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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天保  李莉 《行政与法》2022,(10):109-120
推行赔偿保证金制度对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刑事和解成功率以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作用。作为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诉讼性制度,赔偿保证金制度在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应从适用案件范围、适用诉讼环节、保证金数额确定、保证金缴存和保管方式、程序适用的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系统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保险事业全面恢复并重新得到蓬勃发展。但是,也发生了一些诈骗保险金的犯罪。这类犯罪在保险事业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司空见惯的,目前在我国虽还只是初露端倪,但大有上升之势。对此,必须引起有关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保险机关的高度重视。诈骗保险金的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诈骗保险金的犯罪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保险金,又称保险金额,是指当事人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不同于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金  相似文献   

3.
国家赔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在地位、权利(力)、能力诸方面的对比存在巨大反差,加之国家赔偿法本身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抑制赔偿的缺陷,所以,申请国家赔偿之难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其中,在赔偿义务机关为司法机关的情形下,双方力量对比更为悬殊,制度设计方面更加抑制赔偿请求权,故申请国家赔偿中的司法赔偿更成为难中之难。然而,困难的成因远远不止于此,除了制度内的因素,来自国家赔偿制度外的对赔偿请求权的伤害,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日益凸显,亟需引起重视,妥加应对。  相似文献   

4.
邓楚开 《法治研究》2011,(6):94-100
对轻微犯罪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分流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纠纷而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来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限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不宜由公安机关作不立案、撤案处理或者由法院作无罪处理,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应设立独立的程序,但司法机关办理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无需另设独立程序。  相似文献   

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其立法本意在于充分保障因犯罪而遭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以作为修复原有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而损害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也应包含精神方面的损害。但是我国现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请求赔偿的范围却不包括精神方面的损害。笔者认为,这一法律制度,有较大的商榷空间。  相似文献   

6.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羁押的犯罪人、被告人,依法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在美国、德国等一些国家此制度称为保释。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存在很多问题。一、取保候审的担保形式在谈到取保候审,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谈,那就是它的担保形式,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两种形式,而且两者不能并用。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大多将保证金担保作为取保候审的第一选择,但我认为以…  相似文献   

7.
杨威  杨纾 《中国检察官》2007,12(9):32-34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解的前提是被害人获得赔偿,结果是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形成检察机关追诉犯罪公权力与当事人和解私权利的冲突。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权衡司法利益,立足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当事人的和解私权,履行追诉犯罪的职责和保护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双重职责。  相似文献   

8.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实施国家赔偿法的实践过程中 ,有的同志提出 ,司法技术鉴定出现错误 ,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应否引起国家赔偿 ?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笔者认为 ,因司法技术鉴定错误 ,公安、司法机关据此作出的诉讼行为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可以引起国家赔偿。司法技术鉴定是公安、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 ,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的一项诉讼活动。一起案件…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嫖宿幼女事件的高发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现象的广泛关注。面对公众的期待和质疑,司法部门办理这类案件常常面临取证难、保护难、救济难、赔偿难、定性难问题,其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司法困境倒逼司法机关必须有所作为,四部委以司法解释形式出台的《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意见》传递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态度。但是,作为法律适用机关,司法机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法律的冲突及空白问题,解决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困境的源头还在立法机关。只有立法机关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完善相关刑事、民事立法,才能使司法机关有法可依,并真正遏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10.
《法治与社会》2005,(6):7-7
一些司法机关在面临国家赔偿案件时.考虑自身社会形象.不愿主动赔偿;除赔偿义务机关自身原因外,国家赔偿法本身也有缺陷。如赔偿范围狭窄.赔偿程序不尽合理.尤其是赔偿标准偏低等……  相似文献   

11.
田媛 《法制与社会》2013,(30):43-44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出台在少年司法理论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如何将此项制度切实贯彻落实是各级司法机关共同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试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执行和效果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为该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有益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近两年来我一直在做刑事和解方面的课题,在五六个省做这方面的调研。刑事和解本质上不是对刑事部分的和解,而是当事人双方对民事部分包括劳务、赔偿、赔礼道歉和公益性劳动等达成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情况、赔偿情况和被害人的态度等对刑事部分  相似文献   

13.
“犯罪黑数”或称犯罪未知数,是指确实存在的犯罪活动没有在犯罪统计表上反映出来的犯罪数,也即是没有被揭露或没有受到司法机关追诉和审判的犯罪数。“犯罪黑数”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绝对黑数”,就是犯罪事件已经发生,犯罪人和其所犯罪行均未被司法机关发现;另一类是“相对黑数”,有三种情况:1.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由于没有找到犯罪人或证据不充分,不能定罪处罚;2.司法机关对已经归案的罪犯,只查明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或纠纷原本是原告与被告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是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纠纷。刑事诉讼原本是受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纠纷,不是被告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纠纷。在西方文化背景下的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关系。被国内异化为律师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对抗和纠纷.这是对西方诉讼文化错误的学习态度。  相似文献   

15.
司法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赔偿。司法赔偿法律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在它的演进过程中,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相差甚远。我国现阶段的司法赔偿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由司法机关依法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
建立我国犯罪被害补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犯罪被害补偿制度是指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被害者给予经济补偿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既不同于冤狱赔偿制度,又有别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广义上讲,犯罪被害补偿制度和冤狱赔偿制度同属于国家赔偿制度范畴,但是,冤狱赔偿制度以司法机关在行使国家刑罚权过程中出现错羁、错判为前提,国家基于对司法机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出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真诚悔罪的基础上,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提供特定服务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基础上,由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缓化处理的制度.[1]该制度运行多年以来,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加害人与被害人及其家属之间的矛盾,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害人难以得到补偿或赔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主要是指在犯罪发生后,通过被害人与犯罪人达成损害赔偿的和解协议,再由司法机关予以认可并作为对犯罪人刑事处罚的依据,从而通过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平衡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社会三方的经济利益。它的和解对象是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突出了被害人的地位和诉权的保障.最终达到社会关系的修复。它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实质的一种贯彻落实.不但有助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秩序,  相似文献   

19.
"赔偿从轻"是普遍的司法实践,但其因仅仅关注经济赔偿、脱离刑事和解的大框架而被诟病为"花钱买刑"。以恢复性司法为视角,赔偿与量刑的关系需要重构。赔偿从轻原则应当尽量创造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应当以犯罪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为前提、应当以修复犯罪人、被害人与社区之间破损的关系为内涵,司法机关同时应关注对被害人心理健康的修复。  相似文献   

20.
一、军地互涉刑事案件管辖制度的原则 1.依据犯罪主体、犯罪地进行分工。一般来说,凡是军职人员的犯罪案件或在军队蓄区发生的案件(包括地方人员单独作案和军地双方人员共同作案),均由军队司法机关受理侦查或以军队司法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反之,则由地方司法机关管辖或以地方司法机关为主进行侦查。这是划分军地司法机关在受理军地互涉刑事案件时各自管辖权限的总的原则。这一原则充分考虑到军地双方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有利于及时受理案件,控制犯罪,进行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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