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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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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同月,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季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相似文献   

2.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第一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又依法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标志着我省“五五”普法的巨轮开始徐徐启动。  相似文献   

3.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在认真总结第一个五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从1991年起,实施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同年4月17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个五年昔法工作的意见的报告,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至此,全省"二五"普法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4.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家民委关于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云南省民委认真组织实施了“五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5.
1986年—2010年,本市连续开展了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相继作出了五个有关普法的决议。今年,随着"六五"普法决议的通过,新一轮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7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市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1986年以来作出的第六个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文件。  相似文献   

6.
7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推动自治区《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实施。这标志着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正式启动。作出决议促进各族公民提高法律意识五五普法的历史使命刚刚完成,为全面贯彻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  相似文献   

7.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相似文献   

8.
(2011年7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治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为全面贯彻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自治区《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实施,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法制保障,特作如下决议:  相似文献   

9.
孟祥宁 《乡音》2011,(11):28+47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局之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标志,我国  相似文献   

10.
《云南人大》2006,(8):1-1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司法厅厅长施朝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执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情况和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相似文献   

11.
1985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为了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提高本市公民的法律素质,198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本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在本市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宏伟工程由此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12.
一、"二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1991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按照《决议》和《规划》的要求,1991——1995年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在全国顺利实施。5年来,普法工作先后经历启动、实施和考核验收3个阶段,基本完成了规划所确定的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总的来看,"二五"普法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公民的宪法观念、法律意识在"一五"启蒙教育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参与管理各项事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在普法教育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观念逐步树立,各项事业的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3.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也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7月,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相似文献   

14.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五年多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进展顺利,从中央到地方,从首都到  相似文献   

15.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以下简称“四五”普法工作)三年来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请予审议。  相似文献   

16.
一五普法:把法律交给公民。1985年2月,浙江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省委、省政府于同年12月印发了《浙江省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五年规划》,确定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  相似文献   

1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将“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和对《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报告如下。 一、“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  相似文献   

18.
今年是"二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做好"二五"普法的总结,推动"三五"普法进一步深入开展,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分赴安徽、四川、湖北三省对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普法决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还安排邮电部、地质矿产部、建设部、林业部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广东省进行了自查。检查组出发前召开会议,听取了司法部关于执行"普法决议"的情况汇报。其间,我也到安徽省实地了解了一些情况。一、实施"普法决议"的基本情况在"一五"普法的基础上,1990年12月,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1991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从1991年起,各地区、各系统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五法两决定及专业法律知识为重点的"二五"普法工作。从检查和自查的情况看,"二五"普法在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宣传形式、学用结合等方面均较"一五"普法有新的进展。检查和自查的7省(自治区)、4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普法决议"的贯彻执行,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比较扎实,通  相似文献   

19.
迈入新世纪后的第一轮五年法制教育——“四五”普法工作正在本市全面开展。今年8月2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8月31日,本市召开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主题是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在本市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四五”普法工作已在本市全面启动,并将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和“三五”普法相比,有着四个显著不同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即“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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