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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以来,日本利用非法的《旧金山和约》,以种种伎俩企图将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据为已有。《旧金山和约》违背了反法西斯联盟“不与敌人缔结单独停战协定或和约”和盟国一致原则的约定,是对盟国处置日本领土规定的否定;日本背弃了在战败投降时接受盟国《波茨坦公告》的多次承诺;美国也从来没有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中国为收复钓鱼岛主权做了不懈努力。因此,日本将《旧金山和约》作为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历史和国际法“依据”,是回顾历史事实和国际法、自欺欺人的谎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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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但由于日本对钓鱼岛的长期实际控制,以及日方得陇望蜀的野心不断膨胀,使钓鱼岛问题成为中日关系中最为复杂、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201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正值各界期待以此为契机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迈上新台阶之际,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衅中国主权底线,意图“购买”和“国有化”钓鱼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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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但长期被日本窃占。近年来,美国多次声称钓鱼岛在“日美安保条约”的适用范围之内,日美两国甚至针对钓鱼岛的防卫进行了大规模军事演习。但是,面对中日钓鱼岛争端,美国的政策却是模糊的。美国对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表示不持立场;在关于“返还”冲绳的决定中态度摇摆,并且拒绝在“返还”范围中写入“钓鱼岛”;对于是否介入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态度暧昧。美国之所以采取这种模糊政策,就是企图利用中日争端操控东亚国际关系,掌握在亚太地区的战略主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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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治右倾化和钓鱼岛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日本政治的右倾倾向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日本政治体制的演变、外交政策、军事、许多日本政治家多次“失言”等方面。公然挑起钓鱼岛争端是日本政治右倾化的结果。地理条件、历史文献、国际法等大量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人民决不允许日本把中国的钓鱼岛据为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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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政府《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宣称:“《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所依据的是中国的《中山传信录》,这种资料没有价值。”本文通过考证,认为《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是《琉球国图》的临摹图,《琉球国图》是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琉球政府的声明不能成立;甲午战争之前,钓鱼岛并非日本政府所称的“无主地”,更不是琉球群岛的属地,而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领土。这不仅为中国文献所证明,也为日本和西方的文献所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已经是当时国际社会的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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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关系整体是非对抗性的,但两国围绕钓鱼岛主权的争议的局部对抗性矛盾依然存在。如今,日方拒不承认中日之间存在领土争议和曾经达成搁置争议的共识,而企图以军事实力、日美同盟制约中国。这就使钓鱼岛这一局部争议,影响到两国关系的全局。在甲午战争120周年之际抚今思昔,对钓鱼岛问题追根溯源,了解这一领土争议的来龙去脉,从日本对华战略演变角度分析中日钓鱼岛之争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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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2012年12月上台执政的安倍晋三内阁在政治上坚决否认主权争议、大肆宣传"固有领土"以及不时渲染危机氛围,以强硬的政治立场刺激争端;在军事上采取了增加防卫费、建设"综合性机动防卫力量"以及开展"离岛夺回"演习训练等举措,以"离岛防卫"备战争端;在外交上通过加大安全保障内涵,从外围牵制争端,并将日美同盟的深化与中日钓鱼岛争端交织在一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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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主张,1895年初将钓鱼岛"划归冲绳"时,该岛属"无主地";此后数十年间日本对钓鱼岛表示了"明确的领有意志",民间人士对钓鱼岛的"开拓"则是重要证据;中国政府及台湾当局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是因为发现了石油.笔者通过查阅地图、文献、日本政府文书等资料发现,日本政府1885年即清楚了解钓鱼岛上存在清朝活动痕迹,从1895-1967年的日本地图中很难看出日本曾明确对钓鱼岛的领有意志,外界亦难以知晓日对钓鱼岛主权主张,日本政府蓄意夸大了古贺家族对钓鱼岛的"开拓事迹",其强化对钓鱼岛的主权宣誓与钓鱼岛海域发现石油存在时间上的紧密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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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1978年,中国领导人从中日关系的大局出发,提议将此一问题留给后人解决,并得到日本的首肯。但是,1996年7月以来,日本的右翼团体先后4次在我钓鱼岛寻衅。为此,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多次向日本方面表明中国的原则立场。台、港、澳三地的中国人也撰文谴责日本的扩张行径,并数次组织“保钓运动”。 经过 7月15日,日本一个名为“日本青年社”的右翼团体登上钓鱼群岛的北小岛,竖立起一高5米、重210公斤的巨型太阳能电池式铝合金灯塔。该塔可为30公里以外的船只提供航行标志。这个右翼组织向日本海上保安厅申请批准将此塔作为航道标志。 8月上中旬,“日本青年社”和冲绳县一名为“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防卫协会”右翼团体先后两次登上钓鱼群岛主岛,并进行了设置大型木制太阳旗等活动。 9月9日,“日本青年社”因7月15日所建灯塔被台风刮倒,再次登上北小岛,重新建起一个与原来规模相同的灯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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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私下媾和,签订《美日归还冲绳协定》私相授受钓鱼岛."协定"违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日本断章取义解读"归还协定",为其窃取他国领土行为欲盖弥彰.协定无论是"托管"还是"归还"条款均存在法理漏洞和破绽,根本改变不了钓鱼岛历来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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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违悖《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擅自将钓鱼岛划入琉球托管区;私相授受日本钓鱼岛行政管辖权钓鱼岛的主权归属其实并不复杂,主要是因为美国插手、日美勾结,才使得钓鱼岛被日本窃据。甲午战后,日本胁迫清朝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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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岛事件因菲律宾挑战中国对该岛的固有领土主权而起,其主权归属也是菲方试图与中方争辩的焦点。双方在事件发生后重申了各自的主张,提出了本国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根据相关国际法和事实,中国不仅拥有黄岩岛的原始主权,该权利还经中国明确表达行使主权的意图与持续、和平、有效地行使主权转化为完整的领土主权,且有效存续至今。菲方无权依据有效控制对抗中国对该岛的既有合法主权,亦无法通过时效等其他任何方式取得该岛的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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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购岛”之举的国际法效力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购岛”事件涉及私法与公法两方面的法律效力,私法方面涉及的是不动产所有权问题,公法方面涉及的是领土主权问题。这两种法律效果不可同日而语,也不应被混淆。私人财产所有权不能违背公法上的领土主权。日方单方面的“购岛”行为目前仅在单边维度上合法有效,而在双边和多边维度上则因违反公法而无效。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变动不产生国际公法上的效果。因此,日本政府对钓鱼岛的所谓“国有化”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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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日俄岛屿争端历史,美国重新解释《雅尔塔协定》,拒绝承认苏/俄对千岛群岛的领土主权,但对于日本的领土主张却存在微妙变化:从支持日本对色丹、齿舞两岛的主权声索,到虽承认日本对国后、择捉两岛的领土主张具有合理性但不承认其主权的模糊立场,再到完全支持日本对四个争议岛屿的领土主权.在这一过程中,美国从最初"具有利害关系的旁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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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日本民主党政府菅直人内阁上台后对外政策有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积极推进日美同盟关系的发展与稳固,加强日美军事关系的合作,试图拉美解决中日钓鱼岛、日俄北方四岛领土争议等地区性问题;对中国持毫不妥协的强硬态度,制造钓鱼岛撞船事件及在东海油气田问题上的强硬表态。日本政府的对外政策变化反映了日本外交安全战略的调整苗头和转型方向。就中日关系而言,日本对华政策的整体性框架还不够明朗和清晰,但其外交理念视中国为现实威胁的因素在上升、利用与中国的纷争煽动国内情绪的政策模式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