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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北方法学》2020,(5):153-160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厘清知识产权的理论机理与制度发展规律,以开放、自主的思维完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为贯彻党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精神、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召开了以"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为主题的2019年年会。参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就"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最新进展与思考"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历史使命"两个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从"知识产权理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仲裁与赛制直播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商标法""科技与知识产权""侵害知识产权的救济""知识产权综合问题"等主要议题进行发言与评议。会议在知识产权法领域展开了富有成效的研讨,并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2.
从设立的背景分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承担逐步全面开放中国市场的试验功能,关系到我国"二次入世"谈判的成败,因此,自贸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只能进一步强化。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从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及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角度实现,因此,应该尽早在自贸区内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派出法庭或普通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庭,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实施提供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3.
冯晓青 《中国司法》2024,(2):103-107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本土化和国际化相结合的特点。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方面开展的合作,对于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以及有效执行,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国际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具有更大的舞台。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过去五十年的合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将在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和国际保护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用2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跨越两百年才得以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先后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众多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国入世对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相继作了与TRIPS协议相一致的修改,在形式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建立了司法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体系。但是由于受到了西方军事霸权、经济霸权以及我国急于发展对外贸易和知识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烙上了"外来强制,形式输入"的特点,并没有真正地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文从文化学的角度,通过对知识产权文化"本土化"建设的探讨,来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创新本质与知识创新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汉东 《法学研究》2014,36(3):95-108
创新是知识产权法的历史过程与时代使命。知识产权法的创新意义,表现在其本身的制度创新与所追求的知识创新两个方面。知识产权法产生、变革和发展的历史,即为科技、文化创新与法律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历史。理想的知识产权制度应是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也是自身不断创新的制度。现代知识产权法存在可能发生的"制度风险",影响或制约着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具有"政治企业家"的角色担当,作为创新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应在知识产权法的主体意识层面、制度设计层面以及社会运行层面作出理性反思和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6.
论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适应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朝阳 《法学论坛》2007,22(3):84-89
知识产权制度源于近代资本主义兴起过程中创造性智力成果之利益分配关系的法治化需要,其制度生成具有对市场经济体制、宪政主义国家以及理性主义文化等法治社会基础的适应性.当代中国在构建"创新型国家"过程中须认真对待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适应性问题,既要选择适宜其社会基础的知识产权政策,也要改善适宜其制度运行的社会基础,因而实践中应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公法调整及其保护强弱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日趋完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与教育、研究工作的逐渐深入,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管理与运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要求人们从理论源头上探讨知识产权的制度理性与价值标准。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尝试从基础理论层面探索知识产权制度。例如,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在世纪之交开始积极从事知识产权哲学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在开设相关理论前沿课程的基础上,鼓励教研人员和在校博士、博士后开展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探索,形成了一批有一定水准的研究成果。年轻学者冯晓青教授近些年从价值基础、制…  相似文献   

8.
入世10年,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巨变的10年.10年间,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从遵守国际规则到推动制度变革,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步入一个新的重要的历史时期.  相似文献   

9.
从"Idea—IP—IPRs"框架看,知识产权(IPRs)的本质属性既体现为作为知识产权客体之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也体现为知识产品所蕴含思想观念的信息性。上述本质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拥有一种不同于物权的权利属性——二阶性(second-order)。此种二阶性决定了知识产权请求权在知识产权侵权救济制度中具有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10.
我国知识产权结构的解构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制度历经500多年的发展,现已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并逐渐形成了自有的结构,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建立为促进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现有的知识产权结构及其严格的保护制度下,知识产权领域内产生的限制竞争、权利滥用等一些负面影响也日趋显现。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知识产权结构进行解构,分析其利弊得失,依照"利益平衡"的原则重新构造知识产权结构,以期知识产权制度获得更长足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专利当地实施要求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林秀芹 《法学研究》2003,(5):124-138
各国专利法中的“当地实施要求”条款与TRIPS协议是否存在冲突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各执一词。但从立法史上来看 ,《巴黎公约》对其最初予以确认 ,其后历次大会经剧烈争论后仍将其保留 ,说明其具有历史的合理性 ;从条约解释学上看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TRIPS第 2 7条并不能构成禁止当地实施的“绝对条款” ,TRIPS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意味着应该适用《巴黎公约》的规定和TRIPS“平衡发明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立法宗旨 ,因此“当地实施要求”并不违反TRIPS的规定 ,具有合法性 ,是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合理保护。  相似文献   

12.
张建文 《政法学刊》2009,26(2):36-41
我国《物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仍然没有完成高校法人财产权的类型化、有名化的任务,对高校法人财产权的总考应当进一步深化。应借鉴俄罗斯法上的业务管理权制度,填补我国《物权法》对高校法人财产权问题上的立法空缺。  相似文献   

13.
完善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实证分析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 )所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 ,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 ,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体系。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宜坚持以商标法为主 ,其他相关法律为辅的立法模式 ,明确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机制、统一并规范用语、具体明确地理标志构成要素和审批标准、完善地理标志的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14.
"权利一元保护"与"利益一元保护"是学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法)保护客体的一般概括,且建基于反法"利益一元保护"通说之上的知识产权法往往具有适用上的优先性。但是,从反法的历史血统、利益与权利的转化程式以及现行反法的规范实践来看,利益与权利双重保护更符合反法的客观实际:在历史演化层面,反法虽从民法中分离,但本质上却承继了传统民法中权利与利益双重保护的血统;在转化程式上,反法伴随着"利益—法益—应然权利—法定权利"的转化路径而形成一种"随动关系",既为这一"过程利益"提供保护,又将作为"转化节点"的具体"法益"和"权利"以实定法的方式确立下来;在规范实践方面,作为法益保护的经营者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应然权利的商誉权、作为从应然权利向法定权利成功转型的商业秘密权,以及作为法定权利的消费者知情权等客体均得到了反法的实际承认。在双重客体保护论的基础上,反法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均可获得进一步释明。  相似文献   

15.
加快《著作权法》修改工作是贯彻中央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进一步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现实需要。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带来的巨大影响,特别是进入网络信息时代对著作权法律制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著作权司法实践中也出现大量亟待立法解决的问题。《著作权法》的修改应当立足我国国情,着眼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科学的态度,突出重点和难点。  相似文献   

16.
地理标志是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最具争议性的知识产权议题之一。各国对地理标志采取了不同的立法保护方式,并形成了通过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和制定地理标志专门法的两种主要保护模式。与此同时,我国学术界针对当前我国对地理标志同时采用商标法和专门立法两种保护模式的做法,也有诸多争议。这些情况都充分表明,各国政府以及学术界对地理标志相关权利及其保护客体的性质尚无统一的认识。从学者提出的各种观点来看,关于地理标志的性质主要存在着公权利说,私权利说和集体权利说等几种学说。从地理标志权的权能归属以及公权与私权的划分标准等角度分析,地理标志权在本质上具有私权属性,并为特定地理区域内合格的生产者所共有。我国的地理标志制度在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应当更鲜明地体现地理标志权的私权属性,从而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制度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7.
李浩成 《政法论丛》2013,(3):98-104
知识产权滥用源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权利人对其知识产权的不恰当行使。总体来说,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从严格、完整意义上来说,甚至还近于空白。为了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应着力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改变《反垄断法》多头执法局面,设立有执行力的执法机构;完善诉讼程序,增强《反垄断法》的可实施性;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和《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指南》。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本质的多维度解读   总被引:27,自引:2,他引:25  
吴汉东 《中国法学》2006,(5):97-106
从价值目标和制度功能的多维角度出发,可以对知识产权的本质进行不同的描述:在私人层面,它是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在国家层面,它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在国际层面,它是世界贸易体制的基本规则。上述三个范畴并非是知识产权的全部品性,但或许是关于知识产权本质的基本认识。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法应落实《民法总则》创立的绿色原则。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成立,但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侵权产品等法律责任将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从而不利于绿色发展的,若有知识产权规则可循,则司法机关应依规则不判令侵权人承担前述责任;否则,则应依据绿色原则,对权利人享有的停止侵害、销毁侵权产品等请求权予以限制,以维护绿色发展利益。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的实施导致地下车库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变化,也改变了其权利归属认定的逻辑前提。《物权法》实施前,地下车库必须依附于物业小区的宗地使用权,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只能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附属物。交易中未约定时,其权属随商品房的移转而一并移转;《物权法》实施后,借助于土地的分层利用制度,地下车库成为可独立交易物,由此为开发商保留地下车库所有权提供了可能,就其所有权取得无特别约定时,地下车库仍为其初始权利人———开发商所有。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后,有关地下车库权属判断的衔接问题尤为凸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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