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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监督司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我国司法既应坚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也应受到媒体监督。我国媒体时司法监督的作用是积极的。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监督法院依法公平审判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因媒体监督权的不当行使一定程度上给法院独立审判带来消极的影响。建议加强媒体监督立法,强化司法公开,树立司法权威,以促进媒体监督对法院独立审判的正面效果。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院的管理采用的是审判与司法行政混同模式,其特点是:司法决策与司法行政决策主体混同,法官与司法行政官员角色混同,审判部门具有非常浓厚的行政色彩,法院内部的机构设置大而全。混同模式给法院管理、司法公正与效率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法院内部应尝试将行政与审判予以分离,具体措施为:将法院内部的行政职务与审判职务予以分离;建立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制度;设立专门的法院行政管理机构——人民法院行政管理局。  相似文献   

3.
中立性是审判实务的重要特质,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成就了法官独特的品格,基于法院中立性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实现法院司法中立性原则,应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现代职业思维模式,加强法官角色定位建设;加强立法,确保法院、法官独立、中立的角色定位;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及机构建设;以中立性为基础和重点,加大法院司法的改革力度;建立法院所运用和管理的ADR机制,细化、深化调解工作等。  相似文献   

4.
新闻监督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组成部分。随着网络的发展、资讯的进步,新闻监督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我国宪法规定了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但是法院的审判也要受新闻监督。新闻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有共同的价值取向,能够让公众行使知情权,促进司法公平,但同时也可能会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甚至出现“媒体审判”的不正常现象。完善新闻监督法规,加强司法公开,是解决新闻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相冲突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5.
法院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审判与行政管理的分离、阻隔,由于历史的、现实的、人为的原因使得司法权与行政权混淆,导致我国法院体制表现为行政化的特征,并具有营利性的利润追求.要使我国法院体制适应司法审判的客观需要,实现我国司法的现代化,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必须要进行法院体制的非行政化改革.法院应摆脱行政化领导,建立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活动为中心的现代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6.
曹志勋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23(1):121-130,175-176
商事审判对应民事司法中最为正式的诉讼程序并体现司法分工的深化,我国有必要设计专门的商事司法组织规则。从我国实践和比较经验出发,应适当加强商事审判机构的独立程度及人员的专业构成。考虑到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既有的司法环境,在商事审判组织专业化的模式选择上,不应采设立专门的商事法院或法庭的模式,而应在现有专门合议庭和商人陪审员的制度基础上予以推进,以适应不同法院的职能特点。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院坚持慎重处理群体性纠纷的司法政策,尽可能地减少乃至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采取审慎立案、拆分案件等策略,其客观原因主要是法院的司法资源欠缺和司法能力有限,主观原因主要是法院规避和降低审判风险,其目的是平息群体性纠纷、救济权利和维护稳定,因此与其说它是一种司法保守主义,不如说它是一种司法能动主义。尽管法院基于主客观原因没有切实贯彻执行现行立法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将来全面修订民事诉讼法时,仍应当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群体诉讼制度的有益经验舟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8.
法律平等地约束社会一切成员的法治原则,必须经由公正的司法活动来贯彻实施,而司法的核心应为法官判案,法院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审判不公的状况,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审判公正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维护法的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审判阶段,作为刑事司法主导力量的法官应当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价值中立、地位中立。在定罪方法上应当公正,即必须有利于限制刑罚权并且不得超法规加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中所坚持的价值中立取向的必然结论。在认识论上应当坚持相对主义。法官有权以刑法规范为据而改变控诉罪名。  相似文献   

10.
刘元元案和许霆案都是针对银行自动取款机实施的犯罪,法院审判结果却有天壤之别,反映出我国地方法院对待同类案件的审判存在严重的司法失衡。解决司法失衡问题需要完善立法,提高非法律规制手段的地位,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司法改革有浓重一笔,提出的法、检“省级统管”为学界呼吁多年,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制度设计中,改变法院受制于地方行政机关和党委,理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监督关系及法院内部的办案责任制,需要明确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意,严格按照宪法规范确保审判独立,树立审判权威。  相似文献   

12.
颇受舆论关注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在全国各级法院频繁出现,法院的判决遭到群众的质疑,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同案不同判并不是司法公信力下降的根本原因,同案不同判也并不代表刑事判决不公正。造成刑事审判不公并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量刑不规范。通过对我国量刑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阐释,从多方面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提出几点浅显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审判组织结构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法院遵循司法规律,以法院审判组织结构功能定位为基础,主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求,通过实行扁平化管理,取消原有审判庭室架构,对法院队伍各类人员进行资源优化重组,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品德优秀、司法能力突出的法官配置到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将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人员紧密配合、分工协作、相对稳定的新型审判团队作为改革试点,为司法改革提供一份具有价值的改革范本,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为法院审判组织结构制度构建提供路径。  相似文献   

14.
合议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审判制度,但由于受司法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合议制在基层审判实践中存在"形合实独""合而不议"等诸多问题,司法功效没能得到有效发挥。完善基层法院合议制,促进合议制的优化和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必须规范法院内部管理与独立审判之间的关系,改革案件承办人制度,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5.
“司法化”一词在法学不同语境中内涵各不相同,公务员权利救济司法化应当从对于公务员权利处分程序本身引入司法程序以及对于权利处分后之救济程序的司法衔接两方面的语境下展开。正是由于司法程序的正当性以及法院审判的中立性与专业性,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应当向司法化迈进。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勘验主体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将勘验主体界定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这显然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相违背,影响了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的中立地位,也影响了司法公正。为此,建议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勘验主体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切实保障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的中立地位,推进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质,决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保持中立的特殊意义。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决定了多数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实质上使之成为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之间联系的纽带,削弱了法院的抗干扰能力。克服司法地方化,阻断行政权等权力对行政审判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审判公正的首要前提,也是最终实现行政诉讼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摒弃“原告就被告”原则,赋予行政相对人以“选择法院权”和“异地管辖”两种手段来阻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诉讼公正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为了促进审判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无论是立法界,还是审判实务界都开展了积极探索.本文以基层法院庭级审判管理制度为研究对象,从管理学角度,借鉴相关领域研究成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法院审判工作实然状态出发,试图建立一套以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为主的庭级审判质效管理体制。以不同模式下庭级管理分类研究为调研方式,分析在不同人员、案件配置情况下,最为合理、有效的庭级审判质效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正正义,”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就此展开.2014年6月《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率先被中央批准,随后上海确定包括1家中院、3家基层法院在内的4家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开始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内容,基层法院试点内容主要是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解决的是“权”的问题,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解决的则是“人”的问题,而无论是“权”还是“人”,都是法院最主要的审判资源.本文对基层法院审判资源优化的探讨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  相似文献   

20.
家事审判改革主要是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则是去除司法行政化,撤并现有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家事审判改革与司法改革反映出的是一"分"一"合"两种不同导向。如何统筹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值得认真思考。由于家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中级和基层法院,其在家事审判专门机构设置、家事审判人员配备、家事案件分配、家事案件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在司法改革背景下,适宜通过"扁平化"之下的专业化,不断优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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