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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际商事惯例是无数商品生产者在商品经济交易活动中共同总结、提炼出来的,使各种经济行为从无序转向有序的,且至今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一系列规范。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复杂的,并且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一切成文法,包括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都因种种条件的限制而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难以适应国际经济交往关系发展形势的需要,而国际商事惯例则具有广泛性、概括性、现实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不可能全部由成文法调整的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社会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使命。  相似文献   

2.
劳动教养:根据国际人权公约之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根据国际人权公约所确立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过于追求保护社会的价值目标。劳动教养的对象缺乏法定性,处罚强度缺乏适当性,程序设立上存在不正当性。劳动教养的存废只能在刑事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思考。  相似文献   

3.
《纽约公约》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纽约公约>对仲裁协议的规定和我国现行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论述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的主观标准和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主导的客观标准,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尽量使国际仲裁协议有效的一般法律原则.尽管<纽约公约>并没有直接规定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实体标准,但规定了缔约国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有效性应当适用的法律.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随着国际民商事交易的迅速发展,各国法律应当切实尊重当事人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他们之间商事纠纷的意思,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包括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适用法律、仲裁协议的缔结地、履行地、裁决地、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营业地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为有效仲裁协议,或者按照一般法律原则仲裁协议为有效协议,国家法院就应当认定该仲裁协议为有效协议,这是各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关于决定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必然发展趋势.同时,此原则也应当成为修订我国现行仲裁立法的指导原则之一.  相似文献   

4.
经正式授权的签字代表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主持下举行了会议,注意到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已于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签订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为了尽可能克服阻碍不同的欧洲国家自然人和法人之间国际商事仲裁的组织和实施的某些困难,以促进欧洲贸易的发展,兹议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公约的适用范围1.本公约应适用于:(甲)旨在解决自然人或法人之间进行的国际贸易所引起的争议的仲裁协议,并且  相似文献   

5.
资本主义的兴起扩张除了传统的资源掠夺等不平衡外,还伴随着环境的负输出问题。这给发展中国家新一轮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压力,环境正义的问题便产生了。本文指出环境正义需要各国在环境问题上合作及积极参与,而后者又可以反过来促进环境正义的制度化、程序化。  相似文献   

6.
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李玉泉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仲裁已逐渐发展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主要手段。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有句依据,是仲裁程序的源泉。因此,正确阐明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以下简称仲裁协议...  相似文献   

7.
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政府为缔结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公约,兹议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双方当事人约定将其相互间有关商业交易而引起的争议提请仲裁解决的任何协议均为有效.该协议应载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文件,或以往来书信、电报或直通电报形式表述之.第二条仲裁员应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指定.他们可以委托第三者指定,而不管该第三者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仲裁员可以是本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第三条  相似文献   

8.
欧洲委员会控制网络犯罪公约与国际刑法的新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1年《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是国际社会第一个控制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该公约开创了国际刑法控制网络犯罪的先河。本文在介绍网络公约相关背景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该公约所规定的打击网络犯罪的原则和措施以及公约所确立的规则和标准对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是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依据,它关系到或仲裁或诉讼的问题。如何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定论。本文以一起国际商事案件为例,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和解释两个方面,探讨如何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0.
陈翔 《法制与社会》2013,(29):245-246
当代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出现了仲裁协议效力有条件扩张的趋势,将仲裁协议的效力延伸至非签署方,即非签署方也能依据仲裁协议适用国际商事仲裁方式解决其纠纷。本文从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趋势、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障碍和突破以及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限制三个方面研究仲裁协议效力扩张问题,目的在于为进一步的学术研究和司法、仲裁实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确立仲裁协议有效性是确立仲裁管辖权的依据,而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对当事人、仲裁庭、法院以及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指出在国际商事仲裁日益发达的今天,有必要对此问题有清晰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国际商事友好仲裁制度已经得到世界很多国家的承认,这种制度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实践中依法仲裁在很多情况下已经不能给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理论上在国际私法领域,追求实质正义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青睐,因此追求公平合理结果的友好仲裁制度也越来越受重视。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国际商事友好仲裁制度的法律,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与国际社会接轨,我国有必要建立友好仲裁制,但是在立法中必须对当事人和仲裁庭的权限进行限制,以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在设立商事登记制度的同时又引入了营业执照制度,使得市场经济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即被赋予了商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但商事登记制度与营业执照制度却在很多方面有着冲突,尤其是对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是否存续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企业签订的经营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的认定上.本文运用了商主体、商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和民事主体权利能力这些民商法理论来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商事能力理论体系的构建,将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分别与商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一一对应起来,合理解决了营业执照制度带来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4.
评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仲裁庭有权决定自己的管辖权 ,是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的一个新发展 ,已为大多数国家接受。本文评述了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的起源、主要内容及意义 ,并结合中国的实践 ,分析了不采纳该原则对仲裁庭的效率及仲裁员自主性的负面影响 ,主张中国应尽快接受管辖权 /管辖权原则  相似文献   

15.
辛柏春 《当代法学》2016,(2):119-125
保密性是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特征.国际商事纠纷是选择诉讼还是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往往会将争议解决的保密性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及广泛采用,有关仲裁的保密性问题在国内立法中受到重视,在各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也出现了相关的规定.但各国对待国际商事仲裁的保密性问题态度迥异,在立法上也存在诸多差别,导致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此,分析研究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含义、历史发展沿革及其法律价值,探讨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法律渊源,比较不同国家的相关立法与典型案件,找出法律规则上的异同并预测其发展趋势,对于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及国际商法的完善,对于中国仲裁法的发展及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6.
刘畅 《时代法学》2007,5(3):115-120
社会文化,尤其是法律文化的发展演变是使国际商事仲裁地位独具的内部驱动。文章试图寻找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文化传统,并以现代法律文化的几个新思路如现代法治思潮、契约理论新发展、共同体主义等为切入点,论述法律文化的流变带给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理论及实践走向的影响。同时,纳入法律全球化的相关思考,以期从多一个视角描绘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文化基础的轮廓。  相似文献   

17.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但仲裁实务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或多或少仲裁协议存在瑕疵,本文拟通过解析瑕疵仲裁协议的效力,从而对瑕疵仲裁协议效力进行认定和补救,以期维护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丰富和完善我国的仲裁理论,与国际社会接轨.  相似文献   

18.
汪青松 《当代法学》2020,(6):99-108
《合同法》第52条第四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条款在条文表述上十分笼统,司法适用存在较大难度。通过对126份商事合同效力纠纷裁判文书的分析,能够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的公共利益条款适用泛化的情形。究其原因,公共利益本身具有优越的价值位阶,但界定标准模糊;商事领域鼓励交易与营业管制相互交织;合同立法民商不分并且存在逻辑缺陷。公共利益条款适用的泛化侵蚀了商事交易自由、影响了商事交易安全、损害了诚实信用基础。可行的矫正路径包括实现公共利益向基本原则的归位和促进其向具体规则的转化,并且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慎用法律原则并注重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9.
商事登记效力具有鲜明的多重性、体系化特点.本文指出从应然视角研究、探讨商事登记的效力问题,可以采用以“事项”、“性质”和“效力”为核心的、层层递进的“三位一体”分析方法,提出并构建一套“以有限对抗效力、有限公信效力和证明效力为一般效力,以创设效力、免责效力等为特殊效力的商事登记效力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为保护船舶受让人的利益和平衡优先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利益,法律规定了一些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或者对优先权的行使规定了一定的行使期限,以促早日行使与消灭,达到减轻船舶负担以利于航运事业发展目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存有诸多争议且涉及较多问题。本文从船舶优先权理论的角度,特别是从船舶优先权的灭失与船舶优先权的性质之间的关系角度,结合民法理论、国家和地区立法、判例及国际公约对现行的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及其国际立法趋势进行了研究,以期有利于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完善与立法并把握其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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