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朱爱东 《江淮法治》2010,(18):19-19
8名复旦大学教授联名请求学校破格录取一个“天才”。因高考成绩6分之差,陕西省招办一直立场强硬,拒绝将孙见坤的档案投到复旦大学。他们表示,“博雅杯”国学竞赛的章程上并未写明可以“破格录取”,所以“今年一个破格的都不能有”。(《中国青年报》8月25日)  相似文献   

2.
刘欣 《青海检察》2001,(2):38-39
目前,我国各级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一般只是指控被告人犯什么罪名,至于应对被告人判处什么刑罚不提出具体意见,最多只是在出庭支持公诉时笼统地请求法院“从重”或“从轻”判处刑罚。在法制日臻完善的今天,笔者认为,公诉人对犯罪的指控,不能停留在仅指控被告人构成什么犯罪上,而是应当对案件的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所以笔者认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应当具有量刑请求权。  相似文献   

3.
第一、必须赋予公诉机关量刑请求权。从检察机关的诉讼任务上看,正确适用法律,应当包括如何量刑的具体内容。庭审方式的转变,公诉机关不提出明确的量刑请求,而辩护人则可以提出判处多少年,或建议适用缓刑,无法给审判机关听取双方的意见创造听证权利。否则,人民法院如何听取量刑请求。因此,建议公诉机关在庭审调查、举证、质证之后,明确提出量刑请求,进一步阐明公诉机关的意见,以达到制约量刑过滥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数名自称接受“肖氏反射弧”手术失败的患者向卫生部要求叫停该手术,赔偿患者等请求。卫生部信访处书面答复,建议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因涉事医院已被注销,无法状告,患者对答复表示不解。  相似文献   

5.
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刑法现代化的发展,量刑的内涵也随之发生诸多变化。其中,量刑之“量”并非只是“量化”,而是“裁量”;量刑之“刑”并非只是“刑罚”,而是“刑事责任”;量刑之“过程”并非只是宣告刑的裁量,而是宣告刑等(如处断刑、执行刑、免刑)的裁量。这些变化,既是刑法现代化在量刑问题上的客观反映,也是量刑规范化的现代科学基础。在当前量刑规范化探索中,量刑基准等的正当性问题之所以遭受普遍质疑,在很大程度上就缘于对以上变化的弱视。  相似文献   

6.
一、理论溯源:量刑建议概述(一)量刑建议的概念量刑建议系舶来品,于20世纪末开始进入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程序。其又被称为“求刑建议”,指的是在刑事审判中,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围绕被告人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刑期幅度等向法院提出,并作为法院量刑裁决参考的建议。①其权力来源于公诉机关的刑事公诉权中的起诉权,而起诉权又以定罪和量刑请求权为其实体内容。换言之,在刑事诉讼中,量刑建议系公诉机关行使量刑请求权的形式载体,即公诉机关以量刑建议的形式行使量刑请求权,请求法院依建议判处被告人刑罚。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有的地方存在着量刑“起点化”的问题,即对所审案件多以起刑点判刑,有的案件即使依法应从重判处的也被“自由裁量”为量刑幅度内的最低刑。对这种现象,有的检察机关认为,只要没有超过法定刑幅度,法院方面量刑再轻,也只是个“量刑偏轻”的问题,而不能算“量刑畸轻”。既然不属“量刑畸轻”。,自然也就不在检察机关的抗诉之列。请问:量刑何谓Y偏轻”、“畸轻”?“偏轻”与“畸轻”的区分标准是什么?对量刑“偏轻”的就不能抗诉吗?湖南省江水县人民检察院何云祥何云祥同志;量刑“畸轻”\“畸重”…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或权利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对司法公正中的量刑公正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人们在追求量刑公正时,不仅要求量刑结果公正,而且要求量刑活动本身是公开、公正的。基于此,继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制订“犯罪的指导意见,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中更进一步提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研究制定《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9.
近年某些法院试行的“电脑量刑”备受瞩目,这表明为全社会所关注的刑事量刑失衡问题已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有关“技术实验”已经开始。量刑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电脑量刑”产生的背景入手,分析其特点和预期功能,由此指出量刑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研究量刑标准和量刑程序改革的基本目标与措施,并探讨量刑规范化封刑事辩护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0.
量刑建议权是指公诉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代表人民检察院不但就被告人的定罪,而且就被告人所应判处的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请求意见的一种权力。在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原则上不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无论在起诉书还是在公诉意见中,往往只确认被告人的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受“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等传统刑事司法观念的影响,审判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定罪问题较为重视,定罪要经过严格的审理程序并在控辩各方的参与下进行,而量刑问题则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往往是由法官或合议庭在办公室或合议室进行“后台处理”,由此导致量刑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以此为契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开始对量刑程序问题进行探索,并出台了量刑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2.
量刑问题历来是刑法理论研究中的尖端课题。为了解决这个有关生杀予夺又长期困扰着我们的重大问题,本文在分析量刑原则应有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刑责相适应”、“刑罚个别化”与“依照刑事法律政策量刑”的量刑三原则。文章认为,刑责相适应体现了量刑的内在属性;刑罚个别化是量刑的核心;依照刑事法律政策量刑则是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特点。三者互相结合,可望为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具有科学性的量刑指导准则。  相似文献   

13.
量刑建议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公诉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有关情况,就被告人所应判处的刑罚向审判机关提出具体请求的一种制度。200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前者从实体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刑法中的许多富有弹性的量刑情节.后者则从程序上确立法庭审理过程中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的相对分立,  相似文献   

1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在“协商模式”和“职权模式”之间纠结。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实质审查源于对客观真相的追求,是我国刑事诉讼职权主义的产物,也因审前对被告人权利保障不足。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首先审查检察机关的指控是否正确,此时法院可能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然后才是被告人是否“认罪”,包括对“认事”“认罪”和“认罪名”三个层面的审查,法院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目前相当高的量刑建议采纳率包含法院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和调整量刑建议的案件。法官要履行好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实体审查责任,特别是对“认罪”这一基础的审查责任,才能更好地推进该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15.
如何规范量刑,减少量刑的失衡是刑法领域的一个世界性难题。有鉴于此,我们对刑事审判实践中为适用缓刑降格量刑裁量现象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法:规制缓刑罪名、确立量刑分格刑、试行量刑偏离“说明制度”,力图对量刑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赵彬 《天津检察》2007,(3):40-41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和政策性量刑情节。政策性量刑情节在量刑体系中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所谓政策性量刑情节,有学者认为:“是指党和国家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需要,通过刑事政策的形式规定的影响刑罚适用的一定的事实因素。”(蒋明《量刑情节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P168)“宽严相济”就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当前的重要刑事司法政策。笔者认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仅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亦是司法理念进步的体现。  相似文献   

17.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及《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的实施,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对刑事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出台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下称“省高法实施细则”)与《量刑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省检实施细则”).为河北省检、法系统刑事办案人员开展量刑规范性化探索提供了具体依据。但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个别法官以“量刑指导意见”为盾牌,  相似文献   

18.
量刑说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说理是裁判说理制度的应有之义,它在制约法官量刑权和促进量刑理性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西方各国普遍实行了量刑说理制度,并形成了“强制说理”与“提倡说理”两种模式。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判决量刑说理严重不足,这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刑事司法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作出相应改革,为法官量刑说理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9.
田旭 《河北法学》2023,(6):176-200
河北省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活动有四个特点:拘役刑判罚较轻且不同月数刑期对应的均衡性不一致,拘役刑期对罚金刑的判处具有决定性影响,缓刑裁量活动相对更具规范性,酒精含量是量刑的核心考察要素。整体来看,对量刑活动具有现实影响力的因素较少,不同犯罪行为对应的量刑结果差异不大。原因在于结果意义上看本罪社会危害性轻微,刑法规范供给的量刑资源不充足,以及直接彰显驾驶行为危险性的证据材料匮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一是以非绝对化的酒精含量标准搭配不同违章行为建构基本的量刑框架;二是通过“但书”“不起诉”“免罚”“缓刑”和“实刑”构筑具有实质差异性的量刑体系;三是通过刑事诉讼标准全面规范行政人员的证据搜集活动以保证量刑活动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20.
量刑是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在中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是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量刑,作为刑事裁判的最终结果,其在刑事审判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量刑公正”必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需要刑事司法部门和刑法理论界共同努力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