  相似文献   

18.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有关单位:为明确工程监理单位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程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  相似文献   

19.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药品安全监管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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