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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5,(16)
這兩個規定是參照国務院關於工作報告制度規定的精神和過去省人民政府時期執行報告制度的經验草擬的。省人民政府在一九四九年十月曾發佈‘关於建立请示報告制度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三月發佈了‘關於請示報告制度的规定’; 一九五三年三月發出了‘關於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的几點補充規定的通知’。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又發出了‘關於工作報告制度的規定的通知’,規定省直屬各機關、各專署、省轄市人民政府每年一月、四月、九月向省府作一次工作報告,其中四月和九月的報告,應抓住季節中心,或寫專題報告,一月份的報告應總結上年全年的工作,並及時報送各種專題報告;各市、縣人民政府綜合報告每三個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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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5,(20)
江西省人民委員會批語: 江西省對外貿易局關於組織發展農業逐步恢復舆增加鵝鴨生產的報告,我們認為是適當的,所提意見亦屬可行,茲批轉各地,望研究執行。飼養鵝鴨等家禽,是農民的重要副業,其蛋品,肉類為我國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之一,羽毛又是重要出口物資,如能注意領導經營,對增加農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有重要的意義,並且對於組織出口以換取外匯,支援國家工業建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應結合各地的具體情况,大力加以領導與提倡,以鼓勵農民飼養鵝、鴨等家禽的積極性。各地在糧食"三定"工作中,對專業飼養的鴨羣,應根據省"農村糧食統購統銷賞施細則"規定,留下必需飼料,以解决農民飼養的飼料困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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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4,(6)
(中南行政委員會四月五日以(54)會廳財字第○六三五號發出) (江西省人民政府四月十日以(54)府辦財字第五四號通知轉發) 據中南財委第二辦公室三月廿六日(54)財經(財)金字第二七號報告及轉來你局二月廿三日財農字第六號報告略稱:據湖南省財政廳元月廿八日(54)財預○七三字第一三一號報告,以部份縣市土産公司將原貿易公司的房屋撥舆鹽業批發處,應否加以限制?及企業部門之間有將房地自由買賣,並已照章繳納契稅。後又作内部調撥,要求發還稅款,應否照退?經研究,認為:(一)各國營企業部門的房地產,如該主管單位不需用時,應卽交當地政府房管機構,如無房管機構地區,可交當地政府,不得私相轉賣,更不得賣給私人。(二)國營企業部門的房地產,同一系統內可以調撥應用,不屬於同一系統內之調撥與轉賣,應報請主管上級機關批准,當地政府同意後並抄同級財政機關核備。(三)國營企業部門之間過去有將房地自由買賣,並已照章完納契稅者,作為有效,不予退還稅款,此後不准再自由買賣。特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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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强機關檔案業務學習,以改進與提高機關檔案工作,特將曾三同志在二月二十四日人民日報上發表的‘略談機關檔案工作當前的幾個問題’一文在‘江西政報’轉載。希各機關祕書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江西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