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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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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事调解,是一种不同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新型调解形式。目前,国内关于商事调解的规则主要见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的调解规则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湘潭仲裁委员会的调解规则以及西安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暂行规则等。商事调解有自己明显的特征和优势。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此种调解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将之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相区别、比较,进而总结出商事调解的优势。最后,对于此种调解所产生的调解协议以及调解书如何获得强制执行力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薛源  程雁群 《政法论丛》2020,(1):149-160
我国提出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国际商事法庭作为该机制的核心不仅要扩张其管辖,还需要对调解和仲裁提供司法支持和监督,并深化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职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需要配套程序法的国际化,为此要引入国际化的商事调解,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要有所突破和创新,并在多双边层面推动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和判决的跨境执行。  相似文献   

3.
马志华 《人民法治》2018,(12):21-23
国际商事仲裁是目前为止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最为有效也被最广泛采用的方式。国际商事仲裁有其自身的规则。在涉及国际商事仲裁的问题上,不应完全套用我国境内商事仲裁的思维。国际商事仲裁的快捷性是相对的。但比较国内诉讼特别是跨境诉讼程序而言,仍有其效率上的优势。  相似文献   

4.
<正>跨国诉讼、仲裁和调解被认为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三驾马车”。在跨国诉讼、仲裁中,已有《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作为相应的国际法依据,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却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直以来未形成针对商事调解的国际立法。为解决国际商事调解立法的缺位,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2018年12月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  相似文献   

5.
<正>一、韩国商事调解概况(一)商事调解基本情况在韩国,绝大多数的案件是通过诉讼解决的,经调解处理的案件比例不高。有数据显示,韩国法院每年受理大约100万起案件,其中,65%的案件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约有9%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从调解的介入时间看,韩国大部分调解案件是在诉讼或仲裁程序启动之前被转介调解的。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日企业之间经济贸易关系日益紧密,两国之间发生的商事纠纷也大幅增加.中日两国之间的商事纠纷:一方面,在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提出的仲裁申请在日益增加;而另一方面,对JCAA提出调解申请的情况却非常少.另外,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断在日本法院被承认和执行,而JCAA作出的判断在中国法院却被拒绝承认和执行.作为日本企业,没有充分的信赖感.因此,有必要重新研究中日之间共同解决商事纠纷的制度,建议在JCAA和CIETAC制定专门处理中日之间商事纠纷的中日调解规则,在两机构内设置临时的中日调解中心.为了维持中日企业之间在国际贸易上长期友好的贸易关系,调解比诉讼或仲裁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7.
孟令星  李浩洋 《法人》2023,(12):68-70
商事仲裁作为诉讼分流和纠纷解决机制,其裁决依据虽不以实体法为限,但外延具有法理基础。裁决程序方面,商事仲裁强调程序严格性,严格遵守本国或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商事仲裁运行不以公权力为依托,但受公权力承认和保障执行。随着国际商事仲裁合作机制的建立,商事仲裁的国际承认和保障执行正逐步推进。在程序价值方面,商事仲裁贯彻高度自治,充分赋予当事人在管辖、代理人、办案人员等方面的自主权。商事仲裁主张程序效率与程序正义并重,矫正了诉讼对正义价值的过度追求,顺应国际化商事发展需求,贯彻商业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8.
辛柏春 《当代法学》2016,(2):119-125
保密性是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特征.国际商事纠纷是选择诉讼还是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往往会将争议解决的保密性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及广泛采用,有关仲裁的保密性问题在国内立法中受到重视,在各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也出现了相关的规定.但各国对待国际商事仲裁的保密性问题态度迥异,在立法上也存在诸多差别,导致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此,分析研究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含义、历史发展沿革及其法律价值,探讨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法律渊源,比较不同国家的相关立法与典型案件,找出法律规则上的异同并预测其发展趋势,对于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及国际商法的完善,对于中国仲裁法的发展及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是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依据,它关系到或仲裁或诉讼的问题。如何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定论。本文以一起国际商事案件为例,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和解释两个方面,探讨如何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0.
本文考察了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探讨了诉讼中和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标准的差异和各自特点;结合对诉讼证据特征的分析,参考有关仲裁实践与规则制定,归纳了国际商事仲裁证据标准的自有特征,借以对理解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及完善我国涉外仲裁证据规则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调解、仲裁与诉讼,是现代各国解决民事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是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与判决相比,调解具有自愿性,和解性,协商性,开放性,灵活性,保密性等八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现行调审合一的诉讼体制妨碍了法院调解发挥其比较优势,应当改革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实行诉讼内调审分离。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基本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保华 《法律科学》2008,26(2):148-155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正走向失灵的边缘。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症结在于工会、政府、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在部门利益上的相互纠葛,致使现行制度用其所短,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基本定位应该是在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处理的基础上,做实协商、做大调解、做强仲裁、做精诉讼,完成对法律制度的改造。  相似文献   

13.
朱最新 《现代法学》2007,29(4):32-36
行政调处是一项十分中国化的制度,从理论上深入探讨和研究行政调处制度是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作为各种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统称,行政调处存在着设定缺乏整体性等诸多不足。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必须从基本原则到具体机制对行政调处进行全方面的制度变革,以适应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4.
既往由医疗损害引起的狭义医患纠纷的处理模式包括协商解决、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现阶段我国医患纠纷的数量日益增多,有必要推出更多的解决途径。深圳市新推出的医患纠纷仲裁模式则更为医患双方认可,其最大优点是同时可以兼顾中立性、权威性与高效率,但单独采用这种模式仍有一些问题,理想的模式是强制推行医疗损害责任保险制度,采用仲裁模式解决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15.
随着宽带的日益普及,各种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新经济形态日渐增多,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也同样呈现新的面貌,这些新形态下的经济纠纷往往令法院在传统的诉讼模式下捉襟见肘,而仲裁相比于诉讼,在纷繁多变的网络经济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借仲裁法的修订与完善已提上日程的契机,浅析在各种类型的网络经济纠纷中仲裁制度的作用及其优势。  相似文献   

16.
Arbitration, mediation/arbitration and arbitration/mediation allow parties to resolve their disputes usually more expeditiously, privately and with less cost than going to court. While confidentiality is seen as essential to the mediation process and often included in statutes, confidentiality seems less essential to a more adversarial process. Confidentiality provisions rest at the intersection between privacy and self‐determination and the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parties in family law dispute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importance of confidentiality clauses in drafting arbitration and med/arb or arb/med agreements.  相似文献   

17.
调解是解决纷争的有效途径,也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首选方式,在我国尤其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其发展也经历了空前发达到衰落又到逐步复苏的历程。本文即对我国现行仲裁调解制度的特点及缺陷进行了分析,认为欲更好地发挥调解在仲裁中的作用,就必须对仲裁制度进行相应改革:一是要在仲裁规则中对调解的整套程序进行具体的规定,使调解能够贯彻仲裁程序始终;二是确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高兰英  宋志国 《法学杂志》2012,33(4):110-114
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往来的加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争议随之激增,在诉讼无法满足知识产权争议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仲裁以其优势引起人们的关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专业性、高效性、秘密性、灵活性、国际性等特点与解决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争议的各种要求完全可以契合。但是,必须提高争议当事人运用仲裁解决争议的意识,指引当事人选择适当的仲裁机构,完善我国有关仲裁的法律规定,加强仲裁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19.
杜丹 《政法学刊》2006,23(5):46-50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下,诉讼调解是一种理性活动,法院在调解程序的选择和适用上不可避免地会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法院的自利行为与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调解制度的根本目标之间常常会发生悖离。因此,我国调解制度必须控制法院的利益驱动,规范法院的调解行为,强化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程序决定权。  相似文献   

20.
陈文华 《政法学刊》2011,28(5):17-21
调解与仲裁都是以自愿协商为基础的解纷机制。在调解中当事人自始至终控制整个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在仲裁中当事人为纠纷的解决设定了整个程序和实体的规则框架。因此,可以说,调解是当事人直接解决纠纷的解纷方式;仲裁是当事人间接解决纠纷的解纷方式。然而它们都是由状况性因素所左右的解纷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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