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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该条款是有关存疑不起诉的规定。存疑不起诉是"疑罪从无"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存疑不起诉的实质条件是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具体情形包括:1.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缺乏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2.用  相似文献   

2.
对不起诉案件的比例控制违反了办案规律,应从强化检察官业务素质、确定不起诉听证制度、扩大对被害人“转诉”的保障等方面强化对不起诉案件的制约与监督。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法条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往往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应当先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然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的同志则认为原不起诉决定无需撤销,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现行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笔者同意后者观点。本文就此淡一点粗浅的认识,与意见相佐者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法条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往往认识不一致,有的同志认为,应当先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然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的同志则认为原不起诉决定无需撤销,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现行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笔者同意后者观点。本文就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意见相佐者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5.
不起诉案件数量较多,部分案件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2004年,我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不起诉案件138件203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13.3%,其中:普通刑事案件116件177人,不起诉率为12.3%;自侦案件22件26人,不起诉率为33.3%。不起诉率在全区十二个盟市分院中位居首位。针对上述情况,我市两级检察院加大了控制不起诉案件的力度。2005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以提高不起诉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减少不起诉案件数量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全市普通刑事案件不起诉率从12.3%降低到0.9%,自侦案件不起诉率由33.3%降低到10.4%,均低于自治区院规定的标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不起诉的自侦案件适用人民监督员制度已达成共识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但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的应不应该引入监督程序,适用何种监督程序,这是目前争议较大的问题。笔者认为,此类案件接受监督势在必行,适用听证程序是较好的选择。一、听证的一般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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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一规定的增设,建立了人民法炼对检察机关某些不起诉案件的制约机制,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严格执法,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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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江苏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在南京举行。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作了题为“小康社会与法治建设”的报告。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主持报告会。中央“双百”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率报告团一行出席报告会。  相似文献   

9.
缪宏图 《天津检察》2009,(5):69-69,68
刑事赔偿的确认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赔偿申请进行是否应予赔偿的审查确定。刑事赔偿的确认是刑事赔偿的前置程序,刑事赔偿请求只有经过依法确认存在违法侵权事实才能进入赔偿程序。存疑案件是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实施后,《刑事诉讼法》又作了较大的修订.所以对存疑案件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对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证据重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存疑不诉的几种情况第一,侦查环节中收集、固定证据的计划不周密,措施不得力、粗放、不细致,使得外围证据固定不到位,以“群殴”伤害案件为例,在多人、多次、气候、天气等客观因素下,侦查员的“见识”、“感知”及证据的排除、相互作用引发的变数的分析、判断能力,对个案证据能否达到成功诉讼的要求、标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凶器的及时获得、辨认、认证等。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分析为视角,研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取得了哪些良好的效果,存在哪些问题.  相似文献   

12.
来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免予起诉和不起诉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是否可以作出依法没收的决定?有的同志认为,检察机关是办案单位,可以对免予起诉和不起诉案件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有的同志则认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无权决定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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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星 《中国检察官》2007,(12):40-41
存疑不起诉案件是否予以国家赔偿出现分歧的原因是对《国家赔偿法》归类原则的不同理解和该法规定的滞后,应当以在对嫌疑人逮捕时是否具有违法侵犯人权的行为为前提,区分不同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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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学习调研,问计于民活动,我对我院近几年来不起诉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在科学发展的框架下如何减少和预防不起诉案件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5.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司法裁量权,正确使用不起诉权,有利于分化、打击犯罪,节约诉讼成本,反之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社会矛盾的新起点。笔者结合田东县的情况,分析产生不起诉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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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检察机关内部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对不起诉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复查、监督,以保证不起诉案件的质量。 其次,经复查认为不起诉决定是错误的,应依法及时纠正;经复查认为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如果被害人提出申诉,要依法作好解释、答复工作,耐心向被害人说明理由。若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自诉,检察机关应依法向法院提供有关案件材料,且宜派员出席自诉案件庭审活动。必要时参与法庭质证、辩论,可以当庭或庭后递交检察意见书,以维护不起诉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检察长或主管检察长可以列席法院审判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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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增设了刑事案件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内容。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防止不当的不起诉决定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刑事诉讼民主化的重要体现。笔者感到.具体执行该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l、时效和期限问题该条款在规定被害人提出申诉或起诉的程序时,仅规定了被害人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时效,即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住日之内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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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类型之一,体现了该法所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虽然存疑无罪对犯罪嫌疑人来说相对公正,但对查明案件真相而言,法律上则缺乏一种刚性规定,致使受害方权利的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维护处于一种相对尴尬的境地,导致侦查机关对进一步查清案情缺乏主动性,这显然不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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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案件。对于因存疑而终结刑事诉讼的案件,被不起诉人之前曾经被羁押,释放后提出刑事赔偿申请的,是否应当给予赔偿成为理论界、实务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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