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李伯军 《河北法学》2008,26(4):169-172
近年来,全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区域性国际组织日益倾向于干涉主权国家所管辖范围内的内部管辖事项,非洲联盟作为非洲大陆最大的一个区域性国际组织就是一个典型的个案。自冷战结束以来,非洲联盟开始在许多方面对联合国体制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进行一定的修正,而其"干涉权"的提出与确立对现行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提出一定的挑战。  相似文献   

2.
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虽然从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对精神障碍人的强制医疗制度,但是对适用条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鉴于此,刑事立法应当明确规定适用强制医疗的实体条件是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并且具有再度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危险性,具有强制医疗必要性的精神障碍人;在程序上,强制医疗应当由法院宣告,由公安机关送往安康医院或普通精神病院治疗。  相似文献   

3.
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存在的合理基础是对辩论主义进行补充和修正,纠正完全的当事人主义带来的诉讼不公、诉讼迟延、成本增加等缺陷,确保双方当事人平等而充分地参与诉讼,最大限度地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确立法官释明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民生权是人们在保全自我、经营生计基础上实现幸福生活的权利。民生权可以分解为四项基本权能:自我保全、正当生存的权利,涵括生命权、生存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类型;经营生活、规划生计的权利,劳动及择业权、缔结婚姻与组建家庭权、私有财产权以及个人在生计上的自我决定权属于此一权能涵摄的范围;源于国家供给和支持的受益权利,国家和社会必须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提供以及发展机会供给等让人们从中得益;为弱者提供法律支持的社会权利,主要有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等类型。民生权利既是不受外部干涉的消极权利,又是需要国家和社会予以帮助的积极权利;既有自然权利的底色,又有社会权利的特质;既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义务主体的应尽职责,也明确了个人在民生权实现上的自我责任。  相似文献   

5.
戴庆康 《河北法学》2007,25(10):60-64
为国家设定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和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体系以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义务的基本人权是医疗权,而不是健康权.合作抵御包括疾病在内的自然的侵害,是人际社会形成的重要根据.现代医疗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善,一种人之生命的必需.病人的医疗权是病人对分享社会合作成果的一种期待,这种期待具有伦理的正当性,能够得到伦理的辩护.这种作为正当性期待的医疗权本身又要受限于权利秩序中当时的条件和资源.  相似文献   

6.
我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了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但对该制度规定的较为简约,操作性差,对主体资格、转让方式、同等条件等规定不够具体,对行使期限也未作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及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困难,需作进一步的解释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已成为房屋承租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也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基本含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其法律完善进行深入探讨,对其立法上的完善及司法的实践操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宁立成 《河北法学》2011,29(1):79-83
检举权是个人或者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他人违法行为的权利。检举经历了从义务到权利的发展。对于检举存在的一些误解需要加以认真分析思考。检举权的法律价值在于: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和法治等。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立法仅对优先购买权所适用的法律关系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其法律性质、法律效力、适用条件、实现方式、行使期限、侵权救济等未作明确规定。应在法理分析的基础上,对优先购买权在民事执行逐环节上的法律适用和法律救济给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0.
论紧急救治权与医疗欠费的矛盾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紧急救治权是我国卫生法规定的公民在患病急危时,有得到医师紧急抢救的权利。而在当前却存在日益增多的急诊欠费与紧急救治权之间发生矛盾的案例,严重妨害了患者的紧急救治权。如果仅依靠追究医师的法律责任来解决该矛盾,只是治表之策,而建立急诊欠费的补偿机制才是根本对策。因此,应当通过社会建立急诊“绿色通道”会员制度,医院共同参与建立“医疗欠费共担基金”,政府建立紧急救治欠费补偿基金,聘请律师对恶意欠费依法追缴等对策保障患者紧急救治权。  相似文献   

11.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保护几个问题的法学理论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既涉及到妇女权益的切实保障,也涉及“三农”问题的彻底解决。从法 学理论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阐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法律性质及其特点,着重探讨农村 妇女土地承包权从权利的取得、权利的分割、权利的继承到侵权救济等诸环节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及其解决措施,阐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保护所具有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广大农村 妇女土地承包权的法律保护提供理论武器。  相似文献   

12.
论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丁  潘方方 《法学杂志》2012,33(9):103-109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所创设的碳交易在形式上为碳排放量交易,其背后的理论基础为碳排放权。科斯的环境产权理论要求我们应对环境容量资源进行产权界定。从法律视角考察的碳排放权一方面具有环境权的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财产权的属性。碳排放权的这两种属性在实现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方面是辩证统一的。  相似文献   

13.
袁松 《政法学刊》2014,(1):16-22
近些年来,我国医患纠纷的发生屡见报道,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传统的关于医患纠纷产生原因及解决方式的探索大部分局限在制度设计层面,对于医患关系中社会观念的分析并不多见。事实上,医患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社会观念与当下的法制不匹配,在这个意义上,仍然坚持从制度上寻找解决医患纠纷的方法必然不得其法,对于医患纠纷等社会矛盾的解读,当下学界的研究应逐步转移到对于社会本位观念及行为的研究上来。  相似文献   

14.
储殷  谭馨海 《法律科学》2005,23(4):97-102
在我国目前的收入结构与医疗体制之下,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旦面对大的病患风险,家属往往是其医疗成本以及医疗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当医疗决定牵涉到家庭成员的重大利益时,患者自主权应该受到家属决定权的制约。病人并非如病患自主理论所预设的前提一样是一个自由且理性的选择者,而是一个组织社群所有关系的总和,因此个人自决并不应该豁免其社群义务,尤其是对于家庭之义务。即使是成年具有意思能力病人其家属亦应具有相应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是中小股东权益得以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等问题的规定显得简略,有必要从学理上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家长主义的核心特征是为了保护行为人的利益而限制行为人的自由。尽管中国各个部门法领域都不乏家长主义的法律规定,但在中国的法律话语体系中家长主义并未确立起合法地位。在梳理家长主义概念谱系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家长主义法律干预的构成条件、正当理据,可以从理论上确立家长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干预模式的地位。在中国的政治传统和语境下,为防止政府以家长主义之名随意剥夺或限制公民的自由,必须对家长主义法律干预的设立加以严格控制,谨慎地运用家长主义法律干预。  相似文献   

17.
论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房绍坤 《现代法学》2003,25(6):10-13
用益物权是物权法中十分重要的制度 ,与担保物权共同构成了他物权体系。用益物权作为他物权 ,具有与担保物权不同的法律属性 ,这主要体现在 :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之物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内容是利用物的使用价值、用益物权的客体以不动产为限、用益物权是独立性的物权、用益物权的实现通常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等  相似文献   

18.
张宏 《河北法学》2006,24(9):151-154
由于基因科学迅速发展以及基因技术的广泛使用,对个人基因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日显突出.从民法上的隐私权出发,提出基因隐私权的概念,并继而探讨基因隐私权与其他权利,尤其是基因知情权的冲突.通过比较美国与我国对基因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对基因隐私权进行系统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从我国第一部民法草案起草之日起,对信用及信用权相关问题的争论一直延续至今,其根本原因在于信用权论证视角转换所带来的逻辑关系混乱。信用主体普遍性、利益交换的客体凝练及内容要素中义务承担者指向明确且义务正当化理由证立充分,使信用权利构成要素清晰,信用能够独立成权。信用权的不完全人格与不完全精神利益属性及强信息功能,使信用权的内涵与外延为人格权及其域下名誉权、信息权益所不能统摄。根据权利体系成员标准与生成逻辑,信用权在现有权利体系中没有生成关系,不属于人格权、债权与知识产权的权利束成员。作为一种新型权利,信用权在权利体系中的定位,在确保其法律适用性的同时,又必须保证既存权利体系的安定性和融贯性,使权利体系在权利稳定与权利进化中实现机制平衡。  相似文献   

20.
关于生育权基本问题的争议很大,学界对生育权的性质、权属主体和权能更是众说纷纭。生育权应是自然人主体享有的生育的人身自由权,是自然人人格要素之一,属人格权范畴。自然人享有平等的生育权,但男女生育权并非同等,它们在权能和内容上存在差异。男女生育权共同的权能有生育选择权、生育信息知情权等,无“生育隐私权”权能,且生育选择权受到限制,是相对的选择权。女性生育权较男性生育权具有更多的可选择内容和更大的知情权范围。此外,女性生育权还独有生育健康权权能。生育权的法律保护有待完善,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条需加修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