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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动商品条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应用,提高商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商品流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条码,是指应用于商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和空以及对应字符所组成、在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中通用的表示一定信息的标识。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 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缩短版商品条码由商品项目识别代码和校验码组成。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 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缩短版商品条码由商品项目识别代码和校验码组成。 我国按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国际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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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2 0 0 4年1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 5 2号公布) 为了加强和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促进商品条码在商贸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共二十七条,自2 0 0 4年2月1日起施行。2 .吉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 2 0 0 4年1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 5 3号公布)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促进基础测绘事业发展,保障基础地理信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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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公布2.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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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公布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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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7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1号公布 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履行全国电力 市场监管职责。  相似文献   

9.
(2005年12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8号公布自2006年2月 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依法核实进出口货物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口货物查验(以下简称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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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8日财政部令第31号公布自2006年3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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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2005,(6):63-64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5月30 日起实施。国家版权局局长信息产业部部长2005年4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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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5,(3):39-41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7月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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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1号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规范对货币经纪公司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条货币经纪公司开展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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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005,(2):i019-i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二○○五年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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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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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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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8号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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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相似文献   

19.
《科技与法律》2005,(2):i027-i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部长:王旭东2005年2月8日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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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17号公布自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零售商与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相关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年销售额(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其销售额包括连锁店铺的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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