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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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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长安 《法制与社会》2010,(8):162-162,210
随着行政权的日益扩张,行政罚款执行罚的适用也越来越泛化,此种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行政行为的效率和权威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此种制度有待于完善,而从程序保障和权力监督方面进行完善无疑是最好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法学》2021,479(10):48-63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观察行政罚款执行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依法行政的角度,提出了改进设想,主要围绕日加罚的起算时间、算结时间、程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4.
因财产罚所具有的优点、地方立法权的限制以及非正当考虑等因素的影响,罚款设定在日益普遍化的同时,泛化、随意化的趋势也不容否认。事实上,罚款的功能是有限的。面对罚款设定普遍化的现象,必须强调立法目的正当化,并协调配置各种性质的法律责任,以对之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矫正。  相似文献   

5.
行政罚款,是法定的国家主管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为所规定的,对义务当事人的一种经济处罚,是行政处罚中应用最广的一种.认真研究行政罚款问题,对加强我国的行政法制是有益的.一、行政罚款的机关行政罚款的机关,是行使行政罚款权的机关或有权进行行政罚款的机关.行政罚款机关的特点:1.行政罚款的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  相似文献   

6.
日本行政罚     
<正> 一、行政罚的意义与性质(一)行政罚的意义所谓行政罚是对违反行政法上义务的当事人,依据一般统治权,作为制裁给予一种处罚的总称。把处以行政罚的不良行为称之为行政犯,国家对行政犯处以行政罚的职能称之为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对人民规定了公法上的义务,同时在人民违反该义务时,又予以制裁,以此确保行政法规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7.
8.
环境罚款数额设定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环境罚款数额设定因基础理论的整体缺位、立法技术的滞后粗糙而存在设定随意、漠视个性以及操作性不强等诸多立法缺陷。对于环境罚款数额设定的立法应以罚款的一般立法价值的衍生变量及其量比规则作为理论基点,立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复杂特质,依据环境罚款数额设定立法的科学规律,就环境罚款数额的设定方式、倍率与数值、距差弹性、组合运用以及处罚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与创新。  相似文献   

9.
台湾地区行政罚法经历了长期的讨论,已得到通过。鉴于台湾与大陆有着相同的文化传统,其立法例对大陆地区立法有着深刻的影响。行政罚法是一部新的法律,反应着一定的新的立法趋势,而大陆地区的行政处罚法已经实施将近十年,也凸现了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于台湾地区行政罚法加以研究,以利于我们行政处罚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行政强制法》第12条和第45条不仅将加处罚款设定为行政执行罚方式之一,而且对它作了普遍性授权。但加处罚款在法律文本和实务操作中不易与作为行政处罚的罚款相区别,同时也不易与同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方式的征收滞纳金相区分。加之在《行政处罚法》首次使用加处罚款之后的不少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罚款,恰恰介于作为行政处罚的罚款与作为行政执行罚的加处罚款之间,使得《行政强制法》上的加处罚款面临理论上的定位选择。除了定位上的问题,还有诸如加处罚款本身的罚款额标准,对加处的罚款如何征收,以及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加处罚款决定不服如何救济等问题,都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或应负的法律责任。其在我国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亟待从协调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及节制性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文章在对行政双罚制度的建立基础、特征、功能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行政双罚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罚与刑事罚的衔接存在较多的问题,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的特点造成的法律框架重叠,本文将针对以下三个方面主要问题进行讨论: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界限、程序上的冲突与惩罚机制的冲突。  相似文献   

14.
<正> 行政罚款是指由一定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强制违法或违章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行政罚款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可分为执罚者方面的条件和被罚者方面的条件。以执罚者方面来说,首先,执罚机关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有权科处罚款的机关。其次,行政管理权是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的专有权力。行政罚款,作为对违法或违章者的一种经济制裁方法,是行政管理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科处行政罚款只能是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任何非行政管  相似文献   

15.
赵鹏 《中国司法》2024,(3):49-51
<正>罚款作为最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在行政执法中具有着重要意义,也关系到广大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一方面,科学设定、规范实施的行政罚款,有利于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从经济动机层面遏制震慑潜在违法者,增强国家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共秩序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罚款的经济性且实施相对便捷,它也容易催生诸如乱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问题。近年来,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前述问题仍然存在,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6.
刘金舟 《经济与法》2001,(12):16-18
行政罚款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责令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向指定的行政主体交纳一定现金的行政处罚,它是一种行政措施。从罚款的适用情况看,它是一种被普遍运用的行政处罚措施。从我国法律的规定和执行看,行政罚款分为警告性罚款和惩罚性罚款,前者一般在50元以下,被各类、各种行政执法主体广泛运用,后者表现两种形式(1)固定一般在50元以上,如《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规定一定的处罚数额;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司法实践要求一些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补充,以便能够正确运用。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中,涉及罚款的条款较多,内容也颇复杂。但从罚款规定的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行政法律法规有罚款条款的原则规定,其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对罚款的标准、幅度、执罚主体及其权限作了比较具体详细的规定。如《森林法》第34条、第36条分别规定了对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和伪造或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可处罚款和没  相似文献   

18.
要实现对行政犯的"亦刑亦罚",应坚持相对的"刑罚优先"原则,克服相应的现实障碍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这里的"刑罚优先"是指刑事处罚具有优先性,但不是刑罚包办代替行政处罚。其优先性集中地体现在:刑事侦查和刑事诉讼程序优先于行政执法程序,刑事制裁措施优先于行政处罚措施;其相对性即对原则的例外,包括法律规定"先予行政处罚"和遇到刑事诉讼应该中止的情形。为此目的,我们面临着诸多制约:来自"打了不罚"或"罚了不打"传统观念的障碍及其导致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和法律实务中的一些错误做法等。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构建新的制度以促成法院判决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强制权的设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强制权的设定是行政法律制度中的重中之重 ,为行政强制立法必须加以规范和明确的首要问题。鉴于行政强制权的涉权性和侵益性 ,也为了适应WTO规则中法制统一的要求 ,行政强制权应统一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设定 ,并力求设定内容的明确性和完整性。尤其是为确保行政权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保证行政效率 ,行政强制执行权应由行政机关来行使 ,具体可通过成立专门机构来集中行使强制执行权 ,负责行政决定的执行。  相似文献   

20.
李燕 《法制与社会》2012,(29):127-128
行政调查权的设定是创设行政调查权的立法行为,在行政调查法律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本文在廓清行政调查权设定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设定行政调查权时应遵循的原则,最后探讨了我国法律规范设定行政调查权的两种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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