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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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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进展 《法学》2012,(3):11-15
吴英集资诈骗案折射出刑法如何应对金融犯罪的问题,如何在保护和惩罚之间实现平衡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如何避免刑法保护的失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者的集资是否存在骗与被骗的相对关系以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者的集资是否还存在间接被骗人和间接被害人等。这些问题需要从社会和刑法自身的多个角度进行思考,也是准确认定此类案件的必要考虑。  相似文献   

2.
《法人》2007,(2):118-119
什么成就了一个年轻的女富豪?又是什么让她美梦破灭?这一切又给人们以怎样的反思?  相似文献   

3.
现有的集资诈骗案的刑事管制逻辑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浙江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中得到集中体现。在三个关键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上,吴英的集资行为都无法满足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条件。追根溯源,这一判决在很大程度上根基于现有刑法对于非法集资规制的逻辑混乱,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非法集资相关法律保护对象的异化结果。  相似文献   

4.
《政府法制》2012,(9):10-10
控、审方的理由也很有说服力 从控、审的角度来看,判吴英集资诈骗的理由也非常充足。  相似文献   

5.
齐英程 《法制与社会》2013,(10):193-195
本文一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论题的时代背景;第二部分介绍论题并说明论题的意义;第三部分文献综述主要是对现有的有关文献进行总结和评价,发表作者对现有文献中观点的看法;第四部分作者观点主要是通过对于现有两种做法体现的价值观的总结引出作者本人的价值取向,并进一步提出作者基于此价值取向所想到的应对策略——"民刑结合";第五部分结语是对文章进行简单总结并说明作者的提议在我国社会现状下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到2012年发回重审被判死缓,在民间金融极为活跃的浙江,尽管有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吴英的死刑判决结果依然引发了公众、包括司法内部工作人士在内对其罪是否至死的热议。在浙江,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显然,在吴英案上,吴英的罪与罚,死与从  相似文献   

7.
集资诈骗犯罪是金融诈骗犯罪一种重要组成,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音勺必然产物,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集资诈骗案件呈现一定爆发态势,集资诈骗犯罪频发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造成巨大社会危害。本丈选取了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有着相当影响的杜益敏、昊荚集资诈骗案件作为实证分析对象,通过对控方证据体系的比较研究、对辩护人辩护意见的简明评判,剖析集资诈骗证据架询所具有特性,进而提出集资诈骗罪证据体系之模式构建。本文希望通过对于集资诈骗罪证据体系架构的探析,总结研究这一方面的方式方法,希望对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办理提供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陈玉峰 《法人》2013,(3):66-68
从"亿万富姐"到身陷囹圄,吴英的人生无疑牵动着中国的金融改革、民间融资等一系列不容回避的问题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同年11月23日,温州市政府公布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9.
吴英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对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存废问题却仍有继续探讨的空间。从死刑本身的功能、集资诈骗罪的特点、全球废除死刑的趋势、社会大众心理等角度来看,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0.
迅速崛起、又迅速陨落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轰动全国的集资诈骗案终于告一段落。去年12月18日下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吴英案是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关注点不仅在于吴英案罪名是集资诈骗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在于刑罚是否适用死刑问题,也就是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问题。本文意在通过浅析吴英案、阐述我国非暴力犯罪的内涵及综合国外对非暴力犯罪的立法现状,研究讨论我国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的当与否。  相似文献   

1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及立法失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本质上看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但是,由于立法的偏颇,导 致对本罪与集资诈骗罪联系起来分析时,产生了刑法对明确以“非法集资”作为目的行为的 犯罪进行打击时,打击的是诈骗行为而不是非法集资行为,而未见“非法集资”只言片语的 条文却执行着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职能。因此,立法语言要尽量明确、清楚,避免歧义。  相似文献   

13.
《法学》2012,(3):3
"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先后从林卫平、杨卫凌、杨志昂、杨卫江、蒋辛幸、周忠红、叶义生、龚益峰、任义勇、毛夏娣、龚卫平等11人处非法集资77339.5万元,用于偿还集资款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尚有38426.5万元无法归还。"但是判决的结果却引起了各方的多角度的关注和争议。实际上从案发之初,吴英案就以其特有的神秘元素和现实元素"折腾"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其持续时间之久,是近年来热点案件传播中绝无仅有的。姗姗来迟的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裁定,更是引发了舆情的新的推波助澜。  相似文献   

14.
吴英的贡献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吴永正一定是过得最焦虑的父亲。 在离春节还有5天的时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女儿的死刑判决"维持原判"。接下来,案件的程序流转到死刑复核环节。从通常情况看,进入死刑复核环节的案件,被告人只剩下了法理上的"一线生机"。  相似文献   

15.
陶涛 《法制与社会》2013,(32):69-70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案件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得到了公众的关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在实践中仍有一定问题,这些问题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更有意义。本文对罪名的行为的方式以及吸收来的资金是否用于生产经营做出了分析,应该从存款的特征等方面进行认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区别,应当抓住诈骗类犯罪的行为结构,认准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  相似文献   

16.
前段时间,著名法学专家张明楷教授发表了一个重要观点:集资诈骗罪在《刑法》中本不应该有,因为在现实中高息放贷的资金链没有断裂的就叫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就叫集资诈骗,岂非儿戏?我深以为然。  相似文献   

17.
吴英家书     
背景生于1981年的吴英是浙江省东阳市人、浙江本色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以浙江"亿万富姐"的头衔闻名遐迩。2007年,因涉嫌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7亿多元人民币,吴英被警方逮捕。自2007年吴英被捕之后,其父亲吴永正一直为女儿做无罪辩护。  相似文献   

18.
《政府法制》2012,(9):9-9
吴英案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吴英案被泛称为涉及非法集资,这个说法稍微有点笼统。通常理解的非法集资,就是刑法概念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罪名长期受到法律界人士诟病,曾轰动一时的企业家孙大午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牺牲品。但是,法律意义上的非法集资不光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有集资诈骗罪,本次法院判处吴英的罪名就是集资诈骗罪。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设置了死刑。本文从报应论和功利论的视角出发,探讨集资诈骗罪死刑的生命空间,认为基于刑罚的正当性要求,不宜对集资诈骗罪保留死刑。  相似文献   

20.
曾经名噪一时的富姐--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2007年2月7日被东阳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刑拘,于2009年12月18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判处其死刑。吴英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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