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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释之,汉文帝时的廷尉(即大法官),以守法直谏为世人所称道。一次,汉文帝乘舆出行,正经过中渭桥,突然,一个人从桥下急匆匆窜出,惊吓了马匹。汉文帝大吃一惊,派骑兵将那人捕获,交给延尉治罪。张择之了解到那人是从长安县(京兆尹的属县)来的,听说天子车驾经过,就躲在桥下。过了很久,他以为车驾己经过去,就出来了。等抬头见到车驾尚未过完,吓得赶紧奔跑。当时法律规定:“车驾先到而冲犯的,罚金子四两。”张释之据实奏报给汉文帝,说:“此人冲犯圣驾,依法应当罚金。”文帝听了很不高兴,发怒道:“这个人惊吓了我的马,幸…  相似文献   

2.
[案情及审判]20世纪80年代初期,个体工商户年广九注册登记成立私营企业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以下简称傻子总厂),并将“傻子”文字申请商标注册,使其成为众所周知的著名商标。2000年8月4日,年广九与其长子年金宝即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傻子公司)法定表人、次子年强即现傻子总厂法定表人三方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8.4”三方协议)约定,年广九(甲方)将其拥有的“傻子”注册商标及正在办理的“年广九及其肖像”注册商标转让给傻子公司(乙方)和傻子总厂(丙方),转让价100万元,乙方承担55万元,丙方承担45万元;“傻子”注册商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拥有,由乙方负责办理受让手续。“年广九及其肖像”由乙、丙  相似文献   

3.
公园保安一句“神经病”骂声,竟触动了37岁女博士的神经。为证明自己不是“神经病”,女博士就请医院神经科医生做检查,又请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还到公安局的法医中心做鉴定。一连串的动作,只有一个目的: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有评论称女博士此举是“法呆子精神”,并称一个“法呆子”,就是“信法”、“敬法”、“守法”、“护法”。  相似文献   

4.
汉文帝除肉刑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使“奴隶制五刑终归被打开了缺口,开始向封建制五刑过渡”,刑罚体系由野蛮、残酷走向文明、人道。可文帝除肉刑后世也多非议者。应该如何看待汉文帝除肉刑,需要对除肉刑的原因、内容、社会效果及意义做全面探讨和客观评价。  相似文献   

5.
岁刑,即年刑,亦即通常说的有期徒刑。中国历史上岁刑始于何时?史书中仅有某些零星记载和盖然说法。云梦秦简发现之后,从秦刑徒的刑期问题提起,一些学者相继著文对中国的岁刑起源问题展开了讨论。但是,无论对秦刑徒的刑期还是对中国岁刑的起源,均是各抒己见。从几年来发表的文章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第一,中国的“有期徒刑始自汉文帝改制”。持这种意见的同志认为,“秦的徒刑是无期刑”,“真正实行有期徒刑,还是从汉文帝十三年的刑法改革开始的”,“东汉初年的卫宏把有期刑追溯到秦始皇以前,从而歪曲了历史的本来面目”。第二,汉文帝减刑诏中的“有年而免”,改革的只是废除在此之前的隶臣妾、鬼薪白粲、城旦春等刑满之后的奴隶身分,而不是指服苦役的期限。  相似文献   

6.
左翼鲁迅通过写作回答了"吾谁与共"、"吾谁与归"这两个有关位置与身份的难题。鲁迅认为前者是"革新"的理想把"作为表达者的个人"与"作为表达的对象/表达的接受者的大众"连接了起来,而且二者之间是平等的——一个拥有表达的权力,获得了表达空间的"表达者",应当视处于"表达的困境"中的表达对象为自己的同类。对于后者,鲁迅认同呆子、愚人、无产者。在这一类人物身上,他寄托自己的历史的理想。在鲁迅的笔下,呆子、傻子与无产者相通地方,不是社会道德地位,而是他们为内心所驱使的果断而真诚的行动以及他们远离"知识",做到了言与行的一致。  相似文献   

7.
苗勇 《江淮法治》2009,(12):28-28
在执法和守法的过程中,不殉私情,有大义灭亲之品质;不畏强权,有宁愿不做官也要严格依法办案的气概;不贪财物,有刚正不阿的风骨;坚持操守,有杀身成仁的理念。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作“法呆子”。  相似文献   

8.
段慧群 《政府法制》2012,(32):24-24
文化的细节体现在方方面面,日本的“傻子”文化体现了一种崇高的精神品质,表达的是对规则的敬畏和对人的一种尊重。  相似文献   

9.
2004. 20中国监察西汉文帝登基后不久,为招揽更多的治国人才,建立了对策求贤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在汉文帝二年(前178)十二月,下了一道诏书,书中说:“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丐(请求)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纠正)朕之不逮(思虑之所不及)。”这封诏书,明确要求大臣们推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来朝廷,以匡正自己的不足。诏书下达以后,贾谊、晁错等人才,陆续脱颖而出。这种做法,称为:“对策。”策,谓诏书;对,谓回答诏书中的问题。到汉文帝十五年(前165),汉文帝又下了一封政治上更加成熟的求贤诏书。这次选…  相似文献   

10.
李刚 《当代审判》2003,(2):53-53
汉代初年,天下未定,高祖崩后,汉文帝继位,奉行休养生息政策,刑罚疏简,宽厚待民,最终形成历史上为人称道的“文景之治”。张释之就是文帝时期出现的一个杰出的政治人物,他见识过人,秉公执法,成为名留青史的一代名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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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是不是毒贩,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个智障的残疾人,被村支书接走送到“养老院”安置,却迅速变身成为西装革履、随身携带大量海洛因的“毒贩”,旋即被公安机关擒获于宾馆房间。司法鉴定其“考虑无精神及智能障碍”,在被关进看守所三天后,遭殴打死亡。几乎与此同时,村支书的妹夫,一个死刑犯却因“立功减刑”被改判成死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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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广峰 《法学研究》1997,(3):142-145
汉魏晋宫刑存废析陶广峰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除肉刑事关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重大问题,因而历来受到中国法制史学者的重视。论者多以积极的态度评价文帝除肉刑,但是,文帝除肉刑,宫刑是否同时废除,自古及今,却是众说不一。有的认为文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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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伦理思想之一。汉文帝刘恒算是“孝”皇帝之冠,他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进入“二十四孝”的皇帝。 刘恒登基为帝后,生母薄氏卧病三年。刘恒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自侍奉母亲。母亲所服的汤药,他总要亲口尝过后,冷热相宜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俗语说:忠臣孝子人人敬,佞党奸贼留骂名。刘恒的做法得到了众多臣子由衷的拥戴,辅佐他开创了“文景之治”的大好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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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十三年废除肉刑,宫刑是否亦同时革除?从来说法不一。有的说文帝除肉刑而宫刑不易;①有的说文帝除肉刑连宫刑一并废除,唯到景帝时又予恢复;②有的含糊不清。③有的避而不提等等。④由是可见,对汉文帝废肉刑,是否亦废除宫刑,以及宫刑在汉代存废的问题,很有探明的必要。它不仅关系到汉文帝废肉刑事件的评价,而且涉及中国古代“五刑”体制的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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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是颍川人,自少研习中不害、商鞅的刑名法术之学,稍长通过太常寺的考试进入仕途,担任太常掌故,此后历任太子舍人、博士、太子家令等职,颇受汉文帝赏识,也备受当时的太子刘启倚重,被东宫上下称为“智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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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通是西汉蜀郡人,因为擅长摇桨划船,做了黄头郎(极小的官)。想不到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汉文帝做了一个梦:上天上不去,有个黄头郎从身后猛推一把,终于上去了。这是一个多么吉利的梦啊!能够上天,意味着就要做神仙。这个黄头郎是谁呢?一定得找到他。这个为“上天堂”入迷的汉文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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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腊梅 《政府法制》2013,(20):22-22
历史上最受皇帝器重的莫过于一个叫卫绾的人。汉文帝在驾崩前,没有担心他的皇子皇孙,反而对皇储留下这样的嘱咐:“绾长者,善遇之。”这里的绾就是卫绾。卫绾是何等人物,有何德行以至于皇帝临终还对他念念不忘,叮嘱继任者要善待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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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议论某人做事不注意工作方法和效果,一味死搬教条时,往往称其为“书呆子”;在我们法院内部,有的同志拘守老观点、老方法、老经验办案,不注意审判质量和社会效果,也时常被冠之为“法呆子”。  相似文献   

19.
黄鹤 《政府法制》2013,(26):33-33
张释之是汉文帝时的廷尉,负责国家司法事务。由于他常依法办事,遭到许多权贵的忌恨。  相似文献   

20.
西汉初期,国家刚刚恢复安定,皇帝就颁布了养老诏令,凡八十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受“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汉高祖诏日,凡五十岁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带领大家向善的,便可担任“三老”职务,由乡而县,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尽免徭役,每年十月还赐予酒肉。汉文帝诏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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