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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晓燕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4):42-46
通过赋予被告人沉默权,使其在辩护的策略和技巧上多层选择的余地,能够增强其与控方相抗衡的能力。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的目的不是鼓励他们保持沉默,而是为了避免刑讯逼供、强迫供述和暴力取证等;而法律鼓励、引导多数真正的罪犯做有罪供述,通过辩诉交易、简化审理程序等制度分化、瓦解犯罪,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2.
黄胜帝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1,(2):38-40
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尚未确立沉默权。沉默权的确立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我们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在吸取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沉默权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俊霞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73-75
沉默权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奉行的一项旨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刑事诉讼制度。我国尽管加入了有关的国际条约,但尚未在法律上将其正式加以确定。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不仅是必需的,而且也是可行的。(一)是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和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三)可以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量,维护司法结构的平衡。(四)实行沉默权制度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五)我国 相似文献
4.
论刑事被告人的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仲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0,(3):23-27
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主要内容,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目的.这就决定了刑事“被告人”处于刑事诉讼的中心地位,公、检、法、司等机关的中心工作都必须围绕被告人来进行.然而,从立案侦查到判决执行,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牵涉到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司法公正是法的灵魂,被告人的权利与被害人权利及国家利益同等重要.由于刑事被告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世界许多国家都把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程度看作是衡量司法机关工作质量的最直接标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强调对犯罪分子的惩 相似文献
5.
康玉娟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2,13(3):105-108
沉默权具有道德上的合理性和诉讼上的合目的性,并且在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得到了确认。但是,我国自古以来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上都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沉默权在中国社会“缺失”的原因极为复杂,最主要的有伦理价值的冲突、社会基础的原因及社会观念的原因。 相似文献
6.
施亚芬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4(2):46-49
为提高刑事司法文明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尽快确立受刑事追诉人享有沉默权。但仅仅有沉默权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使沉默权从“书面中的法律”成为“行为中的法律”。鉴于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国法律在赋予沉默权的同时,可以从完善讯问程序和刑事证据制度两个方面保障沉默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董丽彦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3):7-8
实行沉默权制度可以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加强口供的证明力,有利于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办案水平;沉默权制度对于办案有规范、促进、引导的积极作用,对当前刑事司法工作既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 相似文献
8.
樊惠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1):86-88
现代沉默权制度起源于英国"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证言特免权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定的"米兰达规则"使沉默权由审判阶段扩展到审讯阶段.但是,近几年英美各国对沉默权的行使都作了一定的限制.我国刑法及刑诉法对被告人的沉默权没有明确规定,但结合刑诉法第46条和无罪推定等原则可以认为我国刑法已经默认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享有沉默权.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设置沉默权弊大于利,明确规定口供不作为判决的证据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9.
10.
李金满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3)
西方国家的沉默权制度也包含沉默与放弃沉默、明示与默示沉默权的形式。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可以说已有默示形式的沉默权。对沉默权的引进与立法,必须考虑我国具体国情,持审慎态度。为适应法律和形势的发展,重要的是尽快改革和改进我们的侦查工作。 相似文献
11.
沉默权应不应当入宪,还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从宪政的基本价值及长远理想来看,我国现行宪法应予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但人权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具有渐进性,沉默权入宪会增加公安机关的负担,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沉默权入宪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12.
13.
沉默权不该再沉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余贵忠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3):53-55,76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司法准则接轨的步伐加快,特别是1998年10月我国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后,沉默权问题已成为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刑事诉讼法研究的热点。我国目前应制定沉默权制度,以完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关文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3):44-46
沉默权制度是西方诸多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是保障人类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之一 ,是刑事司法公正的标准之一。在我国法学界 ,关于“沉默权”问题一直存在较大分歧 相似文献
15.
张宇飞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19(6):59-64
2004年将私有财产权写入宪法,对私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严格保护.物权与财产权之间存在差异,对于围绕物权构建起来的物权法与围绕财产权构建而成的宪法,同样不能将二者关系简单化之,也就为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两条路径.备受争议的物权法历尽周折才得以出台,争议背后更为重要的是改革20多年来形成的产权关系如何定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公平与自由的价值冲突. 相似文献
16.
俞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通过对公司控制权的权力性质和表现形式的分析:公司控制权就是能够对公司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权力。在权力的表现形式上,公司控制权表现为对公司法人执行机构成员(公司董事)的任免权;在权力的性质上,公司控制权属于剩余索取权的保障性权利,其权力的行使具有间接性和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7.
李艳秋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5):23-29
鉴于传统的权利本质学说均无法全面的指出权利的所有特征 ,对于权利本质之研究采要素解释学的方法较为合理 ,研究权利之本质实际上就是确定何种要素为最核心、最基础之要素 ,就是确定权利概念的中心词。私权之最核心和最基础的要素应为自由 ,这是由私权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 ,私法建构之权利本位要求私法建构应以自由为本位 相似文献
18.
张志坡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2):73-75,82
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这是由于其本质上是一种权力,与其对应的是相对人的屈从地位。形成权的享有无不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其行使过程可能被侵害。形成权属技术性权利,并无实质之利益附着,其具有死亡的基因,一次行使即归消灭。 相似文献
19.
朱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128-131
沉默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诈欺已成各国共识.对于沉默诈欺的构成,大陆法系国家在审判实践中形成了构成要件主义,规定了沉默构成诈欺的三个要件;英美法系则规定沉默只有在四类具体的合同中才能构成诈欺.尽管如此,两大法系均将告知义务的存在作为沉默构成诈欺的首要前提.我国的沉默诈欺制度既未明确告知义务这一前提,对诈欺故意的认定亦过于严苛,须借鉴大陆法系的一些做法对之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20.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者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对优先权定性不能仅仅从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为之,无论是从优先权的起源、历史沿革、各个国家对该权利的立法态度及目前该权利适用的情况等方面考察,还是从优先权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相比较分析,及对该权利的价值基础、制度功能等方面进行研究,均可得出优先权是担保物权的结论.科学界定优先权的性质,对于我国建立统一、完善的优先权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是解决相关理论困境的基点、我国优先权制度设计的基础及司法实践中解决权利冲突的标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